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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14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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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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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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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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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我市国民经济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个旧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个旧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个旧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个旧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个旧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负责个旧市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个旧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拟订市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市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市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市中长期规划的衔接。
6.承担个旧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7.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个旧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个旧市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及调控措施的建议;管理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提出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建议;提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指导个旧市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的建立,依法受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诉举报;依法监督检查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个旧市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个旧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以及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指导个旧市价格鉴证工作。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协调市内重大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矛盾和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10.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和州下达的粮食调出调入计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意见;负责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工作;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负责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市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指导各库、公司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及地方各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1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市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的粮食供应。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落实。
12.履行对下属国有粮食企业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的职能;提出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及粮食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的任免意见,并负责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
13.负责粮食流通、储备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推进重大规划战略制定及组织实施,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牵头起草《个旧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更好回顾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好地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后半段的工作。
二是认真谋划好我市创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的重要部署,国家发改委将开展创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工作。我市紧扣“五大发展理念”,以从原粗放开发资源、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城市转变成为资源型可持续发展示范市为转型发展之路。同时考虑到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退坡政策对我市的影响,目前,我局以建设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示范市为目标,正编制创建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三是切实加强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个旧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由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编制工作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是着重加强中长期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个旧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今后几年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编制了《个旧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为个旧市申报“十三五”时期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提供了项目规划依据。
(二)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着力稳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2018年我市10,000,000.00元以上项目共192项,计划总投资59,732,000,000.00元,年度计划投资11,354,000,000.00元,其中63项新开工项目已开工24项,开工率38.09%;38项竣工投产项目中10项已竣工投产,竣工率26.32%。2018年我市30,000,000.00元以上项目共112项,计划总投资45,086,000,000.00元,年度计划投资7,193,000,000.00元,1—9月完成投资3,545,000,000.00元,完成年度任务数的49.28%,目前到位资金3,847,000,000.00元,到位率53.48%。
2、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18年,基础设施类项目共87个,总投资31,727,000,000.00元,2018年度计划投资5,567,000,000.00元(占49.0%),1—9月完成投资2,399,000,000.00元,完成年度任务数的43.09%。宝华森林公园立体停车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五小水利”主体工程已完工;建个元高速、石洞坝水库、邦干水库、青年路街道整治与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正常推进;老个屯线建设项目、2018年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阳山高位截洪沟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云南沿边铁路普洱至蒙自段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查;大红屯粮食铁路专用线项目正在编制可研。
3、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突出大屯新区建设这一重点。大屯新区整体城镇化项目2018年列入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00,000,000.00元,1—9月完成投资375,000,000.00元,完成75%。目前,环湖观光西路已建成通车,大屯海水库环湖截污工程(一期工程)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大屯镇团结村义乌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已完工,星河路建设工程正常推进,大屯新区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基础工程,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二是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实施。省级下达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征地工作任务共1129.33亩,其中:临时用地890.95亩,永久用地238.38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外围防线694.1亩,完成省级下达征地任务的61.5%;已完成实物指标细化分解到户440.44亩,占总征地任务的39%;完成征地面积公示243.88亩,占总征地任务的21.6%。
三是推进石漠化治理。完成2012、2013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审计工作;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000,000.00元,目前治理岩溶面积12.5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6.01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人工造林1300亩;蓄水池4座,输水管
4、加强资金统筹
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截至9月,共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9项,项目投资总计851,410,000.00元,争取中央预算资金82,620,000.00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52,620,000.00元,资金到位率为63.7%。
二是争取省级前期工作经费。2018年度(第一期)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730,000.00元,用于大屯新区总投资24.1亿元的18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到省预算内重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5,000,000.00元,用于大屯新区总投资1,010,000,000.00元的4个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正在积极申报云南省2018年第二批前期费20,000,000.00元。
