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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195705-66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0000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二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拟定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工作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命名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4个内设机构监督检查科策法规宗教科民族科下属事业单位一个,个旧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工作。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发布和公益宣传力度,开发多形态宣传品,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个旧故事。三是扎实抓好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全力维护好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四是大力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延续,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大保护传承力度。深入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工程,扎实抓好民族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五是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健全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按照《红河州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开展特困少数民族大学生救助工作。六是巩固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建立监管与绩效考核为一体的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3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2.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有新增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32.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2.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2.29万元(本级财力1232.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多,项目经费增加。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32.2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3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1012.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多,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32.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3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2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31.1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24.26万元,变动情况主要是厉行节约,人员变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沙甸示范区建设,网络员补助、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运行8.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新增事业人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 宗教事务--项目支出     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改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11.49万元,主要是财政经费进行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减少3.11元,主要是经费进行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41万元,比上年增加5.47万元,主要是经费进行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68 万元,新增事业人员。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92 万元,比上年增加0.35万元,主要是经费进行调整,新增事业人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29.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主要是财政资金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9.6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万元,主要是调整项目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1000.00万元,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改造宗教场所。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71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整。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7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23 万元,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0.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经费调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3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主要用于保障民族宗教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民族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请求给予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经费的请示》个民宗发〔2018〕9号。

个旧市宗教“一网两单”网格员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建立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格化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个办发〔2018〕41号)。

 沙甸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项目安排5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给予沙甸地区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氛围营造和问题整改工作经费的请示》个民宗发〔2019〕33号。

宗教场所改造经费1000.0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沙甸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7.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7.28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工作,推进省、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创,鼓励和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争创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2021年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命名工作。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传承和发扬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精神,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加大新闻发布和公益宣传力度。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3所、教育基地2个、实践基地1个,建设或改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主题公园。开发多形态宣传品,借助融媒体、互联网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个旧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推进创建工作向示范模式转变。示范点打造。创建一批以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街道)等6+N进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重点打造、提升改造完成保和乡木花果村委会冷墩村、市人民法院、鄢棚小学、个旧一中、阳山生态公园、和平社区、鱼峰书院、云南省个旧市大通磷化工有限公司、市中医院、人民路金方农贸市场等示范点。探索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示范带打造。持续推进以个旧市大屯街道沙甸街道鸡街镇锡城街道贾沙乡保和乡蔓耗镇7个乡(镇、街道)公路沿线为重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建设。示范圈打造。自2021年起,打造以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以乡镇集镇为中心辐射周边村寨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圈,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强大合力。示范联盟打造。按照六抓六强化工作要求,以鸡街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和鸡沙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完善规划,抓实项目,整体联动,重点打造鸡街、沙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联盟。

(二)大力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延续,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加大保护传承力度。深入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工程,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培养力度。推进保护方式多元化。举办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艺汇演和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开展各级群众性民族文化活动,推进民族文化活态保护,保护和传播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互鉴,实现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强化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一是健全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机制,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大力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按照《红河州少数民族特困大学生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开展特困少数民族大学生救助工作。

(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体制机制,制定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县(市)、乡(镇、街道)二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运行机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落户、住房、教育、医疗、法律援助等均等化服务,引导各民族群众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深化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广泛开展中华文化讲堂、民族知识竞赛、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促进民族团结的文体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跨区域协作合作工作格局,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县市协作机制,强化与州内各县市、市内各乡(镇、街道)之间的协作机制,扩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盟。建立与州外、市外跨区域联盟,以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两头对接机制为途径,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双向服务、双向管理。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0111



附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P02021112439207572324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