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518-49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2020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林木种苗执法、监督、检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截止2019年底由个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1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红河州林木种苗站的安排要求,4月底与州林木种苗站签订了《红河州各县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2019年度林木种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各项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安排。

23月份完成了春季种苗生产供应调查分析工作,并对我市造林苗木育苗户进行了实地检查。个旧市2019年造林任务是37142亩,其中人工造林24142亩,森林抚育13000亩,共需苗木209.1万株,合理安排种苗生产是确保造林任务完成的前提条件,根据2019年造林项目苗木需求,由苗木生产经营户自行安排种苗生产,共育苗144亩(其中新育面积33.5亩,新育育苗用种741公斤),预计出苗数量406万株,由于苗木生产供需不平衡,还需向其他县市苗木种植户外调未有树种苗木67.1万株。

3、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和实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进一步宣传种苗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种子法><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贯彻及宣传方案》。年初就联合市森防站对2019年全市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陡坡地治理等工程建设的种苗生产基地进行种苗质量检查和种苗执法工作,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宣传活动,宣传《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种苗法规和相关政策,普及林木良种、新品种识假辨假常识,做好侵权假冒违法信息收集、整理、通报工作,树立诚信典范,公示质量守信和失信企业名单,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发挥宣传警示教育作用。

4、做好全年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检查,按照州种苗站2019年雨季林木种苗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我站于6月底开始对全市造林种苗进行自检自查工作,以保证我市林业建设种苗质量。

5、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2019年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新办理5份,变更2份。

6、做好苗木检验工作,全年共签发苗木检验证书60份(其中复检17份),发放苗木标签47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77万元(本级财力176.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2.7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7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2.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82万元,主要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91万元,主要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2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主要为工资基数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5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主要为工资基数的调整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15.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08万元,主要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2.7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7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四)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172.77万元,较上年减少3.57万元,减幅为2.01%。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2019年在职转退休1人。

(五)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保障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检查、苗木检验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雨季造林种苗质量监督检查、苗木检验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81人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总额1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6万元,固定资产8.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1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1万元)。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明确规定绩效评价分工及职责、绩效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相关责任,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进行规范。要求各项目负责单位制定科学、规范的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追踪、事后有考核和应用。

(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