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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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9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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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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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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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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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共青团个旧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共青团个旧市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个旧市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的主要职能:(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 团结和带领好青年;(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团市委紧跟党政步伐,以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为主题,围绕全州“一个中心、五个示范”战略目标,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创新创业创优,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展现青春风采、作出青春贡献。一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 “倡导文明行为、提升锡都形象”志愿服务、“三月春风志愿服务”、“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水源地”环大屯海护水节水志愿服务、“雷锋”爱心送考志愿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禁毒防艾、团员青年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团市委紧紧围绕市委率先实现跨越发展的要求部署,引导广大青年深刻认知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深刻认识在推进跨越发展中所肩负的时代使命,结合职能优势全面推进我市跨越发展。三是成功举办第二届“寸轨徒步”公益活动。活动以“徒步+筹款”的模式,所筹集到的5.7万元善款,全额用于资助今年考起大学的个旧和草坝贫困大学生共42人。助力青年成长成才,为贫困学子们插上实现梦想的翅膀。四是按照精准扶贫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初团市委结合帮扶户的实际情况,团市委副书记李玲、陈奕萌带领团市委工作人员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食用油、米以及衣物等价值3000余元慰问物资,积极给予经费支持,向挂包村提供5000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挂包村青年农民工培训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共青团个旧市委2016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团市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21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主要原因我单位志愿者2016年调整生活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支出23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3万元,占总支出26.95%,其中人员经费58.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7万元,项目支出169.22万元,占总支出73.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49万元,增长58.50%,主要原因为:单位本年西部志愿者工资调增,交纳养老保险,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团市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为,单位本年工资调增,办公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团委发展,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22万元,比上年增长72.78%,主要原因为:单位本年西部志愿者工资调增,交纳养老保险,导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生活补贴及各种养老保险以及基层团建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长36%,主要原因是西部志愿者生活补贴调高及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导致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8%。其中:2012901项57.53万元、2012902项61.60万元、2012999项107.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西部志愿者的生活补助及各种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其中:2100501项3.56万元、2100503项1.33万元。主要用于公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团市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于2016年8月交由平台统一管理,相关公务用车使用费用待平台运行完善之后于2017年支付,接待工作相应有所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956.48元,增长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3.48元,增长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53元,增长22.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业务工作量大,车辆运行维护费与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0%;较2015年减少10%,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40%。较2015年减少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团市委相关工作以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万元,接待人次600人,主要用于团市委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团市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我单位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个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8.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办公用品。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无绩效管理信息。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仅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个旧市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