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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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00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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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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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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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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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7年个旧市财政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2017年个旧市财政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17年度个旧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度我市返还性收入-4,960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7,07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07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3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47,641万元,比上年增长23.80%,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50,645万元,比上年增长7.47%(体制补助2,45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2,826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4,78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505万元、结算补助11,31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24,79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5,61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46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0,558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50,69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8,73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2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27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5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6,996万元,比上年增长62.01%。
二、2017年度个旧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市2017年对下转移支付1502万元,均为体制补助支出。其中:个旧市蔓耗镇73万元,个旧市贾沙乡922万元,个旧市保和乡507万元。我市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专项转移性支付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付支出,因此个旧市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表为空。
三、2017年度个旧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个旧市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189,540万元,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实际数107,719万元, 其他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数81,821万元;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为9,997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我市秉持化解政府债务的原则和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风险可控”,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主线,进一步压实本地区各级各部门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政府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做好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按期归还本息等后续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17年个旧市政府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手续费共计31,519万元,其中:本金28,696万元,利息2,82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计偿还2017年个旧市政府到期债务本金28,696万元,其中:27,276万元通过置换债券方式偿还(一般债务20,776万元、专项债务6,500万元),1,364万元通过单位自有资金偿还,核销56万元债务;到期债务利息及手续费2,823万元已通过财政资金偿还。
四、2017年度个旧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也是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在州级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逐步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贯穿于整个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中。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实行绩效目标审核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
我市从2013年起,要求各项目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凡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必须同步申报“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进入预算编审流程,通过源头管控形式,使绩效目标成为预算申报和审核的必要前提,提高了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认识,树立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绩效理念。
2、实行第三方评价机制与财政部门联动相结合
为了克服内部评价的局限性,提高政务效能和工作效率,我市聘请中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为了提高中介的服务水平,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我市绩效评价工作一直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杜绝独家参与的现象发生。每年都择优选取三到四家资质好的中介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中介之间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局面。二是采取联动模式,合理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抽调人员配合完成,财政部门牵头与第三方一起认真分析项目资金性质,补充完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及适合项目特点的个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为了使财政绩效评价更加独立、专业、规范,财政部门不介入评价流程,不提倾向性意见。
3、实行绩效评价范围与民生资金相结合
一是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目前全市绩效评价范围已经拓展到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2017年度,我市对2016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评价项目个数为21个,涉及金额21,815万元。主要有项目有: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016年“五小水利”重点县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016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015至2016年六户政策性破产企业"4050"人员托管费用,评价结果为“良”;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结果均为“优”;2016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灾后重建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5年、2016年项目前期费(第一期、第二期),评价结果为“中”;2016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就业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糯谷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事中跟踪),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石榴坝村委会四位一体建设试点村项目(事中跟踪),结果尚未出来;2016年中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布证补助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中央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中央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粮食储备利费补贴项目;评价结果为“优”。二是拓展范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作为红河州的试点县市之一,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对2016年个旧市人民小学部门整体支出、2016年个旧市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
4、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
按照“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每年我市都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市委、人大、政协、政府、纪委、审计、督查等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继续支持,对绩效结果为“良、中”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结果应用。
5、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不够细化和完整。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评价结果与责任主体没有紧密挂钩。三是项目资金动态监控力度比较弱。由于人少事多,在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工作上力度不够,大部分都是事后评价。四是绩效理念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预算部门对绩效的理念有一定的了解,但长期形成的“重投入,轻效益”、“重使用,轻监管”的思想短期难以改变,部分单位申报绩效目标时敷衍了事,造成绩效目标难以确定。五是激励约束和考核问责机制、绩效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
6、加强和改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落实,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好,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形成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强调支出责任和效率,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三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及时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从而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四是继续做好预算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的工作,力争重点民生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五是强化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做到事中有监控。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本单位的教育工作,摆脱旧思想束缚,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放在首要位置,树立“花钱必问效”的思想,切实做好预算绩效工作。七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方法,提高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
