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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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957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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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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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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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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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0000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健康局作为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具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等职能。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和个旧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个旧市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个旧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个旧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日常,负责管理个旧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政策规划、信息化与体制改革办,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健康科,老龄健康与宣传科教科,妇幼健康与人口监测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25个,分别是:
1.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2.个旧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3.个旧市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个旧市健康教育所
6.个旧市人民医院
7.个旧市中医医院
8.个旧市妇幼保健院
9.个旧市传染病院
10.个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1.个旧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个旧市卡房镇中心卫生院
13.个旧市老厂镇中心卫生院
14.个旧市锡城镇卫生院
15.个旧市蔓耗镇卫生院
16.个旧市贾沙乡卫生院
17.个旧市保和乡卫生院
18.个旧市乍甸卫生院
19.个旧市倘甸乡卫生院
20.个旧市鸡街镇中心卫生院
21.个旧市沙甸卫生院
22.个旧市大屯镇中心卫生院
23.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个旧市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引导全市卫健系统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抓紧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现“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顺利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2.压实“四方责任”,慎始如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加强新冠疫苗接种,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防死守,切实固疫情防控成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成常规疾控工作及做好基本公共卫生。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四方责任”,严格社会防控,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境外入个人员,特别是“三非”人员,以及国内重点中高风险地区入个人员的排查力度,继续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在“外防输入”上做到严防死守,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对集中隔离人员实行严格闭环管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链。三是全面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全民应接尽接工作。将进一步强化统一领导和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扎实做好宣传引导、组织动员,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等工作,不断提升接种能力,按期完成疫苗接种工作任务,有效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突出“三医联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运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按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要求,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建立覆盖诊断、治疗、财务、人力资源、成本管理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医院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协助实施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效能,推动落实“三医联动”改革机制。二是加强对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督促,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协助推进个旧市人医院鸡街院区建设项目选址、土地变更、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抓好“七个专项”,不断巩固爱国卫生各项成果。一是严格按照《个旧市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任务。二是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任务。三是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成果,收集整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台账资料。
5.强化医养结合,扎实推进老龄健康宣传。一是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力度,结合七个专项行动的宣传,推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运用好科普专家库做好健康科普,逐步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二是做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工作,把一年一度的敬老月活动作为宣传、贯彻老年政策法规的重要契机,广泛开展以老年人为本、为老年人服务的送温暖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意识。三是组织广大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艺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老有所乐需求。将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养老机构进行适度整合,实现转型发展,建立以健康为主的医养结合机构。
6.巩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培训。为确保队伍“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进一步促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处置能力,组织全市流调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案例分析及模拟调出三个部分,通过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的实战能力,增强了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完善科学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组建流调、消杀、采样、医疗、检测队伍。持续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全市辖区内有州一院、州三院、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共5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并持续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目前州一院作为州级定点医院,日检测率10,000人份,其余医疗机构核酸日检测量共11,640人份。现启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个(市委党校),有房间100间;备用隔离点9个,有房间889间。目前全市已启用和备用隔离点合计有房间989个,按照20间/万人的标准和统计部门提供的我市41.9万的人口数据,目前储备房间数已达标。已启动的市委党校隔离点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的标准设置,并由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下设的隔离场所专班负责管理,自启用以来共完成隔离观察317人,通过建章立制和规范化管理,隔离场所内未发生疫情传播、工作人员感染或其他安全事故。三是做好“双提升”工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20〕13号)要求,个旧市“双提升”工程项目由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及设备购置,个旧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购置),个旧市传染病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负压病房、重症ICU建设四个子项目组成,总投资1,567万元,由云投公司负责改造完成。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以上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资源配置,提高我市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平战结合、重在应急、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传染病诊疗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传染病的传播和交叉感染风险。
7.健全管理体制,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引领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布局谋划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综合施策,不断夯实中医药发展的基础,加快补齐中医药发展的短板弱项,逐步形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交流传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重要养生、养老事业发展。着力打造个旧中医药品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18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6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31人。在职实有1,37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5人,财政差额补助1,19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51人,其中: 离休 10人,退休 1,44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9辆。实有车辆在下属事业单位。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933,634.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559,964.0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4,373,67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213,934.0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预算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4,559,964.06元,其中:本年收入184,559,964.0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559,964.0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840,264.0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933,634.0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4,559,964.06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77,32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33,421.2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3,682,642.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3,157.14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23,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2.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单位离退休支出41,725,68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74,500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31,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 死亡抚恤支出159,682.8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 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513,24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7. 210020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支出22,525,426.2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
8. 210020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4,360,64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
9.2100203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传染病医院支出5,510,440元,主要用于传染病医院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 2100301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2,916,500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1.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24,714,54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 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6,503,020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3. 210040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166,1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4. 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支出6,972,760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5.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92,5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6.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7.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15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8.2100716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478,92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助、医疗费用补助及助学金等支出;
