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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012-17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个旧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个旧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代表市委、市政府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地区部门的重要信访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市属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业务建设,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6、负责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本市的信访保障工作,做好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7、负责本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有关信访工作的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信访基本情况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个旧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34件1402人次,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0%和30%。

  来信来访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一是按上级要求从2016年1月起,全市各部门正式启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有的责任单位操作人员更换,新的操作人员对该系统的使用及熟练程度还需要一个过程;且该系统是新设计运行的,系统设计方有时还进行系统升级或维护;二是各责任单位对来访的政策性咨询的群众,解释或说明情况,来访人满意后就没有进行系统的录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云南信访信息系统中登记录入的数量。

  2、领导重视信访工作

  (1)领导亲自抓,信访工作保障充分。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切实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接访处访、亲自批阅群众来访信件,解决了一些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继续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从各方面对信访工作给予保障,各乡(镇、区、处)也从各方面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为信访工作提供保障,极大地激发了信访干部做好工作的热情和信心。

  (2)及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不断深入。2017年以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罗萍,市长赵刚,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副市长李毅等市级领导多次召开与信访工作相关的会议,同时市级主要领导亲自批阅重要信访案件,并要求由市政府督查室对批阅的信访件进行督查督办,要求及时报告调查落实情况,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大量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

  (3)坚持开展“大接访”活动,切实为民排忧解困。我市坚持实行市级领导大接访制度,根据市级领导工作日程,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州委常委、市委书记罗萍等市级领导共接访11批30人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兵、副市长李毅等市级领导同时针对不稳定群体和重点人员进行不定期接访和约访,使部分多年的积案得以化解。同时,市直各部门每月安排2个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各乡(镇、区、处)每天明确1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对群众来访信息及时梳理,对重大信访事项(共编制信访专报4期),及时上报市有关领导,以利于领导协调解决,有力地促进了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

  (2)坚持领导包案制度。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我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梳理,共排查信访积案1件,由主要领导及分管副市长进行包案。同时,对群众越级、重复、集体上访案件尚未办结的、对已做处理但群众不服的案件,区别不同情况,根据市领导分工和包案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包案。

  (3)强化信访排查机制。按照“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化解得好”的要求,采取月排查和重大敏感期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实行跟踪督办,努力将信访案件控制、化解在基层。共排查出信访重点人员、群体、矛盾纠纷67件(人),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组织进行了化解和稳控。

  (4)强化重要信访的交办机制。对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及时转办、交办,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明确要求“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回复率达100%,有力促进了信访事项的案结事了。

  (5)强化特殊时期的稳控及劝返机制。今年春节、各级“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会、南亚东南亚商品展洽谈会、云南省党代会、党的十九大召开等特殊时期,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采取了有理解决、思想疏导、“人盯人”等有力措施,着重解决上访老户、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并且与政法委、公安等部门配合成立劝返工作组,赴昆到京开展维稳劝返工作,成功劝回了王云珍、杨炳昌、王秀英、杨琼珍、段志强等上访老户,有力地维护了特殊时期全市的和谐稳定局面。

  4、深入开展非正常上访和越级访综合治理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被通报的到京非正常上访共4人4批次,分别是王秀英、黄艳萍(王秀英孙女)、杨志祥、武丽清。将上访人带回属地后,我局领导都要亲自或是由包保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对上访人进行思想疏导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协调各单位对其进行邦扶;对无理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

  越级访被通报的共有4人4批次,分别是王云珍、杨炳昌、段志强,黄艳萍。朱兵书记亲自接访了王云珍,听取了她的诉求,告诉她政府不会让她的孩子无书可读。会后,我局根据朱书记指示,协调多家部门,为王云珍孩子解决了1万多元的学费问题。朱兵书记多次接访杨炳昌,对他的多种诉求,进行解释及答复,并协调人社部门,正在解决他的入社保问题。朱兵书记还接访了重点人员王秀英和吕静,对于她们的无理诉求,也一一进行解释,并告之,有什么事,可以逐级的反映,不要直接就去越级上访。朱兵书记、毛文波副市长还多次接访涉军群体,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告之他们,能在市级能力解决的事,一定会尽力解决,不能解决的,将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依法处置情况: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诉求基本上都是不合理诉求,如王秀英、武丽清,正在收集或采集违法的证据,一旦证据充分,将给予依法打击。

  5、落实涉法涉诉分离要求

  扎实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抓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投诉请求均能进入法定途径依法处理。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到我局上访的涉诉信访群众,引导其到政法机关反映问题;对按规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6、开展“两学一做”改进工作作风

  在全局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切实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活动,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信访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原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党员干部要“想全市之大事,办群众之急事”,时刻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装在心中,在工作中倾听好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交办、转办、督办好信访事项,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

  7、积极引导群众逐级上访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防止小矛盾演化成大纠纷。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市。实行首办负责制,无论谁接访群众,都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期限交办责任单位,并一直跟踪办理进度,对不负责任、不按要求办理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督促。

  8、加强网上信访渠道宣传和代理工作

  充分发挥网上信访平台“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积极推进面向群众的网上信访渠道建设,着力加强信访干部的网上信访办公业务培训力度,广泛宣传网上信访工作,向全市及各乡镇群众发放网上信访宣传册2000余册。除已经设立代理点的锡城镇外,争取在条件成熟的1—2个乡镇设置网上信访代理点,方便群众在当地就能反映诉求。

  9、全力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根据市扶贫办《关于调整“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的通知》(个联办发〔2017〕14号)的工作要求,多次深入我局挂包帮的鸡街镇莫舍白村委会各村小组贫困户家中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并定期和贫困户电话联系,了解其生产状况和家庭情况,并进行力所能及的帮扶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0.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编制人员调资,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8万元,占总支出的98.48%;项目支出2.35万元,占总支出的1.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55.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编制人员调资,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包括基本工资31.17万元、津贴补贴48.30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9%;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的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5.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5%。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68.22万元,2010308信访事务2.35万元,2010350事业运行61.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信访维稳的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9%。其中: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0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保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3.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11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上级单位督导信访工作以及接待上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信访局单独核算,故2016年无决算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信访局资产总额2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88万元,固定资产0.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9万元(因我单位2017年独立核算,无2016年决算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17

28.88

0.29

0

0

0

0.29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0.29万元,为采购货物,采购形式为自行采购。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单独核算,2016年无决算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中共个旧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