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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811-30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9
  • 时效性
    有效

2017年度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部门预算

    

  2017年度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第2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12页 

  第二部分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第12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第12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第12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第12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第12页 

  六、部门收支总表     ………………………………第12页 

  七、部门收入总表     ………………………………第12页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12页 

      第三部分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13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16页 

  第一部分 环境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按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征收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费; 

  (二)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三)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我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 

  (一) 环境综合室 

  1、负责考核各乡镇环境保护办公室本年度的环境监察工作,以及主管部门对各乡镇环境保护办公室本年度的环境监察工作考核资料的收集综合上报工作。 

  2、负责大队队务会、大队职工会和大队组织召开的其他会议的通知、会议安排和会议记录工作;对大队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拟写大队总结和工作、学习、培训计划等材料,做好材料的复印工作;负责大队业务培训、宣传教育、后勤保障、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4、负责各种监察取证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的购置,并及时领取发放;规范管理固定资产。 

  5、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和公文的收发、转办、传阅、存档、销毁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考勤和纪律考核工作,协助大队领导做好考核、奖惩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7、负责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的发放、年检、变更工作;排污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的监察、审核工作;参与对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8、负责全市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工作并按规定上报月、季度、半年、全年报表,完善排污收费台帐。 

  9、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排污收费工作,协助催缴排污单位拖欠的排污费。 

  10、负责排污单位提出减、免排污费意见的处理建议或意见;对违反排污收费有关的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11、负责辖区内排污费征收计划的制定、监督、管理和实施。参与负责对哥乡镇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 

  12、处理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解答排污单位对排污费征收的有关疑问。 

  13、负责大队的财会管理;每季度向大队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14、负责大队车辆调度、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6、收集各室资料按规范立卷归档。 

  17、负责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环境监察室 

  1、负责完成环境监察报表、月报、季报、快报、半年报、年报,按要求准时上报,并做好各乡镇环境监察工作的年度考评。 

  2、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和经验交流;负责对各乡镇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指导。 

  3、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参与负责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参与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及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调查取证及处置工作。 

  5、认真履行依法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实行二级审批和四级监督管理的体制”;配合省局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与换证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废源登记、暂存或送往省级放射性废物库制度的执行情况。 

  7、对企、事业单位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8、负责本辖区年度内国控、省控、州控企业的现场监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对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9、负责项目“三同时”、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行状况、限期治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10、在环境监察工作中,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政务公开制度,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1、负责本室的安全保卫,及年度工作总结,资料规范整理立卷归档;配合其他室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三)环境信访室 

  1、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对上级交、转办的信访件、电子邮件、省级金色热线、红河纠风热线和环境保护投诉电话0873-2190740、12369等信访事项的查处工作。 

  2、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查处工作;参与负责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查处工作。 

  3、参与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工作;参与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故及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调查取证及处置工作。 

  4、负责安排和落实每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5、综合研究和探索信访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反映环境信访信息。 

  6、向环境信访人宣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信访者的合法权益。参与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 

  7、负责提出环境信访、污染纠纷工作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意见及建议。 

  8、负责本室的年度工作总结、资料规范整理立卷归档。 

  9、负责本室的安全保卫;配合其他室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人员情况: 

  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属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6人,其中工人1人,年初数13人,调出3人,调入1人,新录用1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工人1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工作。 

  个旧市2016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的企业,共有80家,其中,重金属企业76家、废气重点监控企业2家、污水处理厂1家、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1家。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国控企业、省控企业、州控企业、市控企业及污染物总量减排企业进行每月1次的现场监察记录,每年每家企业进行1次精细化监察;各乡镇环保办对辖区内的涉重金属企业每月进行1次现场监察、1次巡查,每年进行1次精细化监察;要求大屯、卡房、锡城、沙甸、鸡街等乡镇仍然按《大屯海水库及周边水污染近期监察方案》、《卡房大沟沿线企业专项排查方案》、《锡城镇新冠片区监察方案》、《沙甸冲坡哨工业集中区专项排查方案》、《鸡街大河湾片区监察方案》、《火谷都片区湿法冶炼企业监察方案》对各辖区内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2016年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和乡镇环保办共对个旧市辖区内207家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做现场监察记录1100余份,巡查记录表310余份,出动人次为3920余人次 

