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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001-14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0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具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等职能。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负责对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完成人口计划情况的考核,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健康红河行动计划》为指导,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我市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对象,自2015年11月1日0时起,三所医院同时取消所有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有药品在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将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补偿机制,三所医院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2)以解决群众“看病难”为要求,不断加大医疗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

  个旧市卫计局将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设和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造三个项目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已经完成基坑支护工程、主体基础工程、地下室负一、二层、基坑周围素混凝土回填及地上六层的施工,正在进行地上七层梁板混凝土浇灌。2017年1-10月,已完成投资4000万元。预计至2017年12月底完成主体11层,完成投资5000万元。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并批复,办理了《土地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了医疗流程评审、初设评审、抗震专审,取得环评、水保批复。施工图已完成并送审,同时进行清单拦标价的编制,基坑支护工程已完工。于2017年8月25日完成主体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的招标,10月13日发布主体工程资格预审招标公告,11月6日完成主体工程资格预审。该项目已列入国开行第一批放款名单,放款额度为8000万元,现已到位。个旧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土地预审、规划、稳评、招投标等工作,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9月投入使用。通过多年努力,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群众卫生计生需求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逐步缓解。

  (3)以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为目标,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程

  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方案>》(云贫开办发[2017]50号)文件要求,我市自5月10日起再次组织人员对全市2016年年末1459户4874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并对“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开展维护工作。同时,按照《个旧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卫计局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对9个乡(镇、区)提供的新一轮贫困人员(含贫困户、漏评户、返贫户、错评户)2614户9858人开展了患病情况筛查和复核,并将患病人员名单提供给市扶贫办和各乡镇,由乡镇录入国务院扶贫办系统。经过8月份新一轮动态识别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2326户8423人中,筛查出患病人员共1161人,其中:患大病356人,患慢性病805人。目前,我们正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脱贫攻坚百日行动”要求,计划在年内对180名患大病人员实施集中救治。重点对患有重性精神病、白内障、终末期肾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等大病病种实施分类救治。截至10月30日,我市患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有15名人员接受了住院治疗,其中终末期肾病2人、重精9人、肺结核2人、白血病2人,开展急定期重性精神病服约指导42人;9类15种大病以外的其它肿瘤、乳腺癌、尿毒症等患病人员住院治疗91人。

  (4)以建设分级诊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出发点,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逐步实现“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便捷预约服务、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是深化医改10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今年卫生计生的一项重点中心工作。我们于5月6日在市工人文化宫广场举行了“个旧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启动仪式”,并陆续制定出台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双向转诊指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规范》等文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全市共组建专科医生团队12个45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40个430余人,每个团队3到5人。同时,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独立的签约门诊(健康小屋),并配置了相应设备,营造温馨、舒适的就诊环境,安排专人负责签约、预约、优先诊疗工作。2017年共完成签约人数14.24万余人,签约覆盖率已达30.41%。其中,重点人群(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残疾人、孕产妇、儿童)签约服务覆盖率达40%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达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达100%。

  (5)坚持为民服务为原则,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工作相互促进

  针对个旧市城镇化率较高这一特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及“社区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组建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卫人员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打造“一家一医”个性化诊疗模式,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全面、个性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保障了居民身体健康。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以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为抓手,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使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市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31%;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99%以上;0-6岁儿童、孕产妇管理,儿童、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患者、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全市连续7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由2011年的7.87‰下降到4.02‰。

  (6)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卫生应急、慢病防控实现规范化管理

  充分利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台,因地制宜出台实施方案,合理拓展服务项目;加强卫生防疫应急队、紧急医疗救援队、卫生监督应急队、健康教育应急队、心理干预队、卫生志愿者队伍等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并做好物资储备,着力提升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搭建、筑牢三级慢病防控平台,成立以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慢病科为技术指导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慢病防控指导分中心的全科医疗工作团队,实施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起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区综合医院相互协作的慢性病双向转诊通道,并将慢性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大力完善慢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抓好中东呼吸综合症防控工作,每年都要对相关人员实施监测并做好应急物资贮备,有效防控了疫情的发生。

