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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80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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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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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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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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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7年度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度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的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离休干部、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离休干部、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负责确定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监督、管理;
4.负责编制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5.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6.建立和完善的医疗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7.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
8.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
9.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各项医保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全市各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的征缴、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及管理工作;
11.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6.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41万元(本级财力356.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6.6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9.81万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50.89万元;办公经费、水电费、福利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9.10万元;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4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二、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6.4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86.50万元,主要是2017年我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是因为2016年期间工资增长幅度大,需增加预算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幅度最大,是因为2016年在职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每月750或6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87.5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63.58万元,增长28.39%,主要是2016年上半年在职人员调出3人,下半年11、12月调入3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9.1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74万元,增长4.66%,主要是2016年上半年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退休人员由原来的5人增加到7人,同时增加工资支出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0.6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8.93万元,增长9.14%,主要是2016年工资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6年上半年在职人员调出3人,下半年11、12月调入3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9.1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2.88万元,增长45.93%,主要是2016年工资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2016年上半年在职人员调出3人,下半年11、12月调入3人。
三、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3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如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17年无编制车辆供养,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较2016年的0.9万元减少44.44%。
五、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356.41万元。
七、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356.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4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35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41万元,占98.60%;项目支出5万元,占1.4%。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11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3.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为2016年期间在职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每月750或650元,2017年该项预算是21.9万元;二是2017年中心无财政供养编制车辆,2017年增加公共交通专项经费预算2.1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月1日,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含明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4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附件1-1—1-7) .xlsx】
附件【附件5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