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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839-79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5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000

 

 

 

 

 

个旧市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件)

三、个旧市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个旧市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公开

五、2019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个旧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八、2019年财政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预算报告(关于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227日在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个旧市财政局局长   李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刚性支出较快增长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广开财源抓增收,统筹优化财力资源配置,落实“三保”责任,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8,22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4%,比上年增长6.4%,增收7,7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0,62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7.1%,比上年增长4.2%,增支15,907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1,346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52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8万元,调入资金19,462万元,收入方总计423,9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623万元,上解支出15,35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5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67万元,支出方总计423,919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213万元,比上年增长42.7%,增收14,12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1,315万元,比上年增长236.3%,增支43,083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2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63万元,上级转贷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0万元,收入方总计80,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8,208万元,上解支出553万元,支出方总计80,076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337万元,主要是省级财政安排下达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37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8,0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4%,减收44,7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3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7%,减支43,81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6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22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9,9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9,07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7,2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结余13,0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332万元;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结余2,536万元。

收支较上年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数中包含201410月至20171月清算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数据,属一次性因素。若剔除该项因素,同口径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1%,增收19,856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2%,增支20,752万元。

上述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2018年财政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调整,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8年,财税部门全面落实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议,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各方财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有效落实。

(一)多措并举,逐步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协税护税工作力度;继续实施有奖发票摇奖和兑奖活动,营造全社会税收共建氛围;建立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对云南锡业冶炼分公司、云河药业等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机制,加强个旧市辖区内在建重点工程的税收征管;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增收积极性;深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18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8.14亿元,同比增长19.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63.5%,比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68亿元,同比下降10.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5%,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缓解财政平衡压力。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用活用好政策,把握住工作主动权;继续开展存量资金收缴工作,全面清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2.6亿元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重要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8年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再创历史新高,争取到上级财政预算内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7.69亿元,较2017年增加1.66亿元,增长6.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5.75亿元,总量排名全州十三县市首位。争取到债券资金4.45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资金1.45亿元。

(二)持续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隐性债务数据监测,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有序化解存量债务。2018年争取置换一般债券资金1.45亿元、筹措其他资金2.92亿元,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4.37亿元,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年内累计整合财政资金、小额扶贫贷款、行业和社会帮扶资金4.2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农危房改造等工作。主要用于: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5,332万元,用于大屯城镇化安置985人;安排资金5,118万元,对2,331户“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累计发放5,230万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安排资金556万元,资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安排教育扶贫资金751万元,受益学生7602人;安排资金124万元,增设乡村公共服务岗位356个;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三是全面支持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投入环保治理资10,171万元,建设完成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一期项目、个旧市重金属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程等一批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小凹塘、冲坡哨等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南北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加快推进;投入资金815万元,治理淘汰黄标车1,437辆。

(三)助力实体,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积极培植新增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投入项目资金8,200万元,在立足有色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特色工业园区、乍甸牛奶小镇、红河谷绿色生态高新产业园区等非有色产业的建设。二是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优质企业。为企业争取财政扶持资金6,573万元,支持企业用于产业转型、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首次争取到“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建设资金1,183万元,支持大红屯完善优质粮食产业链建设,从源头到舌尖保证粮油品质;安排资金199万元对产值增速较大、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以及纳规升规等企业进行奖励扶持;安排贴息资金1,089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新增发放463户创业担保贷款5,75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758人。三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企业税收4,949万元、退税5,954万元;按要求停征、取消、降低中央和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等收费项目4个,确保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帮助全市117家企业争取稳岗补贴824万元,受益企业职工30,571人;配合我市辖区内央企、省企争取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406万元,用于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及分离移交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个旧市大屯新区个屯路(延长线)建设工程等6PPP项目均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库,目前正有序推进,项目总投资37.62亿元,政府投入2.62亿元资本金,撬动社会资本资金35亿元。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年内筹措资金16,190万元支持市区道路翻新、背街小巷提升改造、主城区外立面美化、金湖周边灯光亮化、冷墩农贸市场建设、红河大道提升改造、个屯路绿化亮化等一批民心工程。筹措资金6.6亿元推进大屯新区建设。中医院、教育园区、大屯新区截污干管、星河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周边道路顺利实施;大屯海水库湖滨带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已完工;安置房、城市绿道、大屯海水库清淤扩建和防洪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六是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通过广泛宣传,风险排查,约谈风险企业,对违规企业公安立案等方式开展打击工作。全年开展排查工作17次,涉及76户(次);开展集中宣传31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播放公益广告528条(次);约谈风险企业3户;公安立案侦查5户。进一步清理违规主体,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提高群众防范风险意识。