三是争取筹集建设基金。积极主动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分行,为我市18个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筹集建设基金,截至2018年9月,共到位基金总计608,700,000.00元,支付440,542,000.00元,支付率72%,为重点项目建设按目标计划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是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为60,000,000.00元,1-9月完成58,300,000.00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7.2%。
(三)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9月底,累计淘汰拆除鼓风炉53座。制定出台《个旧市扶持转型升级工业企业若干意见(试行)》,支持相关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018年1—9月,我市销售商品房22.5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0.92万平方米1746套(合同备案);涉及到全市15家行政事业单位26项收费,为企业减负6,466,800.00元;对农业龙头企业大工业用户适当减免基本电费金额,个旧市区有10户列入州级、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进行月度优惠,累计电价优惠金额为862,100.00元。
二是推动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根据州级统一部署,已完成全市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摸底排查工作,报送《企事业单位车改县市摸底调查表》;牵头起草市级车改方案,并将于
(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升传统产业。制定出台《个旧市扶持转型升级工业企业若干意见(试行)》,支持受相关政策法规淘汰的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以环保督察整治为着力点,全力推进南北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建设。个旧市特色工业园区一碗水工业片区(一期)开发建设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目前4400㎡A4幢标准厂房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累计投入资金276,000,000.00元。
二是做活现代服务业。加快红河州个旧市东盟(红河)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项目建设,目前(一期)项目主体工程正在装修,计划年内竣工。突出抓好全域旅游建设,全面落实“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部署,目前已完成一、二、三批数据收集上报,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已于
三是拓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挥南部山区特色种植优势,打造个旧中药材种苗繁育和推广基地。2018年全市药材种植将达45000亩,品种多达7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到城镇人口全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30%。
四是发展新兴产业。做好东部地区产业承接,服务支持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和弘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已完成装修,其中一条生产线已调试完毕开始生产。云南惠投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电感生产项目、线材生产项目已开工建设。液晶电视、铜杆、铜箔、遥控器、铝合金手机壳项目稳步推进。
五是筑牢高原特色农业。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的2018年超级杂交水稻高产示范测产在个旧市顺利完成,平均亩产
(五)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问题,社会事业通错能力明显增强
1、加快推进民生设施建设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两免一补”实现“全覆盖”。
二是加快社会民生设施建设。市荣誉军人休养院主体建筑已到七层;市鸡街镇乍甸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市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已经竣工投入使用,等待终验;市新华书店业务用房正在进行浇灌地基。
三是医疗事业稳步推进。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构建了以县市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制度。推进药品供应机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个旧市大屯新区中医医院(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老年人康复护理院)、人民医院养老大楼等项目推进顺利;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2、打好脱贫攻坚战
2018年我市用于扶贫的项目资金3项82,554,000.00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530,000.00元、易地扶贫资金18,841,8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41,182,200.00元。加快对2018年个旧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顺利开展上级下达1282户农危房改造工作,目前已开工1282户。
易地搬迁推进顺利。完成大屯片区第一批城镇化安置工作,搬迁入住108户479人,分配安置住房155套;鸡街倘甸片区4户15人已搬迁入住。开、竣工率达100%。第二批搬迁户已完成住房分配工作,已启动住房装修,待年内装修完毕后即可搬迁入住。
3、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了《个旧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营造诚信社会环境。目前,均做到每月或每季度更新数据信息并汇总上报州级,实现信用数据的归集和上报。
(六)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低碳节能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低碳发展、节能降耗资金3,032,500.00元,其中: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82,500.00元,用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个旧市城区街道办事处金湖南社区和绿海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200,000.00元;云南沙甸铅业股份有限公司-铅冶炼余热发电节能项目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420,000.00元;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250,000.00元;云南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80,000,00元,已拨付给项目单位。
二是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自主拆除粗铅冶炼鼓风炉,带动鸡街、沙甸片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破解产业布局“小、散、乱”难题。截至目前,已拆除鼓风炉51座,其中炼铅鼓风炉50座,炼铜鼓风炉1座,累计支付补助资金60,114,500.00元。
三是低碳产品认证。自2013年《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响应,扶持引导本地区相关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工作。目前,我市共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4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无公害水产产地证书3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证书9个、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1个、无公害粮经产地认证1个、有机认证产品2个。
四是低碳试点示范建设。于2015年在我市城区街道办事处26个社区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其中3个社区列为省级低碳发展试点:308队社区获2014年省级低碳发展试点;绿海、金湖南2个社区获2017年省级低碳发展试点。
五是组织领导和公众参与。在第27个全国节能宣传周和第5个全国低碳日来临之际,组织开展了以“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工业低碳发展”为主题的2017年节能宣传周暨低碳日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增强群众节能意识和低碳消费理念。
(七)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维护物价稳定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管调控、监测预警、商品储备、督查通报等制度和机制,继续加强“米袋子”、“菜篮子”、“气罐子”、“油瓶子”等群众关心的民生商品价格的监测,加强“三夏”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强化节日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物价涨幅控制在3%以内。
二是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开展价格鉴定评估工作,切实巩固司法领域的涉案财产价格鉴定业务。今年以来,共完成涉案财物认定198件,涉案金额8,811,300.00元,其中,刑事案件158件,涉案金额1,903,300.00元;涉烟案件40件,涉案金额6,908,000.00元。开展综合价格调整成本监审。制定出台了大屯、鸡街城镇生活用水综合水价调整方案报政府常委会审定,已于
三是加强民生价格管理,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开展城市供水、供气、电信领域的价格、涉企收费、烟酒市场价格、殡葬服务收费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
(八)切实抓好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及各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粮油仓储企业科学储粮、安全保管,巩固“四无”粮仓成果,推进仓储企业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加强个旧辖区内的部队粮食供应的监督管理,同时,严格按照储备粮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检查,提高储粮工作质量,确保在库粮食数量足额到位、质量稳定。二是指导储备粮轮换,保证粮食储存安全。积极指导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严格执行省级储备粮销售计划,适时择机进行粮食出库,有效发挥储备粮调节粮食市场供求、维护市场稳定的积极作用。目前,已圆满完成原省级储备粮销售工作。指导监督承储企业(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分析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密切关注价格变化情况,遵循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储备粮轮换计划,采取同数量、同品种实物兑换的方式进行轮换,先轮入后轮出,无轮空期。目前,轮换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三是保障军粮供应,确保满足部队需要。
(九)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机关建设开创新局面
