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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5826-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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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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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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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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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000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办、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法规维稳和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个旧大屯新城建设管理科、城市更新办公室、名城办公室。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 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3. 个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4.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5. 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7.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8. 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9. 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10. 个旧市排水管理处
11. 个旧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四五”规划内容,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以“美丽县城”建设为抓手,不断改造提升个旧人居环境,围绕“世界锡都,宜居个旧”的目标,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管理职能,努力打造“宜居个旧”、“绿美个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大屯新区建设。按照大屯新区的规划定位,多渠道筹集、整合资金,高标准抓建设,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安全,继续加快大屯新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推动大屯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使工程尽快完工并投入使用,实现双城联动、市区融合,将大屯新区打造为形成集商务、商贸、经融、办公、文化、娱乐、购物、旅游、度假、休闲、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区。
2.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重点项目组团服务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继续做好渗滤液处理项目后续工作,加强人员操作培训,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二是指导垃圾公司开展个旧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个旧市市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末端和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体系和处置设施;四是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价;五是强化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学习培训,明年是“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迎检年,扎实推进迎检工作开展;六是继续开展个旧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完善工程;七是完成个旧市排水综合利用二期工程;八是积极推进三年绿美行动;九是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十是积极推进棚户区、老旧小组改造;十一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3.加快城乡统筹进程。根据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社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22〕87号)制定的总体目标, 2023年度分别达到75%、70%和60%以上,2024年度分别达到85%、85%和70%以上,2025年完成“十四五”总体目标。
4.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依法监管,继续保持高压势态,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聚力推进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是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我们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准确把握建设科技发展脉搏,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6.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创工作。坚持“建管结合、管养并重”的原则,围绕“绿染锡都、花漫金湖”的目标,通过实施“道路补绿、拆违造绿、建筑挂绿、节点透绿、全面兴绿”的城市绿化工程,形成“一街一树、一地一品”的城市绿化景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7.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住建文化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高智慧、正能量,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2人。在职实有16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8人,财政差额补助61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8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377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1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171,767.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171,767.12元,政府性基金18,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77,633.9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171,767.12元,其中:本年收入69,171,767.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171,767.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77,633.92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等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171,767.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171,767.12元,其中:基本支出44,871,455.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94,678.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由基本支出改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24,300,311.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72,311.92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由基本支出改为项目支出。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30,0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907,394.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4,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2,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9,411.92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99,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14,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934,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80,2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401,1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996,541.2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免费开放公厕的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472,3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2,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16.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环境卫生8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17.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防洪3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18.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维护维修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19.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出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836,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564,841.20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4,841.2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08,941.20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奖;二是增加了临聘人员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15,344,2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948.08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300,311.92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8,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7,778.80元,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62,665.92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2,665.9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433.92元,主要退休人员增加。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是本年预算中未安排。
对企业补助10,0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0,000.00元,主要是对红河水务产业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补助资金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1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12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5,603.00元,较上年增加116,707.00元,增长19.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变化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130.00元,较上年减少8,278.00元,下降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5次,共计接待16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5,473.00元,较上年增加124,985.00元,增长36.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5,200.00元,较上年增加135,2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273.00元,较上年减少10,215.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增加的主要变化原因是:个旧市园林绿化局本年预计购置车辆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个旧市污水处理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0,0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5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个旧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经费项目安排8,0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1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住建字【2020】33号2020年度城市配套费安排的请示。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安排79,411.92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3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民发〔2022〕39号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大屯新区基础设施管养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0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9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滇南绿洲个旧辖区内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个旧市公厕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2,0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4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财政局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厕免费开放经费的请示。
路灯景观灯电费\维护维修经费项目安排3,220,900.00元, 三级指标,指标值7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财预发【2022】1号个旧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0.00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1,003,703.91元,其中,流动资产42,070,443.92元,固定资产64,770,448.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10,848.67元,无形资产2,495,412.64元,其他资产156,5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395,473.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140,641.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95.44平方米,账面原值680,570.58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082,546.00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1,777,391.6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208,560.91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安排经费69.171.767.12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35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安排经费14,931,520.00元,主要用于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园林绿化、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实施办法,参与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及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城市供排水管理及设施维护维修安排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洪、供排水管理及设备的维护维修方面的支出。
3.城市环境卫生、餐厨剩余物收运处理、公厕革命管理方面安排经费19,979,427.12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4.城市绿化美化、公园管理方面安排经费14,264,340.00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美化、公园管理方面的支出。
5.城市亮化管理方面安排经费5,036,120.00元,主要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大屯新区等道路照明的维护管理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以及个旧湖大型音乐喷泉、金湖文化广场喷泉及环湖音响方面的支出。
6.城建档案管理方面安排经费1,048,860.00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的收纳整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7.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安排经费582,300.00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方面的支出。
8.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方面安排经费687,460.00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和装修工程、拆除工程、招投标限额以下公共性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和施工过程中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方面的支出。
9.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安排经费1,025,560.00元,主要用于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方面的支出。
10.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面安排经费1,616,180.00元,主要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前期的拆迁与补偿工作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111
附件【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pdf】
附件【P02023022146043963413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