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红河州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个旧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被授权的职能为:
(1)负责管理城镇职工养老、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负责对缴费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数额进行核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承办城镇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进行城镇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工伤保险工作,并承办养老、工伤保险事务。
(5)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基金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是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设有:综合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稽核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社会保险政策和法规,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工伤制度建设,对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做好社保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工作。(3)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4)继续执行社会保险降费率。(5)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基金安全管理措施,降低经办管理风险,结合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提出强化内控的需求,推动内控工作信息化,维护基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4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3.0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总收入1,913.04万元相比增加230.05万元,主要是企业退休独子费金额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4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3.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3.09万元(本级财力2,143.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3.04万元相比增加230.05万元,主要是企业退休独子费金额增加。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43.0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143.09万元,与上年预算总收入1,913.04万元相比增加230.0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企业退休独子费金额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3.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09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522.54万元相比减少3.4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624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1,390.50万元对比增加233.50万元,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及标准提高,独子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1年预算数为236.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29.31万元,主要是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29.2万元及公用支出0.11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6.52万元,主要是支付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817.13万元,主要是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1,624万元及职教幼教生活补助192.70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3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8.20万元,主要是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15.0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6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270.08万元减少1.4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29.92万元减少1.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万元,项目支出1,624万元)。与上年1,613.04万元相比增加 万元,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增加和职教幼教生活补助提高。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申报了1个项目,项目名称: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资金,安排资金1624万元,指标设定情况如下:
1、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二级指标为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为企业退休独子费补助资金的人数,指标值14500人,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云劳社〔2002〕76号及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二级指标为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补助资金发放足额率,指标值100%,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2002〕76号)。
3、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二级指标为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资金使用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5%,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预算资金及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二级指标为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为补助对象合规性,指标值大于100%,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2002〕76号)及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一级指标为产出指标,二级指标为时效指标,三级指标为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的及时率,指标值大于等于99%,云劳社〔2002〕76号及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一级指标为效益指标,二级指标为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指标值有效保障,根据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7、一级指标为效益指标,二级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确保社会和企业退休职工稳定,维护企业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指标值作用明显,根据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8、一级指标为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为享受待遇人员满意度,指标值大于等于95%,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问卷调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57万元,与上年29.92对比减少1.3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个旧市社保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个旧市社保中心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等方面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第二部分 个旧市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