(四)聚焦三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继续实施惠民补贴政策。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力补贴1,513万元,受益农户4.36万户;补助农户农机购置补贴240万元,受益农户915户;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210万元,受益农户3.28万户;发放水库库区移民后扶资金41万元,受益756人;争取粮改饲省级试点项目资金400万元,粮改饲种植面积2.38万亩,带动养殖户发展养殖;争取农业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烟叶扶持425万元。二是支持农林水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259万元,实施高效节水、山区小水网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投入资金2,776万元,实施天保工程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造林和陡坡地治理等项目;筹措资金2,800万元用于老阴山护林防火瞭望台建设。三是加大涉农信贷支持力度。安排资金300万元,建立风险补机制;安排财政贴息资金100万元,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安排资金226万元支持政策性农业、林业等保险实施;安排资金35万元,支持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2,20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帮助333户农户申请农危房建设贷款1,216万元。四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争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四位一体建设、美丽乡村等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126万元,实施24个项目,惠及农户4,146户,村民15,112人;争取资金2,021万元支持村级文化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彩票公益金项目108个;筹集资金2,468万元,新建改建重要县乡道、撤并建制村和窄路基路面改造等6个项目47.8公里。

(五)强化担当,持续改善社会民生

继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2018年,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达347,828万元,比上年增支33,720万元,增长10.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9%一是推动教育发展,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全市教育支出67,765万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切实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累计投入资金2.66亿元,实施全面改薄、校安工程项目229个,目前已完成218个项目,累计规划新建校舍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已竣工校舍面积17.1万平方米。二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努力实现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筹措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839万元,支持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全年累计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887人次、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90个;累计组织1,282名各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筹措资金92,519万元,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发放;累计发放低保金11,697万元,足额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低保金领取;发放高龄保健补助518万元、安排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资金240万元,切实保障老年人福利;安排资金125万元,解决6户政策性破产企业“4050”人员托管费用;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831万元,解决剥离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及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等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努力实现病有所医。筹措资金64,395万元,保障全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8.01万人的就医需求;筹措资金878万元,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5元,全年投入2,529万元,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9.41万份;安排资金620万元,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完成家庭医生电子签约14.49万人,签约率达30.7%,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13,593人。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年内筹措各类资金21,894万元,有序推进6,19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放2,521户租赁补贴资金678万元,切实缓解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五是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民众幸福感。2018年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5万元,主要支持两馆一站免费开馆、重点文物保护宝丰隆商号建筑群消防工程、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农村文化活动室、自行车健身步道、鸡街火车站修缮工程等项目;加大旅游开发投入,安排“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资金100万元,实现全省同步上线运行。六是推动“平安个旧”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公安、交警等部门业务经费、技术改造、装备升级等投入3,376万元,其中“智慧公安”城市监控系统投入1,200万元;禁毒经费投入429万元。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七是着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安排民族工作经费621万元,保障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八是建立保障机制,解决收入分配突出问题。积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及时兑现乡镇岗位补贴、村委会(社区)干部待遇提标等政策,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六)深化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科学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打破项目资金“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改变部分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二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改革。贯彻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重点评价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继续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透明预决算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统一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事项外,均于规定时限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四是落实金融扶持地方经济激励考核机制。落实《个旧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项目建设力度。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制度。2018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10,0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809万元,节约资金 280万元,节约率为 2.8%六是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86月,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实现了高效、安全的无纸化支付办公;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七是助力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平台,规范预算编制流程、细化编制内容、完善项目库建设,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用好社会综合指标数据,提升财政分析能力。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安排资金43万元支持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提升改造及设施设备配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九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支持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市人大常委会与市财政局联网,强化人大监督。

(七)依法理财,全力打造法治财政

一是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出台《个旧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扎实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8年财政部门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5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100%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决算重点核查、会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依法对云南夫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代理的5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联合市纪委、市扶贫办等部门完成扶贫领域各项检查工作。

