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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605-33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9
  • 时效性
    有效

2017年度个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预算公开

    

  2017年度 

  个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财政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落实国家城乡低保政策,制订实施办法;核定城乡低保用款计划并拨付;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城乡低保网络建设和数据统计汇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 

  第二部分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11万元(本级财力54.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万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1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43万元,主要是各项增资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9.34万元,占9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77万元,占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9.3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11.28%,主要是各项增资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4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增长9.12%,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2.93%,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加。 

  三、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0.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 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无 

  四、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十三五”以来,国家加强了对社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领导对低保工作的重视有所加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等工作的对接,各项工作的检查和有效开展等都需要经费的支持。 

  五、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2017年收支总预算54.11万元。 

  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54.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占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1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占0%。 

  八、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 年政府采购未纳入预算,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314011 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_20170401043957.xls
附件【附件5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