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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4107-50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将个旧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个旧市公证处、云南金湖律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合并成立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积极开展、推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指引和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及其他法律事务。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1基本支出预算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致使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9万元(本级财力74.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1基本支出预算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致使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2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74.29万元。与上年比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2.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1基本支出预算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致使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调整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49.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单位医疗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调整,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3.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上年预算数对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56%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及以上立法相关工作。

2)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协调处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处理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律师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总体绩效目标

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指导下,面对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局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立足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责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积极开展、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国家司法救助、全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等工作,计划完成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建设,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3、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按照省、州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设,整合资源,尽快实现业务全覆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2)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指导律所到2家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及法治体检,为律师事务所和民营企业之间搭建一座桥梁。

3)推进完成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4)继续开展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配合市信访局化解好适合人民调解的信访件。

5)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安排部署,推进视讯云平台和业务承载网建设及使用,切实加快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为服务个旧“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2021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三级指标共32个,其中:(1)数量指标11个,主要指标值有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1个、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等于8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300件、每年社区矫正培训大于等于4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大于等于1次、乡镇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知识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10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大于等于100000份、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次数大于等于3次、开展党建活动大于等于12次、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26件、提供法律咨询人次大于等于66人.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可研批复、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等;(2)质量指标13个,主要指标值有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等于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等于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大于等于90%、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大于等于95%、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等100%、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大于等于90%、“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覆盖率大于等于90%、法律援助率等于100%、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小于等于3%、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等于100%、开展专项纠纷排查活动排查率大于等于100%、农民工案件办结率等于100%、行政复议办结率等于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3)时效指标1个,指标值为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4)成本指标1个,指标值为“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等于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5)社会效益指标2个,主要指标值有司法业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矛盾指标成效较好、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指标成效较好,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6)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主要指标值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逐步提升指标逐年提升、使公共法律服务变得更加标准化和规范化指标效果明显,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主要指标值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窗口服务部门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内部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5%,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问卷调查和内部评议。

 

 

第二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