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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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9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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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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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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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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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指导下,负责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开发与建设。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定我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我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制人民防空学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对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提出防护建设要求;组织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确保通信警报畅通。按规定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市级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政府、军事机关、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加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协调配合管理工作。
13.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省、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工作任务为重点,科学部署、奋力推进、团结拼搏,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建设项目任务和行业管理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1.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2015年州政府下达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40套,由州国营石岩寨林场在倘甸乡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外墙装饰及收尾工作。
2.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2016年改造任务800户,2015年结转101户,分6个项目实施,采取货币化安置619户,改扩翻建181户,目前可研已编制完成并评审,货币化房屋征收补偿公告已发布,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意向协议,改扩翻建项目正在施工。
3.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2016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下达任务数600户,其中: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任务数500户(建档立卡房343户、随迁户157户)。目前,600户农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竣工171户。
4.人民防空事业有效开展。一是完成怀源芳圃防空地下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及工程水土保持检测和评价工作,现防洪沟改造工作已完成工程量的70%。二是金水湖畔小区防空地下室已竣工;三是审批新景家园三期B区(原三期II期)防空地下室,现已开工;四是按规定收缴易地建设费46.74万元;五是完成警报试鸣工作;六是对全市51台警报器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对4台已破损的警报器进行更新,确保全市警报器的安全性能。
5.深入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所有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长、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科室及工作人员职责,确保全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统筹推进。二是认真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积极草拟“一意见五方案”、《个旧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方案》、《个旧市城市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个旧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成立十一个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同时,编制完成《个旧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整治行动。一是针对个旧市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成立联合执法组,集中11个部门80多人于今年10月11日起对占道经营比较严重的新街路、建设路、过境路、新冠路、七层楼片区等重点路段开展整治,通过近3个月的集中整治,查处各类违规占道2114起,取缔500余个摊点,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完成青年路下河沟雨水管网改扩建项目,解决下河沟片区常年内涝问题;启动五一路、永胜街、时装公司段的雨水管网改扩建和雨污分流项目;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进入试运行阶段;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任务700米;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环湖慢跑道2200平方米。三是提升城市绿化亮化品质,启动总投资为13869万元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完成五一路行道树补种,金湖东路行道树补种正在进行收尾工作,节点方案正在做施工图、效果图设计,年内可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全市灯光提升改造方案已进行第一次汇报。四是完成阳山片区一期的部分道路工程(阳山支经二路道路工程)建设,对金湖文化广场及环湖游览道进行修复,对建设路外立面进行粉饰,对建设路、金湖东路、西路、南路实施沥青铺设,完成了金湖尚城(二期)、花木汇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人行道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正抓紧实施泰和家园三期、明大雅筑、金水湖畔、尚筑文苑、名悦酒店、红运锦绣小区、都会银座、水榭嘉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人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完威工人村片区931户云锡公房的货币化安置补偿工作,其余510 户私房征收工作正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老旧厂房改造力案正在编制。六是完成个旧市建成区违法、违规建筑的摸底调查。完成对过期报刊亭、电话亭的拆除前期工作。共计标注1000余个违法、违规建筑。七是对主城区建设路、环湖及红炮台、抗洪广场夜景灯光进行提升改造工程;对市区10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其中8座公厕已免费开放,目前尚有2座公厕的提升改造正在施工中,预计12月31日前可完工,同时进行免费开放。
(2)有序推进农村“七改三清”整治行动。一是改造农村道路。2016年实施19个项目主体工程,完成路面硬化里程158.9541公里,目前已完成13个项目,6个项目已进入主体工程收尾阶段。2017年底,我市将全面完成全市建制村道路路面硬化的工作。二是改造农村危房。201 6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拆除重建下达任务数600户已全部开工,竣工264户,其中:农危房100户,易地扶贫搬迁164户(建档立卡88户、随迁户76户)。三是改造农村饮水。编制完成《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2016-2020年)》,规划建设工程65件,总设计规模11420m3/d,总受益人口80060人,工程总投资为3447.67万元,目前鸡街镇合田水厂改造工程、老厂镇羊坝底村委会延伸供水工程项目正在实施当中。四是改造农村用电。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和改造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电变压器、农村低压线路,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五是清洁农村水源。编制完成《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主要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包括6水库1龙潭,分别为:白云水库、花果山水库、冬瓜林水库、牛坝荒水库、石门坎水库、兴龙水库、坝堵寨龙潭,工程总投资2136.67万元。六是清洁乡村田园。以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其中,沙甸区实施了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重点工程,投入资金2400万元,完成11个自然村的“道路硬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沟渠净化,墙体美化”;购置或新建垃圾清运设施设备,投资112.15万元。七是清洁农民家园。以乡村两污建设为重点,规划新建污水处理设施l座,生活垃圾收运设施1座,购置垃圾箱80个、垃圾清运丰辆9辆,新增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6个,自然村36个。八是推进大屯新区建设。目前,环湖观光西路项目基础已全线贯通,预计今年12月底竣工验收;环湖已开始施工,完成星河路排污干管的地勘及初设编制,完成星河路、奥体路、环中海路、个屯路延长线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个旧市组建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3.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5.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6. 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 个旧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8.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9. 个旧市城建档案馆
10.个旧市宝华公园
11.个旧市金湖公园
12.个旧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13.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组建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4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86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83人。
实有车辆编制49辆,在编实有车辆3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322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1.69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8.14元,占总收入的1.0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6.61元,占总收入的0.95%。与上年对比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的资金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357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0.57万元,占总支出的49.36%;项目支出6874.96万元,占总支出的50.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住建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0.57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长、二是2016年所有职工纳入社保,增加了社保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住建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74.96万元。与上年对比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项目有人防易地建设、红河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15年8-11月份污水处理费、城市维护费、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管理费用、环湖游览道景观装饰条拆除工程、环湖绿化卫生工作管理、市环卫处公厕改造款、个旧市灯光管理处路灯夜景灯光电费、市征补办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支出445.16出的3.33%。主要用于人防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17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7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4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9%。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支出;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570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4%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支出28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城乡管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24万元,支出决算为55.49万元,完成预算的4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4万元,完成预算的2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4万元,完成预算的70.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的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2016年我部门行政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的运行成本。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52万元,下降3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86万元,下降4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6万元,下降13.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次数、2016年我部门行政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的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4万元,占45.31%;公务接待费支出30.34万元,占54.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前城乡建设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1.工作项目的增加(譬如人防工作的并入、人居环境的提升改造工作,农危房的调查录入等)导致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建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435.85万元,其中用于采购货物(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23.79万元、用于工程采购349.58万元、用于服务类采购支出62.48万元。
无绩效管理信息。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其他用车20辆。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各款项解释:
1.国防(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为我局安排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13.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 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6.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六、、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附件【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