  (7)坚持改革创新,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站式”模式得到积极推广

  通过多年探索和发展,个旧市美沙酮工作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成为全国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实习基地。我市探索的由乡镇卫生院开展集感染者管理、抗病毒治疗、美沙酮维持治疗、咨询检测、针具交换等工作为一体的“乡镇一体化服务模式”得到了省州专家的一致肯定和好评。同时,为提高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减少转诊环节,全市实现了艾滋病检测后告知及治疗一站式工作模式。该模式实施以来抗病毒治疗成功转介率一直保持95%以上,抗病毒治疗覆盖率由2013年的76%上升至现在的86.7%,中医药抗病毒治疗试点项目下沉各乡镇,治疗拓展点发展至13个(含市中医医院),覆盖我市大部分乡镇及社区,以及红河州第一、五人民医院,红河州戒毒所三家州级单位,中医药抗病毒治疗入组人数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任务。

     (8)加快发展中医药行动计划,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根据国家对中医医疗机构新的规定,对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今年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27名乡医在乡镇和村级开办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诊所。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市中医医院有省级重点专科,100%乡镇卫生院、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服务。

   (9)有效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全力推进云锡划转医院机构改革和整合

  为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结合原云锡划转我市管理的6家医疗卫生机构和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需求的实际情况,经过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进行机构整合。通过考试选岗,原六家机构275人已完成人员分流和资产划转。对后期余留问题,下一步将逐步解决。

  (10)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017年全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我市随机抽样后,应入户调查80人,涉及锡城镇鄢棚村委会、杨家田村委会,老厂社区两个点共计4个样本点。调查对象的80人中,男49人,占61.25%,女31人,占38.75%。在城市社区,男女性别比例为1.4,农村男女性比别为3.54。

  对全市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清理,截至目前登记在册流动人口24155人,其中:流入人口20839人,流出人口3301人,跨省流出15人。加大服务管理力度,健全组织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形成了与企业主及基层社区管理为核心,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建立并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有效夯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根基,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水平。

  加强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为规范我市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工作,市卫生局拟发了《关于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个卫计发〔2016〕37号),深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调研,并举办专题培训会议,解决医疗机构在执行文件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制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减免公示栏14块分发到医疗服务单位。2017年下发了个卫发〔2017〕103号文,提高计划生育手术补助标准。

  (11)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贯彻执行全面两孩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各级《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个旧市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意见》,下发乡镇(区)及各部门。开展人口形势分析,做好群众生育意愿调查,准确把握目标人群,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再生育、技术服务、计生家庭保障与奖励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生育登记服务及延长婚假、生育假、护理假和采取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休假等规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工作基础薄弱地区的督查指导。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社会抚养费管理和使用。做好政策衔接,落实2016年1-3月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二孩、退费情况,进行清退,全市退款3772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个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个旧市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个旧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个旧市建教所、个旧市人民医院、个旧市中医院、个旧市妇幼保健院、个旧市传染病院、个旧市第二人民医院、个旧市第三人民医院、个旧市卡房镇卫生院、个旧市老厂卫生院、个旧市锡城镇卫生院、个旧市蔓耗卫生院、个旧市贾沙卫生院、个旧市保和卫生院、个旧市乍甸卫生院、个旧市倘甸卫生院、个旧市鸡街卫生院、个旧市沙甸卫生院、个旧市大屯卫生院、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98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6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92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13.08万元,占总收入的21.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3871.58万元,占总收入的71.5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746.74万元,占总收入的6.44%。总收入比上年增加了571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方面是因为增加了基建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8529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89.96万元,占总支出的90.61%;项目支出8006.68万元,占总支出的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9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增加,项目方面是因为增加了基建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28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5.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机构改革,新农合机构划出,原卡一院、卡二院机构撤销。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6.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83.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计生项目、人民医院基建项目,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一、公立医院项目2625.15万元,其中个旧市人民医院2017年综合大楼工程项目因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工程进程快,资金使用量较大。

