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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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113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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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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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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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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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001000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全国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管理、公布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定期开展投资、消费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分析,强化对农业、工业、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主要行业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积极做好与州统计局的沟通汇报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工作,不断强化分析预警,提前做好预测预判,变事后统计为事前预测预警。
2.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坚持把基层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抓实抓细,对于乡镇及各专业核算的各项基础指标的真实性均作了严格把控,确保核算数据质量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现状。二是建立了每月一次的数据分析、质量评估和定期审查会议制度,对统计调查单位的报表实行签收制度,并进行了严格的跟踪管理,与工信、住建、农业等部门合作及时对数据“疑似”企业单位给予警示,从源头上保持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在全市加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制定了《个旧市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对全市9个“四上企业”及项目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极大促进了统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各科室、专业的硬件设施得到加强。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各专业的统计报表审核上报工作和建立完备的统计台账,更换了11台已老化、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的台式电脑,购置了1套办公桌椅,2组办公沙发,9把办公椅子。二是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统计系统网络安全,确保全市统计数据的安全性,购买安装了保密检查工具(非涉密单机版)1套,要求各专业工作人员(包括各乡镇统计员)必须强化统计信息保密和网络安全意识,要认真及时做好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备份工作,切实做到内外网隔离使用,不允许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确保计算机网络及数据信息安全。
4.开展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和纳规升规工作。一是维护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我市已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共核查库内单位6802家,其中,法人单位5201家,产业活动单位1601家。共修改维护更新库内单位信息1400余家,剔除关停、注销企业5余家。二是开展好纳规升规工作。今年共纳规升规13户,其中:工业4户,批零贸易6户,房地产2户,服务业1户,为明年提高增速奠定了基础。三是有序推进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维护更新。今年,开展
5.开展重大国情调查。按照国家和省级安排部署,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组建机构,市统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组建个旧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组建了四经普领导小组,召开了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提供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时间表和线路图;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与各乡镇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为全市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积极落实普查办公用房和普查经费,办公室在统计局普查中心,面积85平方米,拥有4个房间,电脑5台,传真机1台、彩色打印机1台、普通打印机1台。市级落实普查经费147.6万元,并向各乡镇拨付经济普查经费52万。三是落实普查“两员”,并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会和普查试点工作,配合省统计局工业处完成了在我市开展的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规下工业单位核查试点工作,并向全省、全州广泛推广试点经验。四是圆满完成单位核查工作。核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统计局
2.个旧市地方统计调查队
3.个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162,0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2,04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03,411元,减少10.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导致决算收入均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294,952元。其中:基本支出3,810,124元,占总支出的88.7%;项目支出484,828元,占总支出1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62,259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导致决算支出均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0,124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29,519元,减少7.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个旧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4,8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739元,减少32.4%。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大型普查活动,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4,9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2,259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11.6%。主要原因是无大型普查活动,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导致决算支出均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1,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2010501 行政运行1,748,080元,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
2010505 专项统计业务50,000元,用于保障投资统计、工业统计、社会贸易统计和能源统计等日常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所支付的工作经费;
2010507 专项普查活动434,828元,用于保障人口抽样调查、不定期统计抽查、大型普查顺利开展的工作经费;
2010550 事业运行1,308,212元,用于保障事业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2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386元,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20元,用于支付事业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198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3元,用于缴纳2018年单位负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0,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86,773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3,830元,用于缴纳单位负担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元,决算支出为8,869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69元,完成预算的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6,779元,下降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779元,下降8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86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6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6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局项目调查、日常工作、培训工作餐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526元,与上年对增加54,156元,增长33.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024,946元,其中,流动资产276,120元,固定资产748,8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7,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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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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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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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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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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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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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02.4 |
27.6 |
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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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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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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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1001111
附件【P0201907265672270011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