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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9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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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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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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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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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个旧市“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支出 情况说明
附件三:
红河州个旧市“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支出
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各乡镇(区)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支出情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673万元,支出决算为3741万元,完成预算的8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7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预算的88.95%。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23万元,下降2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5万元,下降22.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048万元,下降39.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0万元,下降14.8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万元,占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占42.77%;公务接待费支出2126万元,占56.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6年市政协李文友同志因工作需要由红河州委州政府组织赴英国、西班牙等学习考察;市人社局根据云政出[2016]197号文件,州级组织1人赴瑞典、芬兰、丹麦考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交流访问;市政府办因红河州铁路建设办公室邀请组织1人赴欧洲考察现代有轨电车建设。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公车改革后已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费为2015年年底新增摩托车购置税,因该笔购置税在2016年支出,所以2016年只增加购置税,不增加车辆购置数,故有购置费无车辆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7辆。路政管理大队等31个单位有费用无车辆的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前发生车辆运行维护费,改革后车辆拍买,故无公务用车有车辆运行维护费;二是公车改革前,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部分单位租赁或者借用外单位、主管部门、职工个人的车辆办公,所以无公务用车有车辆运行维护费。总工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规划局、关工委4个单位因平时开展业务工作时用车次数不多,本年车辆维修次数也少,故费用较低。较高原因主要有油价上调,燃油费增加;经常下乡车辆磨损严重,车辆大修运行维护费增加;部分单位车辆老化、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成本过高;部分单位本年业务激增,用车次数增多;骨灰公墓管理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房地产管理处、老厂卫生院上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未用财政拨款而是用自有资金安排支出,本年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支出,实际并未增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3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安局、交警大队自上年度“3.01”“2.08”专案发生后,反恐形势严竣,本年度反恐专项工作勤务模式仍在继续,导致工作误餐费用较高,同时接待费中还包含办案业务费等,故人均接待费较高;纪委本年办案增加,办案人员餐费增加,人均接待费较高;政府办本年度争取上级资金和招商引资,大量邀请有关部门到个旧市进行考察,人均接待费较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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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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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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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次 |
2016年度预算统计数 |
2016年度决算统计数 |
栏 次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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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 |
(一)支出合计 |
2 |
4,673 |
3,741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
15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2,283 |
1,60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170 |
5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2,113 |
1,595 |
3.公务接待费 |
7 |
2,390 |
2,126 |
(1)国内接待费 |
8 |
2,390 |
2,126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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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3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3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607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20,336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6 |
— |
156,318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7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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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
19 |
— |
6,154 |
(一)行政单位 |
20 |
— |
5,772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21 |
— |
382 |
注:1.“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同此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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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本届中央政府“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使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形成的上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包括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数、年中财政追加预算安排支出数、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安排支出数。
四、使用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个旧市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