  ⑴综合大楼桩基础及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工程由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合同总价:1,373.2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已支付工程款1,391.96万元,其中合同内工程款1,053.36万元,合同外工程款338.60万元。基础工程已完工,工程尚未结算。

  ⑵综合大楼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由云南百四通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承建,合同总价:10,095.7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已支付负一层、负二层及1至6层支护工程款1,488.90万元。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正紧张有序地施工中,第10层框架柱、剪力墙混凝土浇筑完毕;11层框架梁模板支撑安装完毕、梁板钢筋正在绑扎中、水电消防正在预埋施工中。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558.03万元,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目2.82万元,主要用于专家进社区补助经费。乡镇卫生院项目53.58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建设及村医补助。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501.6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经费。

  三、公共卫生项目3235.13万元,其中妇幼保健机构397.72万元,本年新增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177.03万元,主要是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保健、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26.18万元,主要是艾滋病防治及妇幼健康、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抗病毒治疗检测、艾滋病防治监督执法、HIV/TB双重感染防治、丙肝防治、农村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2万,主要是用于职业病防治经费。

  四、中医药项目168.3万,主要用于中医药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及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

  五、计划生育事务982.42万,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包括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学金、城乡居民医保补助金、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宣传员补贴、计划生育免费手术补助等。

  六、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目430.77万元,主要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县级骨干医师培训及对口支援县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64%。与上年对比减少2864.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归人社局发放,财政拨款减少;本年度项目比上年度减少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17年决算数为32.9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支出1231.7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5款)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1383.34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05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398.8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9项)支出2.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0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8%。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17年决算数为493.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01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99项) 2017年决算数为14.4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巡回医疗项目。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02款)综合医院(01项) 2017年决算数为4686.14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02款)中医(民族)医院(02项) 2017年决算数为863.2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02款)传染病医院支出(03项) 2017年决算数为566.68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02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9项) 2017年决算数为333.2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01项) 2017年决算数为70.37万元,主要用于专家进社区补助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乡镇卫生院(02项) 2017年决算数为1881.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项目经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项) 2017年决算数为582.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药物补助及乡村医生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04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142.64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04款)卫生监督机构(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34.3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04款)妇幼保健机构(03项)2017年决算数为1077.71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2017年决算数为2195.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卫服务项目。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09项)2017年决算数为7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04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项)2017年决算数为2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公共卫生项目。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06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68.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发展项目。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机构(16项)2017年决算数为129.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机构人员经费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服务(17项)2017年决算数为115.7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及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补助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项)2017年决算数为866.6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各项项目补助经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01款)行政单位医疗(1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7.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经费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01款)事业单位医疗(1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保经费支出。

  (23)(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0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03项)2017年决算数为264.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1项)2017年决算数为430.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2.22万元,支出决算为63.77万元,完成预算的2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预算的1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预算的7.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家践行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开支,避免浪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51万元,下降4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5万元,下降57.5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大家践行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开支,避免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占66.8%;公务接待费支出21.17万元,占3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非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60辆。主要用于保障医疗卫生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孕产妇救助、防治艾滋病、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开展计划生育事务等各项工作的考核、督导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各级专家组对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督查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布置业务工作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68万元, 2017年度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大家践行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开支避免浪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总额82951.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690.47万元,固定资产59427.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834.79万元,无形资产1032.45万元,其他资产269.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95.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87.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39项,账面原值686.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79万元;出租房屋9559.96平方米,账面原值20615.6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5.4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951.14

43690.47

59427.83

20615.61

1077.29

16157.09

21577.84

 

3834.79

1032.45

269.7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总额为2506.81万元,其中:货物类2432.39万元,服务类74.42万元。实际采购总额为2470.35万元,其中:货物类2396.73万元,服务类73.62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九、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反映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