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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czj/2024-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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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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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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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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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0500000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水行政方面的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建设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乡水利工程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内主要河流流域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和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含地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污、水土保持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和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全市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市属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和机电排灌站实施管理;对小(一)型以下水库、坝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转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
(9)组织协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电的协调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协调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市辖区内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研究提出水利行业的价格意见;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13)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负责水污染防护、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监督科、水资源和河长(湖长)制工作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2、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
3、个旧市大屯水利工程管理处
4、个旧市白坡水库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健全基层巡(护)河员体系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开展河长公示牌更新维护工作,开展“党建+河湖长制”共建工作。通过持续深化落实“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开展保洁、2023年度河湖长公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等,督促各乡镇(街道)和配合市级河长湖长严格落实巡河巡查制度,加强河道保洁强效管理,保障河道有专职保洁人员巡查保洁,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保障灌溉引水、防洪排涝安全;进一步排查河湖存在问题,维护好河长制公示牌,加大河长制宣传监督力度,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确保河湖面貌切实得到改善。
2、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监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清单管理,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3、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及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云南省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要继续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以“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的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工作。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计划对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检测,共计划监测兴龙水库等4个站点。
4、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正常供水,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让广大群众喝上健康安全的饮用水,需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工作,对所有工程的水质进行全面检测,排查隐患。
5、根据《水闸安全鉴定规定》要求,对沙甸工农桥水闸开展混凝土结构,闸门金属结构,闸门启闭力检测等检查,并形成水闸安全鉴定报告。
6、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7〕6号)要求,加强水资源论证,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将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两项审批整合为取水许可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7、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16座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以确保小型水库运行安全。
8、水利系统防汛物资仓库防汛物资储备不足和老化,需对防汛物资进行补充更新。
9、为配合好市机关事务局管好用好位于个旧市建设路88号的蒙自海关闲置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配套宿舍,2022年—2023年,由市水务局每年为蒙自海关保障30万元工作经费。
10、按照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的要求,将我局办公用房调配至现个旧市建设路88号原蒙自海关闲置的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同时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办公楼附属用房划归明珠社区使用。为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公效率,并配合支持社区工作,将统一对个旧市建设路88号办公用房进行修缮。
11、符合条件列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的补助对象,区分其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以遗属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的一定系数发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 3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529,61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29,61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54,31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单位2023年重点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29,610.00元,其中:本年收入7,529,61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29,61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54,31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单位2023年重点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529,61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29,6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8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1,65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项目支出2,232,7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2,760.00元,主要原因2023年重点项目工程: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防汛专项经费、蒙自海关保障工作经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经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黑冲闸等两座水闸安全鉴定项目补助资金、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个旧市水务局个旧市建设路88号办公用房修缮经费项目资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11个新增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1,313,29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4,39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2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91,7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1,0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固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抚恤-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32,76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2,760.00元,主要原因是变更功能科目使用此科目,固此科目增加32,760.0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65,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4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行政单位医疗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46,1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新增,固医保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事业单位医疗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154,3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9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新增,固医保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6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600.00元,主要原因是变更功能科目使用此科目,固此科目增加8,600.00元。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
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3,157,18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24,88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执法监督2023年预算数为199,76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66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2023年预算数为7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主要用于2023年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2023年预算数为24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黑冲闸等两座水闸安全鉴定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黑冲闸等两座水闸安全鉴定项目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水利2023年预算数为52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经费和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经费和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950,72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8,02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重点项目增加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主要用于2023年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260,2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0,200.00元,主要原因是变更功能科目使用此科目,固此科目增加260,2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712,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12,5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6,200.0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814,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60.00元,项目支出1,54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5,36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点项目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蒙自海关保障工作经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黑冲闸等两座水闸安全鉴定项目补助资金、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个旧市水务局个旧市建设路88号办公用房修缮经费项目资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8个新增项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2,4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690.00元,项目支出32,76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550.0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023年重点领域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个项目增加。
资本性支出6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6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79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重点项目:防汛专项经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经费等2个项目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4,175.00元,较上年减少87,525.00元,下降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1,726.00元,较上年减少56,474.00元,下降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所需要开支的餐费及上级检查所需的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449.00元,较上年减少31,051.00元,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449.0元,较上年减少31,051.00元,下降3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所需要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上级检查所需的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安排32,76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补助社会化发放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主管局审核确认死亡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报批表。
2023年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评审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1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6]221号)。
2023年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项目安排2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源地水质检测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水资源〔2021〕12号关于转发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
2023年防汛专项经费项目安排2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截止2023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2023年蒙自海关保障工作经费项目安排3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资金使用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鉴定经费项目安排46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库安全鉴定任务17座,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国办发【2021】8号。
2023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安排5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29个水体河长制公示牌更新养护,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竖立河长公示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黑冲闸等两座水闸安全鉴定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安排4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水闸安全鉴定2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水闸安全鉴定规定。
2023年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项目安排6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质监测点324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州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红水农水〔2022〕9号)文件要求,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提升红河州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各县市要对所有工程的水源点水质开展全面检测,发现水质达不到农村饮水标准的要及时停水加以整改,启用备用水源。。
2023年个旧市水务局个旧市建设路88号办公用房修缮经费项目资金项目安排5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装修房屋2栋,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十七届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安排7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保方案评审1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4,6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23,440.00元,主要原因今年单位行政人员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水利部门资产总额1,130,356.21元,其中,流动资产837,879.76元,固定资产292476.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5,856.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823.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新开工个旧市大屯海5号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落管网截污、河道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水生态综合治理措施。规划建设人工湿地260亩,建设生态护岸1公里,生态步道2.5公里,5#沟流域范围内建设截污管网51公里等。在建工程个旧市屯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个旧市大屯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个旧市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个旧市坡背水库工程;继续施工。新增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数1个、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数7个、实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含再生水配置)项目1个、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1.44万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7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5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1个,开展乍甸河、沙甸河水毁修复,大屯海排涝电费及排涝泵维修养护费,补充更新防汛仓库物资。确保有序、高效处置洪涝灾情、险情,确保水库等各类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并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确保重要设施度汛安全,努力避免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旱情严重的乡(镇、街道),支持各地开展抗旱水源和供水设施应急建设;支持各地拉水送水解决因旱人畜饮水困难;解决城市和各乡镇的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泵水电费补助。全面落实河长制,保障河道有专职保洁人员巡查保洁,深化落实“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维护好河长制公示牌,完成市级河长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一策修编,开展至少1个水体美丽河湖建设。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0500111
附件【(本级)个旧市水务局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7034459934.xlsx】
附件【个旧市水务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