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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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45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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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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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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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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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是代表政府行驶殡葬管理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担负本辖区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执行殡葬法规、政策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对本辖区殡葬服务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成立于1975年,单位行政级别为股级。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4人。目前在编在岗3人、离退休4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落实国家殡葬管理政策,制订实施办法;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1万元,减幅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8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3万元(本级财力59.8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1万元,减幅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1万元,减幅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59.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7万元(基本支出56.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基本支出3.7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3.6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0.96万元,增幅4.22%。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增加0.21万元,增幅5.2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福利-殡葬28.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6.90万元,减幅19.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加0.08万元,增幅3.48%;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资。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增减幅为0。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7万元,减幅15.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
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幅0.64%。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6万元,增幅3.9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8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1万元,减幅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59.83万元,较上年减少5.61万元,减幅为8.57%。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59.83万元,较上年减少5.61万元,减幅为8.57%。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绩效考核奖,离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减)幅为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00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工作指导、各乡镇低保、救助资料送审及友邻单位交流学习、培训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国有资产总额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万元,固定资产5.14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个旧市殡葬管理所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着“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单位重点资金支出项目实施了重点监控,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无。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殡葬管理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