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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2558-78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9800000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志办)是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主管个旧市地方志工作,负责组织领导、指导督促全市各承编单位续志和年鉴工作,承担部分专志的编写和全志、年鉴的总纂、出版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志办机构规格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及资料室3个职能科(室)。本年机构无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完成个旧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文献、近百年先贤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民国二十卷本《个旧县志》整理本的点校整理、印刷出版和《个旧年鉴》(2018)编辑总纂工作,坚持与清华大学《中国知网》合作,将历年出版的11卷《个旧年鉴》全文收录其中,并在个旧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开办地方志专栏,作为对外介绍个旧市情的重要信息资源平台,地方志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果,修志工作成绩显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4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64万元(本级财力125.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4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5.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4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93.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20.88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0.2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7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4.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部门预算总收入125.6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94万元。主要是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5.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部门收入为125.64万元,较上年减少19.94万元。减幅为13.7%。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基本支出为125.64万元,较上年减少19.94万元,减幅为13.7%。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由财政代编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

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范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与2018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范化。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为公务用车租赁60次,金额2万元,购买方式为:其他采购方式,承接主体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12.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7万元,固定资产9.47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志办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实施了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单位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0万元。具体为:个旧年鉴编辑出版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本级指标,指标值10万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依据二《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保障工作条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按时足额拨付。”依据三《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市志续修和〈个旧年鉴〉编撰工作实施意见》(个政发[2005]38号)要求“从2006年起每年编辑出版一部《个旧年鉴》。”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9800111



附件【个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280421404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