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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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44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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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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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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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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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
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2019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民政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民间组织管理科、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规划财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6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3.43万元,减幅为17.35%。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66.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66.5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6.55万元(本级财力4066.5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3.43万元,减幅为17.35%。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66.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6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03万元,项目支出362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3.43万元,减幅为17.35%。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农村低保对象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资金预算相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4066.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9.25万元(基本支出414.23万元,项目支出356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0万元(基本支出31.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出55.5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5.5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63.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32.70万元,减幅33.46%。主要原因为未预算绩效考核奖励、改革性补贴;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2.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44万元,减幅16.09%。主要原因为未预算绩效考核奖励、改革性补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4.4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0.10万元,增幅0.10%。主要原因为正常调资,经费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22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6.12万元,增幅43.40%。主要原因为我局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72万元,减幅14.78%。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3.49万元,减幅15.72%。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幅26.67%。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调标,医保缴纳基数水平提高,经费相应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0.84万元,减幅6.11%。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713.64万元,主要是用于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3.64万元,增幅16.99%。主要原因为社会老龄化发展,老龄人口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67.38万元,主要是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7.38万元,增幅16.85%。主要原因为残疾人两项补标准提高,人数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4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731.00万元,减幅82.82%。主要原因为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与上年相比减少260.00万元,减幅44.83%。主要原因为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5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市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05万元,减幅33.38%。主要原因为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7.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市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00万元,增幅100.00%。主要原因为2018年未预算该项经费支出,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0万元,主要是用于医疗费补助40.00万元、用于个旧市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生活困难补助7.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增减幅为0。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其他自然灾害防治35.50万元,主要是政府用于除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以外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0.01%。主要原因为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政府用于除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以外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为按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各县市应配备最低物资储备资金2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90万元,减幅为30.71%。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4万元,减幅为19.63%。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4万元,项目支出3620.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08.29万元,减幅为15.98%。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066.5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406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3.43万元,减幅为17.35%。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本年度未绩效考核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66.5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06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03万元,项目支出3620.52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4066.55万元,较上年减少853.43万元,减幅为17.35%。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446.03万元,较上年减少4466.95万元,减幅为90.79%。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本年度未预算年终绩效奖。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3620.52万元,较上年增加3613.52万元,增幅为99.81%。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主要原因为易地扶贫搬迁及城镇化安置后,受保农房户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随着国家保障政策的完善,急难救助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对低保对象精准施策,低保对象越来越精准,应保尽保,施保对象减少,经费相应减少;今年新增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个旧市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个旧市民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00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运行费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个旧市民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各乡镇民政事务工作运行及友邻单位交流学习、培训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个旧市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7.24万元,减幅为19.53%。主要原因为2018年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职能及资金(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已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随机构划转减少2人,经费相应减少;在职病故1人,转退休2人,经费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政局国有资产总额1041.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6.23万元,固定资产164.84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按照财政部门关于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关于绩效管理量化考核目标,本着“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我单位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单位重点资金支出项目实施了重点监控,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个旧市民政局2019年项目共有13项,其中: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0.00万元,项目目标:立足于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础上,探索建立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完善救助方案,做好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以及社会慈善救助的衔接与结合,增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负担。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11540.00万元,项目目标:凡我市户籍人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储备救灾物资。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20.00万元,项目目标:采购生活类救灾物资用于储备,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
城乡医疗救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845.00万元,项目目标:作为稳定社会、促进发展、为民利民的头等大事来抓,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个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性农房保险费。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1.82万元,项目目标:完成省、州下达工作任务。
揭批查运动人员生活补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7.00万元,项目目标:揭批查运动人员生活补助和两案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让其感受到党的温暖,有助于维稳。
高龄老人节日慰问。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8.20万元,项目目标:通过节日慰问,让我市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文明成果,安享晚年,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并圆满完成省、州下过工作任务。
代管人员陈志刚津贴护理费。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7.00万元,项目目标:代管人员陈志刚津贴及护理。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155.00万元,项目目标:1.遭受灾害时第一时间救助灾民。2.及时调拨救灾物资安置灾民。3.每年12月到次年5月对受灾困难群众实施冬春救助。4.出现因灾倒损民房时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高龄老人保健补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745.44万元,项目目标:通过发放高龄老人补助,保证个旧市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文明成果,安享晚年,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完成省、州下过工作任务。
临时救助。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20.00万元,项目目标: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对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1600.00万元,项目目标:凡我市户籍人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15.06万元,项目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度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科学发展观精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文明成果,安享晚年,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民政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