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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195728-09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6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000  

  个旧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个旧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个旧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件)  

  三、个旧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四、个旧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公开  

  五、2021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个旧市举借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八、财政扶贫资金公开  

  九、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十、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  

  十一、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  

  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材料(三十四)  

  关于个旧市2020年地方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3月8日在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个旧市财政局局长   李  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疫情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财政经济运行平稳有序。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9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3%,同比增长1.4%,增收1,8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8,612万元,同比下降3.6%,占比为51.2%;非税收入完成65,354万元,同比增长7.3%,占比为48.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4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7%,同比下降18.7%,减支80,361万元。其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上级补助收入由上级统筹支出,造成市级支出减少。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9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9,547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万元,调入资金37,996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后结转收入3,690万元,收入方总计383,3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4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9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535万元,支出方总计381,9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结账前滚存结余1,368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1,201万元,与州结账前净结余为16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2,7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8%,同比增长169.6%,增收33,204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3,0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2%,同比增长504.9%,增支136,118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对应支出和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7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33,36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1,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2万元,收入方总计210,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0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万元,调出资金37,516万元,年终结余9,305万元,支出方总计210,598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1万元,收入方合计7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8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53,3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0.8%,同比增长27.7%,增收54,9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60,0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1%,同比增长36.3%,增支69,33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7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06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0万元(2020年7月1日起实行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3,74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6,3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8,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729万元;工伤、失业保险结余3,891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1亿元。2020年收到州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1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0.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62亿元,专项债务17.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 预备费使用情况。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437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3.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万元全部调入预算。2020年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16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0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0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议。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充分听取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的建议,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各方财力,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和财源培育。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突出保障支持重点。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一定成效,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能力持续提升。  

  1. 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是有力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争取农发行疫情防控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筹措安排防控资金2,263万元,保障医疗物资、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筹措3,890万元支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基础设施能力水平;辖区内银行共办理企业抗疫情贷款8.79亿元,办理企业保民生贷款1.58亿元;兑付云南云河药业股份公司等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财政贴息434万元,支持其扩大生产经营。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建立资金垫付清算机制、政府采购等“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等便捷及时采购到位,尽力支出疫情防控阻击战。  

  2.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一是保居民就业。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142万元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安排贴息资金798万元支持新增发放338户创业担保贷款5,287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343人。二是保基本民生。筹措资金1.46亿元,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价格补贴等政策,其中:低保金1.3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最低生活补助提高至人均每月392元,农村最低生活补助提高至人均每月309元,足额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2.7万人低保金领取。三是保市场主体。新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3.16亿元,通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方式为企业增加流动资金14.31亿元;实施贷款展期续贷,其中:续贷32.84亿元,展期0.02亿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年内减免房租769万元。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安排粮食储备风险金470万元,保障粮食安全;筹措资金787万元,支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444万元、受益农户4.33万户,发放农户农机购置补贴242万元、受益农户1951户,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210万元、受益农户3.2万户,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民生产积极性;筹措资金186万元,支持病虫害防控;安排扶贫到户小额信贷资金财政贴息217万元,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400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六个大抓”相关部署,争取财政扶持资金3,974万元,支持企业产业转型、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安排资金200万元对产值增速较大、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以及纳规升规等企业进行奖励扶持。六是保基层运转。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安排2.8亿元切实保障基层运转。  

  3. 加大政策对冲,促进经济企稳回升。一是全力争取直达资金。争取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直达资金12.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3亿元),支持水利、卫生、困难群众救助等。二是坚决稳定社会经济发展。落实《个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7条政策措施》,出台《个旧市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进一步加大有色金属企业扶持力度的意见》,统筹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应急保供、重点项目、金融支持、服务企业、增岗稳就业等领域。三是强化减税降费阶段性政策。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全年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6.4亿元,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等积极财政政策作用。2020年共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2.1亿元,有力推动市区公共停车场、个旧火车客运站、棚户区改造、鸡沙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五是继续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面清理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盘活存量资金2.1亿元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突出财政保障重点,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做好全市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筹措4.2亿元资金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兑现,落实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扶贫、农危房改造等政策。二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筹措资金2.5亿元,支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能力。三是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开好“前门”,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发挥“稳投资”的支撑作用。2020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03亿元,较2019年增加12.1亿元;严堵“后门”,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年共化解隐性债务3.59亿元,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  

