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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93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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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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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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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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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规定,制定交易业务流程、运作规则以及交易市场和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完成进场交易项目数347个,预算金额7323.7051万元,成交金额7111.6542万元,节约资金212.0509万元,节约率为2.9%。国有土地出让22项,成交金额7312.6800万元。工程建设进场交易项目数53个,预算金额29565.57万元,成交金额26229.17万元,节约资金3336.396万元,节约率为11.28%。国有产权交易项目3个,成交金额329.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项目22个,底价7291.72万元,成交金额7291.7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8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9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导致差异。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1万元,占总支出的90.3%;项目支出8.85万元,占总支出的9.7%。与上年对比增加0.86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政府采购类、工程交易类、土地交易类等项目增加引起评标费用增加导致。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9万元, 主要是因为2016年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增加数、各项补发数导致差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6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政府采购类、工程交易类、土地交易类等项目增加引起评标费用增加导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6万元, 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导致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办公设备购置。其中,20103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9万元,2010305项(专项业务活动)支出0.46万元,2010350项(事业运行)支出72.0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其中,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0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2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4万元,下降83.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144.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占47.69%;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52.31%。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跨县市交流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以及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流学习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我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6万元,主要由于2016年政府采购类、工程交易类、土地交易类等项目增加引起评标费用增加导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货物类3.07万元,采购物品为评标系统所需硬件,主要为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评标系统使用。无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20103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2010305项(专项业务活动),反映各级政府举办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七、2010350项(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