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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63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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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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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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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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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大屯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大屯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大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大屯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大屯镇的工作主要围绕大屯新城建设工作开展:
1. 新鸡高速公路征地项目:全年收1000万元,支1662万元,已完成新鸡高速征地工作,现已建成通车。
2. 滇南绿洲征地项目:全年收2500万元,支1247.1万元。
3. 大屯新城建设项目:全年收5374.7万元,支4227.3万元。
4. 惠科第三期项目:全年收1000万元,支805.9万元。
5. 东盟义乌商品城规划路项目:全年收1800万元,支1495万元。
6. 个屯路与红河大道交叉绿化工程项目:全年收70万元,支54.7万元。
7. 北部工业园区征地项目:全年收3000万元,支2609万元,完成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320亩土地征迁工作,新区市政主干道路建设项目征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个旧市大屯镇党政办公室、个旧市大屯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个旧市大屯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个旧市大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个旧市大屯镇财政所、个旧市大屯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个旧市大屯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个旧市大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个旧市大屯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个旧市大屯镇统筹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8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7.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3.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资、增加临聘人员、地方财政收入超收分成,财力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38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01万元,占总支出的83.11%;项目支出402.28万元,占总支出的1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资、增加临聘人员、地方财政收入超收分成,财力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4.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资、增加临聘人员、地方财政收入超收分成,财力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2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31.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开展专项业务较2016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基本建设类项目占项目支出的0%,无开展工作情况;
2.行政事业类项目占项目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资、增加临聘人员、地方财政收入超收分成,财力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3%。其中:人大事务(项)33.47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65.3万元、财政事务(项)64.53万元、纪检监察事务(项)44.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项)88.8万元、民族事务(项)0.12万元、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项)199.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1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其中:公安(项)11.58万元、司法(项)0.0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员工资及普法宣传工作;
3.教育(类)支出1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其中:小学教育19.2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离岗民师人员及代课老师生活补贴;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其中:文化(项)31.38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119.27万元。主要用于文广中心人员工资及文化宣传工作;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2%。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1.31万元、民政管理事务125.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87.06万元、抚恤(项)0.16万元、社会福利51.5万元、其他生活补助0.43万元。主要用于全镇的各项保障事业支出;
6.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14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其中:公共卫生4.42万元、计划生育事务29.1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8.9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0.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及各项卫生事业的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9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93.87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环保人员经费、环保监察及调查工作等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16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3.19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46.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在职人员经费、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劳务费、垃圾清运及临聘环卫工人劳务费等支出;
9.农林水支出5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5%。其中:农业359.3万元、林业60.27万元、水利84.6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90.3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森林防火及防洪沟渠清淤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2万元,支出决算为39.92万元,完成预算的4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力减少,二是2017年的三公经费较大部分在往来款中列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9.25万元,下降5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39万元,下降4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86万元,下降71.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力减少,二是2017年的三公经费较大部分在往来款中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1万元,占60.9%;公务接待费支出15.61万元,占3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保障进城办公、下乡、巡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征地拆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日常办公开支。增加原因:一是网络及电话费增加;二是电费、水费增加;三是2017年新成立城市综合执法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1709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69.1万元,固定资产6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5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6平方米,账面原值34.6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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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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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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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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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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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098.5 |
16469.1 |
629.4 |
194.8 |
176.7 |
0 |
257.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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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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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5万元,其中:货物29.22万元、工程15.9万元、服务金额10.53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为中央纪委驻我会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为我会各级机构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为我会安排用于金融领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