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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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40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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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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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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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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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规划局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拟定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组织规划工作理论、政策和经验调研,为市委、市政府规划工作决策提供重要信息。组织制定全市城乡规划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接受市政府授权,开展个旧市村镇体系规划、个旧市总体规划及个旧市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论证、评审及上报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相关规划的审查、审定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重点项目的选址与定点;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个旧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相关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审查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具体负责个旧市城乡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的相关工作;承担个旧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做好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的有序发展,抓好城乡审批管理,规划审批是整个城乡规划管理的重中之重,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对一项建设项目的实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规范程序,作为推进规划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把“一书两证”和乡村规划许可作为城乡规划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具体项目“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中,严格执行规划集体审查制度和规委会审核制度。采用在我局进行局务会审核后提交市规委会初审,初审后报到州规划局终批的方式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15万元,占总收入的98.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1.3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40.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入一人增加工资及增加绩效考评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54万元,占总支出的89.92%;项目支出25.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4.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入一人增加工资,增加绩效考评奖及测量费的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8.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入一人增加工资和增加绩效考评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去年委托308队的测量工作到年底没有完成,所以没有付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去年委托308队的测量,按照合同要求提交成果资料后付款,今年308队按合同要求完成测量工作并提交了成果,今年付费25.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4.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入人员一人增加支出和增加绩效考评奖及增加项目测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其中:208类05款02项3.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遗属生活补助;208类05款05项19.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其中:210类11款02项11.07万元、210类 11款03项5.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社会保障缴费。
3. 城乡社区(类)支出21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7%。其中:212类02款01项215.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帖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规划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59万元,增长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万元,增长6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1.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管理业务工作量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正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停车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占89.61%;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规划设计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规划局资产总额26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08万元,固定资产90.9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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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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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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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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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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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9.98 |
179.08 |
90.90 |
0 |
25.85 |
0 |
65.05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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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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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95万元,其中:货物3.28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131.67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规划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