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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0032-31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3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7500000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涉林刑事案件的预防和查处工作。

  4.负责全市林区的治安管理工作,掌握林区治安动态,指导基层基础建设,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制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督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为局领导做好文件分类传阅及其它方面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联系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机关编制、民警及辅警教育训练和警衔管理;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

  2.法制室。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和案件审核;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案件进出口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并针对执法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3.刑事侦查中队。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涉林刑事案件和林草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开展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收集、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等刑侦基础业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严厉打击各类涉林犯罪活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任务。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涉林刑事案件和森林火灾案件,通过一系列工作开展,有效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8.31万元,上年结转36.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8.31万元(本级财力358.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等)增加。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8.3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家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警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缴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7.23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3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01款(行政运行)收入287.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民警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的支出,保障我局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99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收入19.0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本年装备经费开支,更新购置装备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8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等)增加。

  (四)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358.31万元,较上年增加28.96万元,增幅为8.08%。变动主要原因如下:人员费用(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等)增加。

  (五)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4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0.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4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0.00%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计划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执法执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共计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协助办案、上级考核检查等业务活动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7500111

  



附件【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