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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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51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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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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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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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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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
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的主要职责系为水上安全提供海事管理保障,为船舶安全提供检验保障。对辖区水域、船舶登记、船舶货物安全、船员、航标、船舶安全文书进行管理,建立船舶所有人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对水上遇险人员搜寻救助。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海事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设有:个旧市地方海事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海事执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个旧市地方海事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今年我处共出动车辆38辆次,人员81余人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了“春运”、节假日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及隐患排查、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现场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监管力度,配合涉水乡镇对渡点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渡点的监管;制定了《个旧市地方海事处汛期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同时要求涉水乡镇、村委会也对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涉水乡镇严格按照《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做好辖区渡口、渡船现场安全监管,要求各乡镇船舶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超员、超航区航行、严禁运输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航行、严禁非法载客或非法从事渡口经营、渡船运输、严禁非法夹带运输危险品、严禁大船小证、违章航行。通过地方海事处检查人员认真检查督促,进一步强化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了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2018年我市未发生一起水上运输事故。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处组织海事处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等,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还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发给全市5个涉水乡镇、水上经营户,使之进一步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发放《航道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1500余份。并对上级要求进行宣传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4万元(本级财力35.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与上年增减变化是无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增减变化是增加0.19万元,原因为调整工资基数。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增减变化是增加0.04万元,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增减变化是增加0.25万元,原因为工资基数的调整。
交通运输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25.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是减少6.94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1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5.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1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35.14万元,较上年减少6.68万元,减幅为15.9%。变动主要原因如下: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35.14万元,较上年减少6.68万元,减幅为15.9%。变动主要原因如下:减少原因为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为减少项目。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幅为0%。无变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无增减。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个旧市地方海事处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个旧市地方海事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动。其中:购置费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个旧市地方海事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地方海事处国有资产总额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万元,固定资产2.07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加强海事执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无。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个旧市公路测设队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