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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808-19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9
  • 时效性
    有效

2017年度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度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认真贯彻省、州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文件要求,根据红编办(2016)65号文件要求,个旧市新型农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人、财、物均于2016年12月20日移交至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两险整合。在整合期间紧密结合卫生工作中心,始终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提供坚实的保障,将“规范管理,惠及于农民”作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切实为农民群众“当好家,理好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推进201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筹资的整个工作中,我市各乡、镇(区)党委、政府仍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政府的责任目标和“民心工程”全力组织实施,措施得力,较好较快地完成任务。各乡镇均把搞好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措施得力,争完成筹资任务之冠。鸡街等乡镇制定了奖励措施,对发动工作完成较好的村委会实行奖励,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大屯、沙甸、锡城等乡镇,工作目标明确,精心组织、层层抓好落实,较好较快完成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06万元(本级财力53.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06万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6.89万元;办公经费、水电费、福利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0.91万元;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6万元。 

  二、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2.63万元,主要是2016年执行数里含年底预算调整数增加的预算支出,主要有对各乡镇新农合宣传筹资的奖励支出、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增加加大的检查费用、专家审核费用、差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17年预算数为3.49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79万元,增长29.56%,主要是2016年工资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31万元,增长31%,主要是2016年工资增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8.2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3.74万元,增长41.15%,主要是对各乡镇新农合宣传筹资的奖励支出、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增加加大的检查费用、专家审核费用、差旅费支出。 

  三、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工作任务加重,上级和对下级的检查增多。 

  五、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53.06万元。 

  七、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53.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个旧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91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3.41万元,主要原因:对各乡镇新农合宣传筹资的奖励支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增加加大的检查费用、专家审核费用、差旅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月1日,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2017年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个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含明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4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附件1-1—1-7) .xlsx
附件【附件5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