19.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77,5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2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5,00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55,7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7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4.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4,763,5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26,038,195.2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38,195.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99,895.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12,332,66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160元,项目支出10,842,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2,76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989,108.86元(其中:基本支出43,348,966元,项目支出2,640,142.86元)。与上年比增加837,608.8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项目经费增加。
资本性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采购专用设备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789,7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727,548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62,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00,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0,110.1元,较上年增加278,910.1元,增加47.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5,900元,较上年减少25,300元,减少13.9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11人次。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杜绝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14,210.1元,较上年增加304,210.1元,增长74.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4,210.1元,较上年增加4,210.1元,增长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
增加原因是事业单位要购入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孕前优生检查配套项目安排39,6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900对,符合条件对象覆盖率80%,资金发放率100%,社会效益指标 预防出生缺陷,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2.计划生育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637,9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数1,540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扶助人数1,356人,一次性抚慰金人数39户,享受城乡医保资助人数9,823人,享受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人数1,217人,一次性奖励金225户,城镇居民及困难企业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1,828人,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838人,符合条件对象覆盖率达到100%,人员补助发放及时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预防性体检项目安排6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预防性体检费用68.5元/人,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进度100%,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专项经费125万元,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度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财税[2017]20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项目安排7,15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核酸样本检测人次数达到每天2,000人次,现场医疗卫生人员保护率100%,完成政府指定疑似和确诊病人救治率100%,完成政府指定疑似和确诊病人转运率100%,临时补助发放到位率100%,救治信息做到日报告零报告100%,突发疫情及时处置率100%,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群众满意度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2021]-212号),云应疫指发〔2021〕8号印发《关于加强边境地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1,792,5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大于9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大于7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大于70%,老年人规范化健康管理率大于61%,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90%,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大于6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大于8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大于85%,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4.57万人,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1.34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大于80%,结核病患者管理率大于90%,基本公卫补助经费项目成本179.25万元,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2]5号)。
6.乡村医生补助项目安排750,46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享受补助人数230人,享受一次性离岗补助人数2人,补助对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100%,年度使用资金占到位预算资金比例100%,新增乡医提高补助待遇比例100%,乡医养老保险比例%,乡村医生生活补贴能按月发放及时率100%,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乡村医生能按时退休及时率100%,有效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广大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有效提升乡村医生生活幸福感,享受补助的乡村医生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个政办发[2018]84号)、《个旧市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个卫联发[2020]14号)、《个旧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提前下拨2022年乡村医生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个卫发[2022]7号)。
7.危重孕产妇抢救项目安排45,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孕产妇死亡率小于13人/10万人,婴儿死亡率小于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5‰,提高全市人均期望寿命,降低妇女非意愿妊娠、保护妇女生殖健康,受益对象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 2022 年红河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卫发[2022]11号)。
8.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项目安排7,5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收完成率90%,配置全科医生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成及时性100%,提升安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能力,安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乡镇卫生院患者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云卫人发〔2018〕12号)和《红河州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办法》(红卫发[2018]231号)
9. 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安排5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艾宣传教育活动1次,感染者被发现并知道自己的感染状况大于90%,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大于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大于90%,母婴阻断感染率小于2%,提高病人生存率、降低传染率,感染者及病人满意度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河州中央及省级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10.爱国卫生运动项目安排1,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公共厕所设置密度5座/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蚊、蝇、蟑螂达到国家C级标准,国家卫生乡镇2个,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7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90%,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4,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75分,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35%—4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8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6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产前筛查率≥80%,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以县为单位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10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名/万人)≥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30%,千人口献血率≥15‰,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7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209/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8.9/10万,婴儿死亡率≤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5‰,孕产妇死亡率≤12/10万,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0.3%,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38.5%,省级健康家庭≥150户,省级健康企业≥6家,省级健康村≥10个,省级健康乡镇≥1个,省级健康学校≥1家,国家卫生县城达标≥760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5%,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0%,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3.1,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23.75%,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15%,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0,社会公众满意度95%,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办发(2021)20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90,1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40元,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个旧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1,774,533,521.41元,其中,流动资产790,609,349.94元,固定资产631,218,641.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8,545,579.99元,在建工程277,817,206.64元,无形资产23,473,396.42元,其他资产2,869,347.2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9,445,82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436,638.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141.98平方米,账面原值619,286.32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97,85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5,939,453.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在“十三五”时期发展成绩的基础上,顺应未来发展环境和机遇,结合发展规律定发展原则,结合发展阶段定发展目标,最终实现个旧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稳定进步和大健康产业跨越式发展。(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二)基层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三)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稳步推进。(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增强。(五)妇幼保健和人口发展目标有效落实。(六)健康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七)基本公共卫生卓有成效。(八)行业综合监管、服务力度不断加大。
第二部分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6100111
附件【P020230221511809754696.docx】
附件【P02023101140238049491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