2017年个旧市财政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17年度个旧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度我市返还性收入-4,960万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7,07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07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3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47,641万元,比上年增长23.80%,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50,645万元,比上年增长7.47%(体制补助2,45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2,826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4,78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505万元、结算补助11,31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24,79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5,61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1,465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0,558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50,69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8,73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2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27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3,5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6,996万元,比上年增长62.01%。
二、2017年度个旧市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市2017年对下转移支付1502万元,均为体制补助支出。其中:个旧市蔓耗镇73万元,个旧市贾沙乡922万元,个旧市保和乡507万元。我市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专项转移性支付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付支出,因此个旧市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表为空。
三、2017年度个旧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个旧市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为189,540万元,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实际数107,719万元, 其他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数81,821万元;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为9,997万元,均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我市秉持化解政府债务的原则和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风险可控”,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主线,进一步压实本地区各级各部门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政府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做好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按期归还本息等后续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17年个旧市政府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手续费共计31,519万元,其中:本金28,696万元,利息2,82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计偿还2017年个旧市政府到期债务本金28,696万元,其中:27,276万元通过置换债券方式偿还(一般债务20,776万元、专项债务6,500万元),1,364万元通过单位自有资金偿还,核销56万元债务;到期债务利息及手续费2,823万元已通过财政资金偿还。
四、2017年度个旧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也是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在州级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逐步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贯穿于整个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中。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实行绩效目标审核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
我市从2013年起,要求各项目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凡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必须同步申报“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进入预算编审流程,通过源头管控形式,使绩效目标成为预算申报和审核的必要前提,提高了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认识,树立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财政绩效理念。
2、实行第三方评价机制与财政部门联动相结合
为了克服内部评价的局限性,提高政务效能和工作效率,我市聘请中介参与绩效评价工作。为了提高中介的服务水平,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我市绩效评价工作一直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杜绝独家参与的现象发生。每年都择优选取三到四家资质好的中介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中介之间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局面。二是采取联动模式,合理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工作由第三方、市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抽调人员配合完成,财政部门牵头与第三方一起认真分析项目资金性质,补充完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及适合项目特点的个性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为了使财政绩效评价更加独立、专业、规范,财政部门不介入评价流程,不提倾向性意见。
3、实行绩效评价范围与民生资金相结合
一是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目前全市绩效评价范围已经拓展到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2017年度,我市对2016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开展绩效评价项目个数为21个,涉及金额21,815万元。主要有项目有: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016年“五小水利”重点县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016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015至2016年六户政策性破产企业"4050"人员托管费用,评价结果为“良”;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结果均为“优”;2016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灾后重建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5年、2016年项目前期费(第一期、第二期),评价结果为“中”;2016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就业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糯谷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事中跟踪),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石榴坝村委会四位一体建设试点村项目(事中跟踪),结果尚未出来;2016年中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布证补助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中央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良”;2016年中央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2016年粮食储备利费补贴项目;评价结果为“优”。二是拓展范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作为红河州的试点县市之一,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对2016年个旧市人民小学部门整体支出、2016年个旧市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
4、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
按照“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每年我市都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市委、人大、政协、政府、纪委、审计、督查等市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继续支持,对绩效结果为“良、中”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结果应用。
5、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一是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不够细化和完整。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评价结果与责任主体没有紧密挂钩。三是项目资金动态监控力度比较弱。由于人少事多,在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工作上力度不够,大部分都是事后评价。四是绩效理念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预算部门对绩效的理念有一定的了解,但长期形成的“重投入,轻效益”、“重使用,轻监管”的思想短期难以改变,部分单位申报绩效目标时敷衍了事,造成绩效目标难以确定。五是激励约束和考核问责机制、绩效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
6、加强和改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落实,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好,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形成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强调支出责任和效率,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三是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及时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从而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四是继续做好预算绩效评价提质扩围的工作,力争重点民生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五是强化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做到事中有监控。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本单位的教育工作,摆脱旧思想束缚,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放在首要位置,树立“花钱必问效”的思想,切实做好预算绩效工作。七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方法,提高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