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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gjsczj/2024-00016
  • 发布机构
    个旧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0000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拟定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工作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命名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宗教科、民族科;所属单位1个,个旧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和研究民族宗教工作汇报8次,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民族、宗教工作研判会议14次,宗教工作例会4次和市委民族工作、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分析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提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牢牢把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

  提高政策法规学习宣传面。一是举办各类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会)12场次;二是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市级领导和部门深入社区、宗教场所、经文学校(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共计4场次。三是持续开展宗教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40册,《宗教政策法规选编读本》150册,着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保护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把中华传统佳节元素融入少数民族节庆活动,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争取资金15万元推进大屯街道幸福社区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培训基地建设,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剪纸、刺绣。《个旧彝族志》编纂项目今年6月已完成出版发放工作。

  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2022年以来,向上争取资金451万元,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3个、民族团结示范乡镇(街道)项目1个、民族团结创建项目1个。将民族团结进步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推进打造锡城街道阳山生态公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广场;沙甸街道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二期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街区项目建设。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本的理念,2022年,发放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补助7人3.5万元。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级2家、州级15家、市级21家;示范家庭州级200户、市级250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州级1家、市级2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州级1家、市级2家。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依法行政审批宗教活动场所修缮以及场所管理人员变更、备案等事项20件。制定下发宗教领域疫情防控通知要求6次,深入场所指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70余次,进一步织牢织密全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多部门联动处置非法传教活动2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创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412,92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12,92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86,243.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12,92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3,412,9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12,92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86,243.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多,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412,92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412,9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2,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03.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多,办公经费调整;项目支出20,780,1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30,1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调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391,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6,277.00元,原因分析变动情况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沙甸示范区建设,网络员补助、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0.00元,原因分析变动情况主要是项目科目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事业运行295,8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9,680.00元,原因分析调入事业人员1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项目支出20,569,2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10,469,200.00元,原因分析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2,0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一致,原因分析经费暂未进行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8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2,200.00元,原因分析人员变动,经费进行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2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959.75元,原因分析遗属死亡1人,经费进行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5,200.00元,比上年减少6,300.00元,原因分析调整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200.00元,比上年减少8,300.00元,原因分析调整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800.00元,原因分析经费进行调整,新增事业人员。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今年新增科目,去年未列入该科目核算,比去年增加,原因分析人员增加1人,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4,500.00元,今年新增科目,去年未列入该科目核算,比去年增加,原因分析人员增加1人,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598,8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0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资金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498,44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540.00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项目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35,560.00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与上年相比减少9,964,440.00元,主要原因是原项目部分经费调整到其他支出中反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38,500.00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39,7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资金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0,62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3,623.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调整。

  其他支出20,0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000.00元。上年未在此科目反映,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资金调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5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8,250.00元,较上年减少6,750.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比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1,680.00元,较上年减少3,32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原因是经费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比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民族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州民族宗教委转发关于做好 2022 年云南省民族文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州民族宗教委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云南省民族文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个民宗字〔2021〕2号)等。

  个旧市“一网两单”网格员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宗教事务条例》。

  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个旧市委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个旧市推进创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发〔2021〕8 号)。

  宗教工作经费项目安排6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宗教条例》及相关国家宗教法律法规。

  宗教经费项目安排20,00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宗教条例》。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0,92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民宗干事补助经费项目安排409,2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0〕64号)要求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32,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2,303.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多,办公经费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15,048.24元,其中,流动资产279,366.39元,固定资产383,58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789.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个旧市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规划(2021—2025)》目标、任务,创建一批省级、州级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示范学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现全域覆盖。二是立足我市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加快实施“石榴红工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加大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力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是持续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和巩固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