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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91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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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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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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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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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职能调整
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含乡镇政法副职)。
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党内监督。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
能部门;市委政法委机关是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管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市综治委的办事机构。综治办与市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干部(含乡镇政法副职)。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在市委领导下指导市委驻沙甸工作队的日常工作。
办理上级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监督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沙甸工作队使用)。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3,673,08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3,081.1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48376.87元,降幅8.66%,主要原因为预算安排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3,458,497.27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129.15元,占总支出的63.35%,与上年对比增加174187.88元,增幅8.6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资及预算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267,368.12元,占总支出的36.65%。与上年对比减少858556.45元,降幅40.39%,主要原因为预算安排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42万元,增幅8.64%,主要原因为增资及预算经费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5.14万元,增幅142.91%,主要原因为预算安排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74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85.86万元,降幅40.39%,主要原因为预算安排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用于保障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如:综治维稳、禁毒、预防青少年犯罪、见义勇为、群防群治、大要案件、热点处突事件等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8.44万元,降幅16.52%,主要原因为预算安排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3%。其中:2013199项12.59万元、2013601项142.08万元、2013602项1141.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及机关事务支出125,935.00元、行政运行1,420,837.66元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41,433.1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8%。其中:2080501项62.53万元。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类)支出1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其中:2100501项9.21万元、2100503项5.2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59,241.40元,完成预算的93.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934元,完成预算的2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307.40元,完成预算的142.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公出国会务、培训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328.38元,下降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61.58元,下降4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733.2元,增长5.7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培训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34元,占10.6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307.40元,占89.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3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93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沙甸工作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307.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307.4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接待人次11870人。主要用于综治中心建设、参观学习市县人次增多、热点、节点、劝访人员增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341.49元,与上年对增加51385.35元,增幅142.91%,主要原因为综治中心建设、参观学习市县人次增多、热点、节点、劝访人员增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务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6年采购预算42,300元,其中:货物28650元,服务13650元;实际发生采购金额12900元,主要为购买3台电脑及1台打印机购买支出。
无绩效管理信息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仅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政法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