  5.兜牢民生底线,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全市重点民生支出完成2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8.9%。一是支持教育扩容提质。2020年全市教育支出75,451万元,增长24.9%,全市教育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4,000 万元支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建设。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4,517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13元;安排15.59亿元保障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3.75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发放高龄保健补助657万元、安排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资金360万元,切实保障老年人福利。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2,333万元,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标准由69元提高到74元;筹措482万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补短板;筹措13,985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520元/人.年提高到550元/人.年;筹措14,910万元,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达90%以上。四是致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争取上级剥离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财政补助资金1,622万元;安排465万元,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问题。五是助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清偿计划,全市无分歧欠款100%清偿。  

  6.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筹措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资金18,825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055万元、“厕所革命”资金1,884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7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006万元,其他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80万元,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取彩票公益金1,861万元,支持村级文化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养老服务机构等62个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发展。二是支持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筹措资金3,740万元推进16个小区18.72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筹措资金10,054万元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发放2660户租赁补贴资金478万元,切实缓解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三是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筹措资金1,500万元用于鸡街火车站文物保护性修缮;筹措资金425万元,重点支持“两馆一站”免费开馆、博物馆修缮等项目。四是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筹措禁毒经费309万元、安排综治维稳专项经费40万元、扫黑除恶经费266万元,以维稳工作的新常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五是着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支持沙甸民族团结示范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筹措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79万元,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7. 实施现代财政管理方式,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打好“铁算盘”、当好“铁公鸡”,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全年压减各部门一般性支出10%,压减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全年安排“三保”支出23.2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7亿元、“保工资”支出15.7亿元、“保运转”支出2.8亿元。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大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范围,“全方位”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初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三是扎实做好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考核力度,首次将预决算公开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5,09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962万元,节约资金1,135万元,节约率4.5%。五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效率,全年清算资金52.98亿元,比上年提高11.1%。六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出台《个旧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2020—2022)》,明确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积极探索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模式。七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情况,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十三五”顺利收官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五年来,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取得积极成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收入总量达到62.8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9.1%,年均增长3.8%;上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五年上级补助收入总量达到120.3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35.5%,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坚持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五年支出总量达到186.1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26.2%,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16.6亿元,累计降费2.5亿元,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2020年全市税收占GDP比重比2016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改善。  

  ——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五年来,累计投入脱贫攻坚资金22.95亿元。五年累计完成重点民生支出158.4亿元,年度重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均在78%以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降低。严堵“后门”,开好“前门”,“十三五”期间,累计争取政府新增债券18.15亿元,累计置换及再融资债券达11.31亿元,妥善化解政府债务17.74亿元。债务风险级别为黄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基本确立现代财政制度框架。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严格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初步划分市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国企改革,明确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直达资金执行有力。2020年将12.9亿元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年末形成支出10.9亿元,支出进度达85%,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实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还需加快,支出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绩效仍然不高,债务风险化解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国企改革亟待深化等。对此,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二、“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将按照《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做好全市“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十四五”时期,致力实现以下目标:优化市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体系基本建立,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财政在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体现更加充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重点是:  

  (一)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理财原则,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政策充分衔接;继续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与“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相衔接。更加突出财源培植的重要性,着力解决财源单一、财政收支矛盾等困难。  

  (二)持续增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将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四本预算的有效衔接,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安排支出。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健全存量资金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过紧日子思想作为长期方针落实落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持续推动财政管理和财政绩效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突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加强资金跟踪问效,严格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注重提高效率、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持续抓实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守住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底线。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完善政府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合理安排收支预算,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加强监测和预警,确保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处于合理水平。  

  (五)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和保障力度,全面兜牢 “三保”底线。重点增加科技创新、“三农”、就业、教育、医疗、文化和生态等领域的投入,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六)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收支执行管理。按照有利于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的要求,推动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市乡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坚持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提质增效,着力强化“五大保障”,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克服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确保民生等重点支出有效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1. 坚决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有保有压,围绕中央、省、州、市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加强资金统筹整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不折不扣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风险防范等落实落地。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人民性,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3. 坚持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建立不同预算、不同渠道、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健全完善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体系,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  