1、全面加强机关党建。一是积极配合市委第五巡查组完成对我局的巡察,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将于2018年12月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向市纪委进行报告、向社会进行公告。二是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对我局的工作评议,根据评议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认真进行了整改,于2018年10月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三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四是紧密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扎实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专题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化。一是坚持一个窗口对外,简化审批程序,将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年初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48件。二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等项目审批的全过程监督,实现对所有审批环节的全流程电子管理和网络监控。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牵头开展我局行政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逐项编写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公开发布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开展谈心交心,局机关党委开展了与重点科室、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的谈心交心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32,679.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2,679.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6,516,420.05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2.2018年中央、省级、州级、市项目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的原因:中央、省、州安排的资金是在下半年才安排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08,688.07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119.07元,占总支出的38%;项目支出14,473,569.00元,占总支出的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538,739.83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2.2018年中央、省级、州级、市项目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的原因:中央、省、州安排的资金是在下半年才安排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5,119.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9,498.21元,主要原因分析: 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人员工资变动,因此2018年支出比2017年的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73,56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49241.6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中央、省级、州级、市项目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的原因:中央、省、州安排的资金是在下半年才安排的。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110302款,水体:6,501.00元,主要反映个旧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支出;
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01,968.00元,主要反映个旧大屯特色制造小镇创建启动资金支出;
2220199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5,750,000.00元,主要反映个旧粮食储备库扩建及仓储功能提升项目支出。
2299901款,其他支出5,000,000.00元,主要反映大屯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8,688.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538739.83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2.2018年中央、省级、州级、市项目收入、支出比2017年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的原因:中央、省、州安排的资金是在下半年才安排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28,59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0103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7,000.00元;2010401项, 行政运行3,700,846.90元;2010408项, 物价管理920,340.01元;2010450项,事业运行860,406.85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公务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6,86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其中:20805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8,655.00元、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0,075.04元、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5643.00元、2080801项,死亡抚恤634,091.60元、2089901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00.71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公务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54,1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其中:2101016项,食品安全事务4,600.00元、2101101项, 行政单位医疗394,554.00元、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54,975.00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6,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其中:2110302项,水体6,501.0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水体等支出。
5. 城乡社区(类)支出701,9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其中:21299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01,968.00元,主要用于大屯特色制造小镇创建启动资金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2%。其中:2139999项,其他农林水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年石漠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750,63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总支出的 28%。其中:2220101项,行政运行990,130.96元、2220105项,粮食信息统计10,500.00元、2220199项,其他粮油事务支出5,75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公务经费;粮食信息调查经费;个旧粮食储备库扩建及仓储功能提升项目等支出。
8.其他(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总支出的 21.36%。其中:2299901项,其他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屯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61.00元,完成预算的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55.00元,完成预算的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06.00元,完成预算的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遵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6,400.00元,下降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00.00元,下降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0,700.00元,下降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遵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55.00元,占1%;公务接待费支出8,806.00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5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15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政策;价格管理、监测、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粮油储备及脱贫攻坚等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向中央、省、州争取项目、资金、政策等工作产生接待18批次134人;市县相关单位对接工作、上级单位检查工作产生接待11批次54人;易地扶贫搬迁指导工作产生接待7批次35人;粮食流通、储备检查工作产生接待8批次41人;上级单位对价格、收费、监测、评估进行工作指导产生接待6批次32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接待7批次46人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309.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7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均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工会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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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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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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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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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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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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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952.89 |
1254.81 |
2698.08 |
2579.42 |
5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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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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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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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111
附件【P0202406025608526585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