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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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53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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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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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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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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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负责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等道路照明的维护管理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以及个旧湖大型音乐喷泉、金湖文化广场喷泉及环湖音响、水幕电影等维护管理。我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共有职工16人,在职职工11人,退休职工5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设有:处长室、财务室、办公室、维修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在主管局的领导下经过全处职工的努力工作,保证了全市路灯、大屯片区路灯、景观灯、音乐喷泉、水幕电影正常完好的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2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8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4.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41万元(本级财力364.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8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4.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8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364.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3.78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3.75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2018年预算增加0.06万元。主要是提高退休养老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88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比2018年预算增加0.28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补助。比2018年预算增加0.11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3.78万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区、郊区路灯和景观灯电费及维修材料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6.31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364.4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5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2万元。主要是路灯和景观灯电费及维修材料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4.4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64.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8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4.4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6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364.41万元,较上年减少4.98万元,减幅为1.34%。变动主要原因如下: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364.41万元,较上年减少4.98万元,减幅为1.34%。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故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8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4.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个旧市区、郊区路灯和景观灯维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国有资产总额315.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87万元,固定资产114.9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门关于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关于绩效管理量化考核目标,本着“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各项支出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无。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