  4. 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导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注重政策力度,保持一定支出强度;注重提高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对冲疫情等不利影响。  

  5.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减非重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规范公用经费开支渠道,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强化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6. 坚持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乡镇体制,推动市乡之间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  

  (二)2021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8,000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4,0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8,888万元,同比增长3%,增支10,39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879万元,调入资金35,400万元,上年与州级结账前结转收入1,20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万元,收入方总计375,6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888万元,上解支出16,6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8万元,支出方总计375,647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390万元,同比增长94%,增收49,60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8,795万元,同比下降70.1%,减支114,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债券尚未明确分配额,暂未纳入预算,待分配额确定后再予以专项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3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00万元,上年与州结账前结余收入9,305万元,收入总计113,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795万元,调出资金35,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000万元,支出总计113,79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个旧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2021年将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届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将会发生较大变化,因此2021年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9,290万元,同比增长26%,增收65,974万元。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10,414万元,同比增长19.4%,增支50,35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8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944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7,61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30,6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8,6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730万元;工伤、失业保险结余4,283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需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正常运转。  

  (三)2021年全市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  

  1. 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一是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安排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专项经费240万元,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安排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相关经费120万元,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支持实体企业资金2,000万元,帮助企业降本增收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四是加大争取资金力度。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围绕教育、医养结合、就业等重大民生项目,做实项目前期,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五是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安排美丽县城灯光亮化专项经费266万元、城市公厕免费开放专项经费150万元,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强化攻坚保障。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00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及低收入户补助资金等339万元、驻村扶贫工作经费80万元,持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注入乡村振兴新活力。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专项资金100万元,共建美丽家园。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330万元、大屯新区基础设施管养维护经费100万元,推动城乡共享共赢协调发展。四是切实提高群众受保障程度。安排政策性农房保险费补助资金29万元,进一步提升房屋保额,增加室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障。  

  3. 以世界一流“三张牌”为重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文旅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优势产业,安排数字经济专项资金1,069万元、创建气候康氧城市专项经费100万元,重点培育数字经济、健康服务业、节能环保、旅游文化等重点产业。二是不断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安排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工作经费120万元,为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转换和应用推广袁隆平院士科研团队的科技成果。三是加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财政保障力度。安排粮油储备风险基金专项资金470万元、农业发展补助资金91万元、动物防疫检疫经费53万元,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4. 全力推进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建设,夯实实体经济发展根基。一是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50万元、纳规升规奖励资金200万元,安排稳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奖励资金1,000万元,支持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是高效推进主城有机更新。安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200万元、城市更新规划实施方案专项经费188万元,支持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实现“多规合一”。三是推进“十四五”战略规划。安排“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专项经费150万元,为科学谋划“十四五”战略提供资金支持。四是助力形成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安排国企改革经费200万元,搭建我市“2+N”国企改革框架。五是支持打造城市核心区。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实施个屯路延长线、供排水、配电网改扩建等市政基础设施。  

  5. 坚持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万元,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二是着力推动森林个旧建设。深入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资源综合执法等行动,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60万元,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三是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安排河长制专项经费50万元,持续用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优良水体比例。四是支持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进一步完善土地、水、矿产、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等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  

