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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408-91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将个旧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个旧市公证处、云南金湖律师事务所进行整合,合并成立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积极开展、推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指引和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及其他法律事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0.9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0年在职人数比2019年增加2人,工资福利、医保及社保缴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1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19万元(本级财力72.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0年在职人数比2019年增加2人,工资福利、医保及社保缴费预算增加。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2.1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72.19万元。与上年相比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20.9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2020年在职人数比2019年增加2人,工资福利、医保及社保缴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0.95万元,主要由于在职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2人,工资福利及各项计提费用增支;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49.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7.6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99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计算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计提比例调整以及人员增加导致计算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4万元。上年相比增加0.5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计算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1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0.95万元,主要由于在职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2人,工资福利及各项计提费用增支。

(四)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72.19万元,较上年增加20.95万元,增幅为40.89%。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2020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同期增加2人,工资福利及各项计提费用增支。

(五)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持平;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公务接待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二级指标共30个,其中:(1)数量指标8个,主要指标值有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1个、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等于3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180件、每年社区矫正培训大于等于4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大于等于10000份等,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分别有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投资【2018319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个旧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建发【2018224号)(州住建局初设批复)、七五普法规划、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等;(2)质量指标14个,主要指标值有“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大于等于96%、“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覆盖率大于等于90%、法律援助业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率大于等于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大于等于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核实和网上登记录入率大于等于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等于0%、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大于90%、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大于等于95%、控制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小于等于3%、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大于等于95%、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大于等于100%、开展专项纠纷排查活动排查率大于等于100%、组织在线学法和考试参考率大于等于92%、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逐步覆盖等,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分别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要点及绩效指标、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州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司发[2019]7号)等;(3)时效指标1个,指标值为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4)成本指标1个,指标值为“三公”经费控制率大于等于5%  ,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按照预算要求三公经费压减率大于等于5%;(5)社会效益指标4个,主要指标值有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指标成效较好、司法业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矛盾指标成效较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指标成效较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指标成效较好 ,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州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司发[2019]7号)、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要点及绩效指标;(6)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指标值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逐步提升指标逐步提升,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全市综合考评;(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指标值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窗口服务部门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满意度。

(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