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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195842-654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司法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500000

  个旧市司法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司法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及以上立法相关工作。

  2.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协调处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处理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律师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法规科,下设一个事业单位: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1个乡镇(街道)设司法所,为个旧市司法局派出机构。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司法局

  2.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各项工作

  制定“12131”党建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锡都先锋  法援为民”党建品牌,构建“党建+互联网+法律援助”“12254工作机制”,实现党建业务双融合、双促进。

  2.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全面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制定并实施《法治个旧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个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个旧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个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压实“关键少数”作用。

  (2)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发《个旧市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创建各项工作落实。今年9月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了实地核查工作。

  ——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查一次”清单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年内,全市9家部门累计办理承诺事项19896件。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制度建设及便民机制。制发《个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个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进一步规范11个“行政复议联系点”,打通行政复议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年内,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0件已全部结案。

  ——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个旧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切实发挥个旧市司法行政职能在营商环境中作用。审核确定权责清单4类49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7类27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推动高效履职。依托和信公证处个旧便民服务窗口实现公证业务网上办,2022,共办理涉企公证事项9件。

  (3)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深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成个旧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截至目前共有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599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90.76%。

  ——加快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全市投放“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23台,“乡村法治通”设备119台,为群众提供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切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年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5件,提供法律咨询590人次。

  ——两类人员监管帮教见实效。一是依法成立个旧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抓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充分运用“智慧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年内,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训诫处分24人次、书面警告处分5人次,撤销缓刑5人,无漏管、脱管情形发生。二是健全多部门安置帮扶联动机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和服务管理,抓实1603名在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及衔接措施的全面落实。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100%,安置率达90%,帮教率达95%以上。

  ——加大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力度。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年内,成功化解纠纷2493件。诉前委派案件875件全部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679件。

  ——强化律师监督管理,规范律师执业。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平台,以开展“法治体检”、签订公益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等形式,助力法治民企建设。年内,为商会及会员提供法律服务105件次。

  3.积极开展、推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指引和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及其他法律事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462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4628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31493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绩效考核奖励(行政)”和“在职绩效考核奖励(事业)”工资项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46282元,其中:本年收入1154628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462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493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绩效考核奖励(行政)”和“在职绩效考核奖励(事业)”工资项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462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462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68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04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绩效考核奖励(行政)”和“在职绩效考核奖励(事业)”工资项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1139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89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2022年在保运转支出中预算,今年填报口径改为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757742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劳务费。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8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2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社矫矫正执法工作所需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9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广告费等开支。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58758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5494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开支以及办案装备的购置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145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99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4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6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5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单位医疗费用。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0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费用。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0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96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9622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62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绩效考核奖励(行政)”和“在职绩效考核奖励(事业)”工资项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等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882元(其中:基本支出722882元,项目支出90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862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法(办案)业务费预算数中含上级转移支付,本年预算数不含。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18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3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减少一名退休人员。

  资本性支出23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36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2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法业务装备费预算数中含上级转移支付,本年预算数不含。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7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81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4300元,较上年减少7700元,下降3.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900元,较上年减少3100元,下降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6次,共计接待96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司法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7400元,较上年减少4600元,下降3.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400元,较上年减少4600元,下降3.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项目支出共有7项,安排项目资金1139400元。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安排200000元,二级指标8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等于1800件;

  (二)组织开展对各级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大于等于10次;

  (三)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等于95%;

  (四)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等于100%;

  (五)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六)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等于100%;

  (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成效较好;

  (八)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满意大于等于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项目安排100000元,二级指标7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400件;

  (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大于等于1次;

  (三)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大于等于100%;

  (四)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五)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六)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成效较好; (七)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逐步提升。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普法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80000元,二级指标8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大于等于80000份;

  (二)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大于等于90%;

  (三)“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覆盖率大于等于90%;

  (四)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五)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六)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有效提高;

  (七)普法对象全覆盖,逐步覆盖;

  (八)全市公民对法治教育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个旧市依法治市经费项目安排90000元,二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大于等于2次;

  (二)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三)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四)司法行政职能的履行即依法治理使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逐步提升;

  (五)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大于等于8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社区矫正人员补助经费项目安排20000元,二级指标6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每年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4次;

  (二)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等于100%;

  (三)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小于等于0.2%;

  (四)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五)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成效较好;

  (六)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安排313000元,二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办案业务费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数量等于1个;

  (二)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三)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四)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五)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0%。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安排236400元,二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业务装备费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数量等于1个;

  (二)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三)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100%;

  (四)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10、社区矫正,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77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952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政法(办案)业务费和政法业务装备费年初预算填报口径由2022年的保运转支出预算改为2023年的项目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1973740.08元,其中,流动资产475041.91元,固定资产7722446.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76248元,无形资产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1138.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9305.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53.03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三级指标共25个,其中:(1)数量指标7个,主要指标值有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等于18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400件、每年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4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大于等于1次、乡镇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知识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10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大于等于80000份、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次数大于等于2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等;(2)质量指标10个,主要指标值有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等于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小于等于0.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大于等于90%、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大于等于95%、公共法律服务覆盖范围逐步覆盖、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大于等于90%、法律援助业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率等于100%、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小于等于0.3%、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等于100%、开展专项纠纷排查活动排查率等于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3)时效指标1个,指标值为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4)成本指标1个,指标值为“三公”经费控制率小于等于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5)社会效益指标3个,主要指标值有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成效较好,司法业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矛盾指标成效较好、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指标成效较好,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6)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主要指标值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逐步提升指标逐年提升,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主要指标值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窗口服务部门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内部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5%,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问卷调查和内部评议。

  第二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500111



附件【P02024052056858102018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