  2、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片区进行突击检查。 

  2016年以来,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利用节、假日对鸡街镇八抱树、老虎山冲、火谷都片区,大屯片区,沙甸冲坡哨片区,卡房镇卡房大沟沿线区域,锡城镇新冠、老冠、小凹塘片区,大屯片区企业进行巡查。截至11月20日大队共对以上片区进行10次巡查,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80人次。通过此项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提高了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 

  3、我队派专人不定期对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内的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巩固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果。 

  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安排,由个旧市重金属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了卡房大沟区域选矿企业环境监察小组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当前,应现阶段个旧市环保工作要求,我队派专人不定期对卡房大沟流域企业进行巡查。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大大降低了卡房大沟区域的环境风险,进一步巩固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果。 

  4、组织企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评估及备案工作。 

  按照《红河州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环〔2011〕9号)和《红河州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红环〔2013〕99号)文件要求,大队及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目前共有10家企业通过评审并到相关环保部门备案。 

  5、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力度。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等的规定,加强对个旧市辖区内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白云水库、石门坎-牛坝荒水库、兴龙水库)监管力度,以1次/月的频率对其进行巡查,同时要求各乡镇至少按1次/月的频率进行巡查。目前大队组织巡查10次,在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工业项目及新建工业项目排放口。 

  6、高考期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高考前夕,我队工作人员深入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文化娱乐等产生环境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发了40份《个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结合中考高考时间安排,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短期限制或停止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等产生环境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我市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 

  为高考期区域制定专项巡查方案,在考试期间,我队监察人员派遣专车专人对考场周围区域进行全时段巡查,有力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7、对我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调度汇总。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按照《关于调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知》(环监发〔2015〕9号)和《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关于调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知>》的通知(云环监通〔2015〕23号)的部署要求,2016年,我队结合《方案》着重对我市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详细的排查。 

  8、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 

  2016年我队共完成了辖区内130家排污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为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总量控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提供了依据。  

  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主要突出,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申报登记审核工作。对企业申报数据严格把关,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详实。二是强化重点企业排污费,阳光征缴。对污染源排放企业实行按季公示、公开收费。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工作。加强企业动态核定管理,一旦发现企业超标排放,立即依照超标情况重新核定其排污费,避免漏征问题的发生。共征收排污费336.74万元。 

  9、抓好环境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环境污染纠纷的查处力度 

  加强信访力量建设,强化值班制度。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信访工作抽调了责任心强、能力好的人员来负责信访室的工作。把“12369”设为信访举报热线号码,并严格执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确保做到有警必接。 

  狠抓初信初访工作,认真对待,深入调查,耐心回复,着力提高一次性办结率。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清查化解,以及环境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遏制重复访和越级访。全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做好信访处理的反馈工作,建立完善的信访反馈制度,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我队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140件(含来信、来访、州局转办、州、市信访局转办),妥善处理完140件,处理率达到100% ,满足了广大群众对环境权益的诉求,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环境监察大队,属政全供给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49万元(本级财力167.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类)支出1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36.23万元。 

  二、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4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7.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97万元,占10.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29万元,占8.5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36.23万元占8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6.9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01%,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9.9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2.93万元,增长29.38%,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预算4.3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20万元,增长27.65%,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计提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2111102款环境执法监察2017年预算数136.2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2.88万元,增长31.48% ,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1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无项目支出情况 

  四、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环境监察大队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 

  五、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环保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167.49万元。 

  七、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收入预算167.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4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八、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支出预算16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9万元,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环境监察大队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49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7.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1月10日,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其中我单位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类中的环境执法监察,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附件【附件5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个旧市环境监察大队预算信息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