  6.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社会和谐。一是统筹安全与发展。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持续加大公安装备的投入, 安排公安、政法等部门业务装备费1,606万元、公安特警维护社会治安专项经费314万元,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二是支持平安个旧建设。安排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综治维稳经费40万元,支持严厉打击涉恐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安排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250万元、禁吸戒毒专项经费120万元,强化禁吸戒毒,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全力支持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三是支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安排鸡沙片区城镇风貌提升改造工程专项经费1,000万元、民族团结保障经费117万元,全面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支持将沙甸地区打造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四是积极支持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加大对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五是抓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安排消防救援经费460万元,应急等综合队伍建设经费100万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经费50万元、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专项资金10万元,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7.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一揽子稳岗就业补贴政策,市级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6万元,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级安排教育领域配套4,491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安排卫生领域配套1,223万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着力支持加快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四是筑牢民生底线。市级安排社会保障领域配套支出5,333万元、安排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补助资金360万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事业保险、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各项民生政策,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五是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补助经费500万元,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豪感;安排文化领域市级配套支出108万元,继续实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抢救性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 牢记财政使命,担当财政职责。一是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应保尽保,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3.3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5.9亿元、“保运转”支出2.2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5.2亿元。二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安排4,200万元用于支付到期一般性政府债务本息,政府性基金安排3.56亿元用于支付到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本息,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四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门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加大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规范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夯实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报告编制基础,进一步加强会计审计监管。五是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安排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经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1,107万元,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四、确保完成2021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财政改革发展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帐、长远账,更加自觉和牢固树立起“财”服务于“政”的理念,切实为市委、市政府管好家、理好财、服好务。全面巩固和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不断引向深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依法组织财政征收,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对产业和生产性领域的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断形成新的财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项目储备,及时了解、精准对接国家、省、州投资补助政策,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加大税收收入组织力度,强化财税联动,加强税源监测分析,依法组织财税征收,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督促执收部门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合理盘活变现部分政府资产,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缺口。  

  (三)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投入。积极清理部门积压资金,全面盘活部门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预算法》,严控预算追加,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监督,严格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四)强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工作。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四本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增强“四本预算”衔接的紧密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编实编细三年财政中期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等信息公开,不断打造阳光财政;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划分市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稳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按照“2+N”模式,搭建我市国企改革框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做好直达资金和预算绩效日常管理工作。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强化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财政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科学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确保重大财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财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不断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加大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充分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加强日常沟通服务,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着力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 2021 年财政预算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等各方面的指导监督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第二部分: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附件)  

  表一、2020年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二、2020年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三、2020年个旧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四、2020年个旧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五、2020年个旧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六、2020年个旧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七、2020年个旧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八、2020年个旧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九、2020年个旧市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执行情况表  

  表十、2021年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十一、2021年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十二、2021年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表十三、2021年个旧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十四、2021年个旧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五、2021年个旧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表十六、2021年个旧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七、2021年个旧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十八、2021年个旧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九、2021年个旧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1-1.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个旧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个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个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5.个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6.个旧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个旧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个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个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5.个旧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  

  3-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  

  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2020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2021年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2020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四部分:个旧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与各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6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9万元。  

  与2020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9万元,下降5.3%。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减少170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9万元,减少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增加:45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淘汰后,为补充公务执法用车,新增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8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个旧市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做到总限额只减不增。  

  附: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个旧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五部分:2021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7年4月,我市财税部门结合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政策变化情况,在认真分析乡镇收入的基础上,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优先保障工资、财力向乡镇倾斜、激励乡镇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全市制定出台了《个旧市乡镇(区)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个政办发〔2017〕53号)。在新体制中,各乡镇(区)的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刚性支出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其余项目支出实行收入与支出挂钩。上级给予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计入财力统筹安排全市支出,故2021年预算草案中未单独反映市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第六部分:个旧市举借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省、州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有关规定,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2.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1亿元。2020年收到州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1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0.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62亿元,专项债务17.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第七部分:财政扶贫资金公开  

  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在个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公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也要求项目单位采取村务公开、村民大会、张榜公布等方式在项目实施村委会和自然村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计划安排、建设内容及规模、补助标准、资金到位、资金投入使用、筹资、集资、捐赠、投工投劳、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等。通过不同层面、不同时期、多种方式的公示公告,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把扶贫项目安排、资金投向、使用及项目实施等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详见:http://www.hhgj.gov.cn/zfxxgk/fdzdgknr/czxxgk1/  

  第八部分: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也是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举措。我市于2006年开始探索绩效评价工作,几年来,在州级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探索,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逐步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五有”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贯穿于整个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中,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认真落实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只注重争取资金,而不重视绩效的现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部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个旧市2021年“十四五”规划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编制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地方和城市发展规划体系,指导地方经济和重大决策。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下表:  

    