总体来看,2018年全市财政运行平稳,但仍面临着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入质量提升困难;刚性支出增长较快,“三保”压力加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任务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预算平衡较为困难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具体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编制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为主线,强化资金整合盘活,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重点,打破固化格局,集中财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导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编细编实预算为抓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为杠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以预算公开透明为落脚点,硬化预算约束,促进依法依规理财,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编制财政预算的原则和措施: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新常态下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采取有保有压的措施,统筹安排好各项支出。一是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着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三是重点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精准脱贫等民生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2,07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4%,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5,7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比上年快报数下降3.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0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9,35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4万元,调入资金16,205万元,上年结转3,067万元,收入方总计391,0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7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338万元,支出方总计391,061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9年州财政局提前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5万元,已按要求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73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2.0%,比上年快报数下降47.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03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10.4%,比上年快报数下降80.4%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00万元,收入方总计27,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支出方总计27,034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结合个旧市国有企业经营实际情况,选择个旧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户企业作为试点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缴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益的比例参照省属同类国有企业上缴比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万元,其中:调出资金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3,6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2%,减收4,342万元。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89,1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0.6%,减支1,1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8,4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8%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93,675万元,支出安排189,19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4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3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1,93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预留两个月的养老保险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5,1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1,3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结余11,241万元;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结余1,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93万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精准发力,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联动,深挖潜在税源。强化部门联动,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强财税收入分析研判,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培植新增财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实施财源振兴计划,培育后续财源,不断夯实增收基础,发掘税收增长点。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等政策,切实做到让利企业、涵养税源;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积极向中央、省、州争取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争取项目收益债、新增债券等债券资金支持,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五是加大投入力度,助推项目建设2019年是红河州的项目建设年,年初预算新增安排1000万元项目前期费,积极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助推全市项目建设。六是维护金融秩序,鼓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建立政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项目建设力度,推进重点项目融资库和企业融资需求库建设;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法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二)多措并举,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引导部门更加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更加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转变只注重争取资金,而不重视绩效管理的现状,全面开展部门自评,加强重点监督和重点评价,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个旧市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制度》,从源头上严控财政支出,规范预算执行;加大对预算支出进度的督查力度,督促部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益性。三是强化存量资金清理。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压减和消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三)突出重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比2018年下降3%二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基本民生支出、机构运转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三是坚决支持脱贫攻坚。加大对脱贫攻坚的保障力度,2019年年初预算新增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做好特色果蔬、特色养殖等重点产业;扎实推进“土地+”融资模式,为全市农危房改造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四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继续贯彻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等项目,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五是落实社保提标扩面。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提标保障工作,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六是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分级诊疗保障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七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年初预算新增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万元,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加大农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力度,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九是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乡村振兴财政保障力度,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增强乡村公共服务能力。

(四)深化改革,提升财政创新发展能力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按照“打破基数、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的原则,深化绩效预算改革,增强重点支出保障能力;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规范性。二是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支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积极对接上级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三是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提升政府会计信息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更精准、更科学的决策依据。四是持续深化预算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强化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确保按照法定时间公开,全面提升预算透明度。五是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完善乡收入划分,合理划分市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强化会计核算管理,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促进乡镇财政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六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要求,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培训指导,探索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七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市、乡两级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内控风险防范,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八是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按照“分步推进、先易后难、一企一策”的原则,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分类监管,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九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建立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机制,提高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筹措偿债资金,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为推动个旧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件)

 

 

 

 

表一、个旧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二、个旧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三、个旧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四、个旧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五、个旧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表六、个旧市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表七、个旧市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表八、个旧市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九、个旧市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表十、个旧市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一、个旧市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1-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3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1-3-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1-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5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6 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1-7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8 个旧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9 个旧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10 个旧市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1-11 个旧市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12 个旧市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3 个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4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2-5 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6 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7 个旧市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2-8 个旧市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2-9 个旧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3-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3-2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3-3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4-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4-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5-1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个旧市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与各乡镇(区)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9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101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6万元。

2018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6万元,下降3%。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减少12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0万元,增长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3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3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考虑维修成本及油价物价上涨,适当调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个旧市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上年预算数

本年预算数

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合计

4217

4101

-116

-3%

1.因公出国(境)费

10

10

0

 

2.公务接待费

2291

2165

-126

-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16

1926

10

1%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154

141

-13

-9%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762

1785

23

1%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做到总限额只减不增。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个旧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五部分:2019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74月,我市财税部门结合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政策变化情况,在认真分析乡镇收入的基础上,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优先保障工资、财力向乡镇倾斜、激励乡镇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全市制定出台了《个旧市乡镇(区)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个政办发〔201753号)。在新体制中,各乡镇(区)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其余项目支出实行收入与支出挂钩。上级给予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计入财力统筹安排全市支出,故2019年预算草案中未单独反映市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第六部分:个旧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省、州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红河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核定个旧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6亿元,专项债务4亿元。并报请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我市依法采取争取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债,根据上级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保障我市合法合理融资需求。

 

 

 

第七部分: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也是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举措。我市于2006年开始探索绩效评价工作,几年来,在州级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逐步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贯穿于整个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中,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认真落实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只注重争取资金,而不重视绩效的现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部分:2019年财政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

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归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服务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和价格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营改增”:“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完善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发展措施。20121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8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41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己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6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经国务院批准,201651日起,将试点范围推广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按照国际经验,部门预算系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议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我国部门预算编制的过程也是通过部门编制、财政审核、政府同意、人大审批等环节完成的。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在一般预算中既反映预算内收支,又反映预算外收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国库集中支付: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构,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是指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货商,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和竞争性的基本特征。

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

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民生支出分为“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5个类级科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包括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8个类级科目。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是“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一是扶贫对象精准;二是措施到户精准;三是项目安排精准;四是资金使用精准;五是因人派村精准;六是脱贫成效精准。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标准收入是指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

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三农”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111



附件【个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件)20190315051554625.xls
附件【个旧市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2019031505145576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