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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0712-19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700000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个旧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4、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勘察设计队

  5、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6、个旧市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

  7、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个旧市林地面积142.91万亩,全市森林面积105.32万亩,森林覆盖率45.04%,湿地面积4.301万亩,草原面积21.32万亩。古树名木201棵。辖区内有2个自然保护区,为云南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个旧市董棕自然保护区。

  1、聚焦绿色增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把乡村绿化美化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整合各方面项目资金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实施完成营造林1.122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0.0228万亩,完成义务植树85万株,尽责率达90%以上。

  2.聚焦可持续发展,抓实自然资源管理。

  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年共审核上报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16件,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14.2455万元;统筹开展2022年度森林督查工作。全年完成图斑核实721个,查处整改到位率达100%,切实筑牢了森林资源管护的安全屏障;全力保护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展了“打击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危害生物生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涉林案件21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15人,查获野生动物73只,有效维护了我市林区治安稳定及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3.聚焦生态安全,严抓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

  全年共投入森林防火工作经费475万元,将乡镇11支145人专业队员劳务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个旧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成绩。

  4.聚焦绿色发展,实现林长制体系全覆盖。

  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积极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长效机制,完成市、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区落地上图,全市共设立82块林长制公示牌,并划定管护责任片区309个,市乡林长制智慧平台使用率已达90%,有效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个旧市董棕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中心和个旧市风景名胜管理处目前暂未单独开设账户,合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核算。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124,44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24,44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8,6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124,440.00元,其中:本年收入7,124,44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24,4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8,6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124,44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124,4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602,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6,8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21,840.00元,与上年对比加21,8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扑火队员补贴纳入基本支出中。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81,4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21,840.00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6,7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6,1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4,9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工伤失业保险缴费经费。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916,61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07,1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9,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6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900,7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2,857,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86,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6,300.00元,项目支出420,0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4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78,600.00元,项目支出21,840.00元)。

  31003资本性支出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0元,下降6.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6,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8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10%。增减变化原因:压缩“三公”经费。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市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安排200,000.00元,抓好全市9.4万公顷林地的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红河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年森林火灾次数指标6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1.2‰;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卫星热点2小时内核查反馈率不低于98%;火情上报率达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00.00元,与上年对比不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8,424,325.25元,其中,流动资产3,843,682.26元,固定资产4,580,641.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7,693.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024.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85.8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6,00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明确规定绩效评价分工及职责、绩效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相关责任,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进行规范。要求各项目负责单位制定科学、规范的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追踪、事后有考核和应用。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700111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本级)20230217023609493.xlsx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本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