  1、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预算资金  

  个旧市2021年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达到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的城市居住环境。  

    

  1、个住建字[2020]208号关于拨付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实施方案  

  2、预算资金  

  个旧市2021年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为60岁以上老人年乘车有保障,个旧市在2020年预计投入360万元用于补助老年乘车。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如下表: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的意见》(个财建[2011]30号)  

  2、预算资金  

  个旧市2021年个旧市个旧市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为发展城乡联动,保证个旧市农村公路畅通。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1、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2、预算资金  

  个旧市2021年全市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奖励专项资金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推动个旧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做好信息产业、电子商务发展建设工作;促进社会消费发展;抓好工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完成固定投资、工业总产值、纳规升规、进出口投资等各项目标任务。对规上、规下工业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确保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生产正常,实现工业增加值一定的增长;促进消费发展,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一定的增长;推进技术改造、新落地工业项目顺利推进并尽快投产运行;抓好进出口企业的服务工作,确保进出口贸易的正常增长;按照“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抓好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1、个工商信联发【2020】4号  

  2、预算资金  

  个旧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在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为贯彻党、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的有关精神;自2014年6月起,红河州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运行。①16-59周岁的参保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00-2000元,共12个档次。省级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参保人,给予10-100元的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州县级财政承担50%。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②省级财政承担的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提高到200元;对中、轻度残疾人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由州县级财政逐年代缴100元、个人缴纳100元保险费。③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元、省级财政补助5元、州县级财政补助5元。对55-59岁的重度残疾发放的养老补助由省级财政补助75元、州县级财政补助5元。④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州县级财政给予6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上述各项州、县市政府应补贴的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共同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州、县(市)财政承担比例为: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州级不承担,县(市)承担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为:  

  (1)参保续保人数超过88091人、领取待遇人数超过29177人;  

  (2)领取待遇补助达标率、参保人员合规性、项目公示宣传、参保人员合规性均达到100%;  

  (3)补助及时率100%;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  

  (5)项目的实施相关受益人满意度达到98%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红人社发【2019】71号  

  2、资金预算  

  第十部分: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  

  个旧市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稳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奖励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个旧市关于做好稳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激励措施》的通知(个办发〔2020〕9号)文件立项。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个旧市财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完成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云南省加大投资促进发展会议精神及州委“六个大抓”工作部署,2021年个旧市财政局预算科申报项目资金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项目开工、投资入库、项目储备进行奖励。  

  (一)范围  

  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包括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组织项目入库情况。  

  2.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包括2021年新项目开工情况、2021年重点储备项目情况。  

  (二)对象  

  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以及其他承担重点项目建设和协调部门。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奖励措施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对推进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分三项进行奖补:  

  1.项目开工奖补  

  每开工1个新项目(1000万元以上)给予1万元前期费奖补资金(基础奖)。开工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3亿元的,奖补资金为2万元;开工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奖补资金为3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度确定其所在档次,并在基础奖上累加计算奖补额度。  

  2.投资入库奖补  

  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每成功入库一个项目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奖补。入库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奖补资金为2万元;入库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3亿元(含3亿元)的,奖补资金为3万元;入库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5亿元的,奖补资金为4万元;入库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奖补资金为5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度确定其所在档次,并在基础奖上累加计算奖补额度。  

  3.项目储备奖补  

  各单位和乡(镇、街道)谋划的项目成功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储备的,给予2万元前期费奖补资金;纳入国家级重点项目储备的,给予5万元前期费奖补资金。重点储备主要指纳入国家级或省级重要专项规划和重点产业规划,并获得国家或省级资金、政策等支持的重点项目,对于同时纳入国家和省级储备并获支持的项目,以较高的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惩处措施  

  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乡(镇、街道)分三类情况给予惩处:  

  1.“三色预警”通报  

  由“黄牌”提醒、“橙牌”警示、“红牌”警告三部分构成,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管理,实行每月督查通报,预警情况作为惩处依据。  

  “黄牌”提醒: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黄牌”提醒。  

  “橙牌”警示:经“黄牌”提醒后下月仍未完成任务的,给予“橙牌”警示,被“橙牌”警示单位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红牌”警告:经“橙牌”警示后下月仍未完成当月任务的,给予“红牌”警告,下月仍未完成的,启动约谈机制。  

