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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554-245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2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负责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等道路照明的维护管理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以及个旧湖大型音乐喷泉、金湖文化广场喷泉及环湖音响、水幕电影等维护管理。我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共有职工16人,在职职工11人,退休职工5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设有:财务室、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7年在主管局的领导下经过全处职工的努力工作,保证了全市路灯、大屯片区路灯、景观灯、音乐喷泉、水幕电影正常完好地运行。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建立资金使用跟踪问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9.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36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4.69万元,主要加原因分析为新增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材料维护费等。

支出为36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占总支出的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9万元,占总支出的3.2%;城乡社区支出330万元,占总支出的89.3%;与上年对比增加84.6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材料维护费等。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3.7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75万元,主要是工资结构调整增加。

2.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7.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4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调整减少。

3.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3.79万元,

2017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主要是工资基数调整增加。

    4.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0万元, 2017年执行数增加66.17万元,主要是增加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材料维护费等。。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9.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69.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69.4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69.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基本支出369.4万元,财政拨款3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04万元、津贴补贴18.87万元、奖金1.43万元、绩效工资54.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9万元、住房公积金8.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6万元、电费200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49万元、生活补助10.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收支总预算369.4万元预算收入369.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4万元 ;预算支出共369.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收入预算369.4万元,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收入数为13.75万元,占3.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5万元,占3.8%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收入数为7.9万元,占2.1%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收入数为3.8万元,占1%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0万元, 89.4%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占总支出的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9万元,占总支出的3.2%;城乡社区支出330万元,占总支出的89.3%;与上年对比84.6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是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材料维护费等。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增加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材料维护费等。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XX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8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0,资金来源为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0,承接主体0,资金来源为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国有资产总额349.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3.54万元,固定资产147.2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路灯、大屯片区路灯、景观灯、音乐喷泉、水幕电影正常完好地运行。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78.06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新增大屯片区路灯电费和材料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18年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333008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_20180207041026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