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个旧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的编制;负责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固体废物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产生、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暂存场所进行标准化建设管理;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办理的初审工作,承担全市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等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危险废物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负责每年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以及危险废物的相关调查、申报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在权限内依法对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转移许可及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以及与危险废物有关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综合管理,提出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全市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度监督,负责污染减排档案、台账的管理及污染减排管理措施的落实,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督查、督办、考核。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设有: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一个科室,加挂个旧市减排服务中心牌子。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固体废物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产生、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定员定额的标准节约使用,项目支出预算,努力挖掘潜力、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4人,空编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7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为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支出为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4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4万元,其中基本支5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11(类)1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42.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万元,主要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2.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4.6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主要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增。
3. 210(类)11(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0.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3万元,主要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4、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2.5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7万元,主要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0.7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50.7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7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0.7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50.72万元,财政拨款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0.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6万元、津贴补贴6.66万元、奖金0.43万元、绩效工资19.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6万元、住房公积金2.8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工会经费0.21万元、福利费0.1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50.72万元。预算收入共50.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50.7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5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50.72万元,其中:211(类)11(款)99(项)收入42.56万元,占83.91%;208(类)05(款)05(项)收入4.64万元,占9.15%;210(类)11(款)03(项)收入0.96万元,占1.89%;210(类)11(款)02(项)收入0.06万元,占0.12%;与上年对比减少1.34万元,主要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预算总支出50.7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11(类)11(款)99(项)支出42.56万元;
2.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4.64万元,
3. 210(类)11(款)03(项)支出0.96万元;
4、210(类)11(款)02(项)支出2.56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主要是今年计提费用基数调减。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无此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此预算数。
(三)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无此预算数。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国有资产总额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万元,固定资产3.5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个旧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18年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