  2.约谈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约谈部门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  

  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单位,停发该单位随月发放的绩效,同时年终留做考核部分的绩效取消,并视情况适时提交市委组织部对单位班子进行研判。  

  3.收回奖补  

  对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单位,提交市委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实行“一票否决”;对已经获得奖补的单位和乡(镇、街道),一旦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收回年内兑现的所有奖补资金。  

  (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进度未达到研判目标80%的。  

  (2)项目被退库的。  

  (3)年内应开工而未开工项目数占全年计划开工数比例超过30%的(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等因素造成的不计算在30%比例内)。  

  (4)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被上级通报的(包括获得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度滞后,未能按承诺时限开工和竣工,被上级通报的)。  

  (5)项目因进度滞后、审批手续不齐等原因被上级收回资金的。  

  (6)违反廉政建设规定或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形的。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申报资金1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新开工项目、投资项目入库、重点项目纳入储备等情况进行每月成果认定,提出奖励补助意见,并提交市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后兑现奖补,方式为按月兑现,次月拨付上月奖补资金,12月暂停兑现,根据全年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成果认定后于次年1月份兑现。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建设既是能力、作风的“试金石”,更是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坚持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以项目带动投资、促进发展,在实行“1235”工作机制(实行一个调度:固定资产投资每周调度;落实两个抓手:抓项目穿透,抓精准规范;组建三个工作专班: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分析研判工作专班、固定资产投资入库质量指导工作专班;精确五个清单:项目清单、任务清单、进度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秉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按照“入库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滚动一批”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加大投资入库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务实笃行、久久为功,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提档加速,坚决打赢这场抓项目稳投资稳增长的攻坚战、突破战。  

  第十一部分:2021年财政名词解释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2011年以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一直强调“稳中求进”是我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要长期坚持。“稳”和“进”是辩证统一的,要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和力度。要统筹各项政策,加强政策协同。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支持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一般公共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歉”,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应对复杂形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着眼持续“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减税方面实施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系列减税政策;降费方面主要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降低部分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基层“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和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现代财政制度】  

  现代财政制度是指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科学的可持续的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的内涵表现为:体系上要统一规范,即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功能上要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机制上要符合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包括权责对等、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预备费】  

  《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重点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完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  

  是对原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式的一次彻底变革,单纯从技术角度和表象来说,就是实现“无纸化”。通过引入“财政版网上银行”等支付结算方式,为财政资金支付打造“互联网+”的现代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及清算等业务,做到所有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从“签字画押”变为“电子签章”,从“跑银行”变为“点鼠标”的革命性改革,节约了大量宝贵的时间,运行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成本大幅降低。  

  【地方政府债务】  

  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政府债券】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  

  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 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  

  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盘活资产】  

  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最优化。  

  【处置闲置资产】  

  处置闲置资产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立足于眼前实际,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城镇发展及市场建设规划,并结合企业网点建设规划,确定闲置资产的处置地域、范围,调整不合理的资产结构,力争把资产盘活,确保增值。  

  【云南产业发展“三张牌”】  

  2018年1月25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形成几个新的千亿元产业。”具体内容是:打造绿色能源牌,做强绿色能源产业,把绿色能源产业打造成云南重要支柱产业;打造“绿色食品牌”,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方向,把高起点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大力发展从“现代中药、疫苗、干细胞应用”到“医学科研、诊疗”,再到“康养、休闲”全产业链的“大健康产业”。  

  【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  

  指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全部下达至市县。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包括并不限于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安排的预算资金。  

  资金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将资金切块到省,省级财政部门统筹本地实际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到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审核提出意见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相应调整后直接下达到县市。  

  【抗疫特别国债】  

  2020年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抗疫特别国债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的特殊国债,不计入财政赤字,纳入国债余额限额。发行规模为1万亿元,主要是考虑有效应对疫情对支出增加的需要,可以做到收支匹配。抗疫特别国债严守“专款专用”原则,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和抗疫支出需求。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111  



附件【P0202103266494690376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