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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018-04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纪、监督、问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市委和州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迎接党的十九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认真、深入彻底地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1、坚持对标对表,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

  坚决进行整改。把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作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深入查找巡视反馈问题在个旧市的具体表现,坚持从政治上查根源、定措施、抓整改,防止整改工作单纯业务化。市委将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整改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主动认领9方面24个具体问题,落实71项具体措施,做到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实现全市党员干部全员有触动、全员受教育、全员有改进。

  坚决肃清余毒。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参加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延伸到县级的省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常委班子和全市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专题学习,充分认清余毒危害,坚决肃清余毒影响,全面整肃党风党纪。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纪律教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主题宣讲活动,发送廉政短信7625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约谈会,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坚决从严管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对基本合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个单位相关领导、1个党委给予全市通报问责。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约谈了12个部门主要领导,严肃问责了10名领导干部,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建立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廉洁意见回复机制,认真排查核实拟任用干部信访举报问题,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2017年,对78名市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组织28名新提拔的市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知识考试,研究回复廉洁意见1656人次。

  2、坚持从严执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强化重点领域正风肃纪,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0件,同比下降70%。处置问题线索196件。立案73件87人,其中,科级干部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完成乡镇纪委谈话室规范化建设,乡镇执纪空白点已经全部消除。立足教育挽救,突出执纪审查政治性,让审查对象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用理想信念教育转化,使其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坚持半年通报全市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制度,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措施。编印我市严重违纪干部忏悔录,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实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突出监督执纪特色,对函询中如实说明情况予以采信并了结的,结果书面通知干部本人31人次,体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9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3人次,占63%;第二种形态57人次,占29%;第三种形态10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3%。

  3、坚持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从严从实抓作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关于市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华社文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并将其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组成1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检查。2017年,查处干部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5起,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11个。

  驰而不息纠“四风”。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态、新动向,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2017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16人,对原市工商系统违规收受礼金、滥发津补贴,市扶贫办原副主任吴劲兵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作风不实、工作不负责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紧盯重要节假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280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滋生和反弹回潮。

  严明纪律重整治。认真开展全面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深化“小金库”治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整治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回头看”四项工作,对存在问题的16个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抓好“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对165个单位“小金库”问题进行抽查,追缴违规资金270余万元。严肃查处市看守所原所长薛剑瞒报拒不纠正私设“小金库”等典型问题。

  4、坚持政治巡察,坚决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建立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及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市委巡察办,抽调90名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务财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干部组成巡察人才库。建立了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机制,市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机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机制,巡察中期汇报机制以及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法机关、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

  深入开展政治巡察。紧盯“四个意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组织巡察干部学习中央纪委网站“巡视一线”报道文章,对标中央巡视组,学习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2017年,开展两轮常规巡察和一轮专项巡察,巡察了9个部门和9个乡(镇、区),发现问题175个,移交问题线索54件,已立案查处12件,处分13人。通过政治常识测验、抽查干部档案、核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方法,着力发现并督促被巡察部门整改落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

  5、坚持深挖细查,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主动履职担当。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报告通报、督导例会、联席会议七项工作机制。市纪委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召开安排部署会议30余次。市纪委网站开通“扶贫领域问题投诉专区”,印制287块投诉公告粘贴于全市各乡镇村组,全面畅通扶贫领域投诉渠道,加大脱贫攻坚执纪力度。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月抽查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抽查65次乡镇、46次村委会、25次驻村扶贫工作队,325户贫困户。2017年,全市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问题306件455人次,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

  集中开展整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扶贫工作推动不力、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失职渎职、作风不严不实、脱贫退出脱离当地实际等突出问题。市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共检查3个职能部门、9个乡镇、32个村委会、65个村小组,发现问题线索2个,其中谈话了结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实现乡镇、村、组、建档立卡户巡察监督全覆盖,共发现问题62个、移交问题线索27个,给予党纪处分 11人。突出乡镇脱贫攻坚主战场这个重点地区、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资金管理使用这个重点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村干部“蝇贪”典型问题,给予13名村干部党纪处分,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

  6、坚持深化改革,坚决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沈焕然书记任组长,赵刚市长等7位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制定我市改革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加强与人大、检察院、组织部、编办等机关和部门的协作,认真制定转隶具体方案,协调做好办公场所调整等保障工作,转隶工作平稳有序。坚持“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加强案件查办、线索移交等工作衔接,实现了平稳有序过渡。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如期挂牌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按照省、州纪委统一部署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了《关于加强个旧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撤销市纪委6个派出机构,按照业务关联原则,实行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模式,设立16个派驻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11个,单独派驻5个,实现对市级62个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7、坚持标杆示范,坚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督促乡镇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加强纪委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业务建设,组织召开“提升纪律审查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工作规则查不足、谈建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个旧市纪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对23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采取领学领讲、专题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

  按照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市纪委从内部自身作风抓起,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领导班子成员走访干部家庭,掌握干部情况,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在纪检监察系统率先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行为,不姑息、不护短,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9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9.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6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46万元,占总支出的89.04%;项目支出182.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1.4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3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纪律审查工作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案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0%。其中:2011101 行政运行支出1220.89万元、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8.72万元、2011105 派驻派出机构14万元、2011150 事业运行45.97万元、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办案工作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08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0.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58.56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8.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预算的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6万元,完成预算的3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72万元,下降5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XX%;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1万元,下降5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3万元,下降32.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占24.11%;公务接待费支出13.16万元,占75.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XX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纪律审查办案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律审查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37万元,与上年对比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7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17万元,固定资产326.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32.16万元,根据个旧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精神,我单位三辆执法执勤车辆调整到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由平台自行处理,故处置车辆无资产处置收入;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9.71

153.17

326.54

0

107.86

0

218.68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4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45.65万元、工程76.03万元、服务0.73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为中央纪委驻我会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