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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625-19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锡城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锡城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锡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锡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政府的职权是依法具有的权力,这一权力由法律规定,且与乡镇所拥有的职位是相一致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其行使的职权:(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4)保障少数民族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政府职能与职权有一定区别,政府职能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所负有的职责和作用。其应承担以下基本职能:管理职能、教育职能、服务职能、分配职能、专政职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锡城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要求,以项目为切入点,结合近城区优势,进而推动产业转型,实现经济平稳、高质发展。具体以红河印象生态庄园建设项目为带动,针对项目区附近工业区域进行环境整治,逐步拆除原有厂房、设备,将项目区内有色金属企业转型为生态旅游、生物制药等多个行业企业;以戈贾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为深化,利用有色金属市场低迷,行业企业期望转型的有利机会,吸引本地区有色金属企业资金入驻投资;以云锡高级技工学校教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咸羿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采空区地表生态恢复项目、大通天然气中转站建设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5V正极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等5项目为示范,促使辖区内从事传统种养殖、有色金属企业逐步转变发展思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为新兴产业。

  我镇财政工作按照“两个确保”这个基本目标,立足于本镇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努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在财政预算安排和执行中,始终坚持“积极稳妥、厉行节约、厉行节约、注重实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盘活财政存量,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专设账户,专款专用,严格完备手续,按规定拨付使用,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杜绝各单位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现象,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等工作,确保戈贾森林公园征地费用、新民寨道路建设等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锡城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4个:个旧市锡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个旧市锡城镇党政办公室;个旧市锡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个旧市锡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2.参公单位1个:个旧市锡城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7个:个旧市锡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个旧市锡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个旧市锡城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个旧市锡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个旧市锡城镇城乡开发服务中心;个旧市锡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个旧市锡城镇财政扶贫资金专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锡城镇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城镇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8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6.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84.23万元,主要是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相对增多。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城镇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5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21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247.32元,占总支出的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支44.41万元, 主要是2016年项目建设支出减少。(分布图如下)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锡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56万元,主要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动,工资增加,其次村干部人员工资也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锡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96万元,主要是2016年财力有限,优先保障刚性支出,因此压缩项目支出。具体开支工作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7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及各站所的大小会议开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开支,工会活动等;

  2、国防(类)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全镇民兵训练支出;

  3、教育(类)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表彰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项目建设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鄢棚烧伤人员开支;

  6、城乡社区(类)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22.36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护林防火支出;

  8、交通运输(类)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开支;

  9、其他(类)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室建设及修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锡城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减少43.4万元,主要是锡城镇建设项目减少,压缩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人员增资;日常办公经费;人大、党委、政府及各站所的大小会议开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开支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全镇民兵训练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7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治安巡防人员和司法业务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2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代课教师和文化活动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9%。主要用于离退休和在职人员经费、社区建设、死亡抚恤、优抚人员、老年福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的医保、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事务等支出;

  9. 节能环保(类)支出1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10. 城乡社区(类)支出8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1. 农林水(类)支出40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8%。主要用于农林水和村干部人员经费和特色农业产业投入支出;

  12. 交通运输(类)支出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人员经费;

  14.其他(类)支出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占比分布图如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锡城镇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4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首先保人员经费,其次保证机构运行,所以“三公”经费预算时有所压缩。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3.42万元,下降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此项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64万元,增下降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77万元,下降25.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节约,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确实提高行政人员节能降耗的意识和勤俭节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树立勤俭节约观念,用实际行动为政府臃肿的开支“减肥”,着力打造清明、廉洁、务实、“苗条”的节约型政府机关。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呈下降趋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占33.9%;公务接待费支出88.32万元,占6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保障全镇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开展全镇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锡城镇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行部门的(如人大、党委、政府)日常共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锡城镇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311.4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0.99万元,节约采购资金50.48万元。

  锡城镇2016年无绩效管理信息项目。

  锡城镇2016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房屋面积3973.87平方米,原值407.16万元;一般公务车辆11辆,价值225.89万元;一般办公设备价值182.3万元,无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为中央纪委驻我会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为我会各级机构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附件【红河州个旧市锡城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