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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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515-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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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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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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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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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认证补偿方案,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报征补委员会发布;委托并监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迁工作;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负责房屋征收的调解、信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设有:综合办公室、征收补偿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完成历史遗留的项目,继续依法化解历史遗留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目前,已发放《房屋拆迁可许证》但尚未完成的项目还有3个,涉及被拆迁人454户,建筑面积33781.9平方米。其中:红河州天一房地产开发的水利局片区,涉及拆迁住户158户, 拆迁面积17025.81平方米;个旧市万丰房地产开发的中山路11—13、17、19号片区,涉及拆迁住户142户,拆迁面积8600平方米;个旧市顺木房地产开发的宝泉花园4期项目,涉及拆迁住户154户,拆迁面积8156.09平方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基本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6.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64万元(本级财力106.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6.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工资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73.43万元(包含基本工资30.9万元、津贴补贴16.74万元、奖金1.19万元、绩效工资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3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福利费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2万元,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2名,缴费工资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6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6.64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106.64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幅为20%。变动主要原因如下:人员增加,工资增加,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106.46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幅为20%。变动主要原因如下:人员增加,工资增加,经费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幅为0%。变动主要原因如下:本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因为2019年棚户区改造任务重,涉及18个项目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我单位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重,项目多。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7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82万元,固定资产14.23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通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无。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