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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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0900-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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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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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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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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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工委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工作。
3、负责审批工委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委员会的组成和所属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4、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市直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向市委汇报。
5、做好机关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7、参与指导、检查、监督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情况。
8、领导市直机关纪委、市直机关工会、市直机关团委的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加快形成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积极落实好机关基层党建的各项重点任务。一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二是切实开展好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的排查清理工作;三是严格程序,确保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四是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五是切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六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入点,大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七是认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八是全面把好发展党员的各个关口;九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十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活动,增强机关党建软实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13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45.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13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7万元,占总支出的93.53%;项目支出8.78万元,占总支出的6.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直机关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减少,厉行节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收入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5%。其中,行政运行(2013601)支出63.24万元,占总支出的87.8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602)支出8.78万元,占总支出的12.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保障行政运行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56.3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经费支出。医疗保障下,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支出为4.26万元,占总支出的57.34%,公务员医疗补助(2010503)支出为3.17万元,占支出的42.66%。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41.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9万元,下降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下降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2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我单位公车被平台征用,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4万元,占3.12%;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占96.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此项开支。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人次95人。主要用于机关工委业务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采购电脑等办公器材,采购计划金额18060元,实际采购金额18060元。
无绩效管理信息。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仅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