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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306-782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个旧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个旧市2016年地方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27日在个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个旧市财政局局长   李庭富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个旧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和异常突出的支出压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核心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了调整预算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46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1%,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338万元,增长2.1%(按省州财政部门调整数据计算,同口径增长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6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54%,比上年决算数减支12,024万元,下降3.6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469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05,8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45万元,调入资金1,7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2,04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3,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49,041万元),收入总计386,1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6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371万元,置换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9,041万元,支出总计385,1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45万元,下降67.1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2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566万元,下降28.74%;政府性基金支出24,5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94%,比上年决算数减支5,796万元,下降19.11%。基金收支下降较快,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大幅下降,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置换专项债券)180万元,收入总计24,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540万元,置换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0万元,支出总计24,72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19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49%,比上年决算数减收1,061万元,下降0.8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1,3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57%,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8,295万元,增长14.87%。当年收支结余-13,14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948万元。滚存结余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4,12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预留两个月的养老保险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8,220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5,574万元,统筹基金滚存结余2,646万元可满足两个月的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3,4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结余7,364万元;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结余2,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685万元。

上述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预算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均衡预算执行,有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力以赴,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抓税收。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收征管,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协税护税义务,及时向税务机关传递相关涉税信息,抓好重点税源监管,以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做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应对营改增改革带来的不利局面,将改革在短期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点;密切关注资源税改革政策,加强对云锡公司等重点企业资源税计税基数的核实,积极想办法,尽可能避免税收流失;加大欠税清缴及稽查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挖非税。做好非税收入扩围及成本核查工作,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部分单位成本性支出进行核实,科学合理确定部门成本核拨比例;加大非税收入清欠力度,对历年欠缴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进行催收;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的比重由2015年的46.56%下降到38.53%,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高。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共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233,069万元,比2015年增加5,847万元,其中首次争取到资源型城市减收补助3,503万元。

(二)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一是争取信贷资金支持,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全年获批个旧市大屯新区整体城镇化建设、个旧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石洞坝水库、土地增减挂钩等7个项目的信贷规模26.95亿元,累计争取专项建设基金6.09亿元,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积极推广PPP融资模式。目前已完成五个项目的PPP方案编制上报工作,其中个旧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老城区)已列为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库。三是加大扶持企业力度。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办理退税2,787万元、小微企业税收减免2,316万元、二手房交易税收减免3,326万元、落实企业重组改制政策减免契税1,316万元;帮助全市120家企业争取稳岗补贴1,642万元,受益企业职工5,953人;帮助企业争取上级财政资金4,241万元,用于企业产业转型、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安排扶持资金900万元,用于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筹集资金5,249万元,支持和鼓励区域内粗铅冶炼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及主动淘汰拆除炼铅鼓风炉;安排资金205万元,用于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五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安排资金1,131万元,用于828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0,832万元的财政贴息,带动就业4,033人。六是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组织打非成员单位对各类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七是继续实施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全年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284万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支出

面对减收增支的双重压力,全市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各项增资政策及重点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全年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达267,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04%,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

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57,959万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教育资助、全面改薄等项目。其中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992万元,惠及37,3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9.32万套;安排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759.79万元,受益学生6,714名;对全市义务教育学生免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3,173万元惠及学生4.66万人;加快改善我市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4年至2016年共投入资金14,24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3,324万元),已竣工校舍面积92,103平方米;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72,792万元,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筹措资金298万元,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生育参保范围;筹措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4,59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2,324万元,农村低保金2,267万元,保障了全市4.7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户月人均补助标准从31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户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43元提高到160元;安排临时救助资金393.46万元,救助5,173人次;做好老年人福利工作,筹措资金749万元,对全市10,035名老年人发放高龄保健补助及2.6万名老年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支持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全年筹集就业资金1,818万元,惠及全市6,267人,其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676人、公益性岗位补贴251人、职业培训补贴1,091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977人;安排资金1,767万元,用于解决6户政策性破产企业“4050”人员托管及剥离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补差等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加大卫生惠民投入。筹措资金32,378万元,保障了全市11.61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保合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39.14万人,参保率为99.5%;积极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04.41万元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投入财政补助标准,全年投入2,109万元,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0.15万份;逐步推进综合医院改革,个旧市人民医院、个旧市中医院、个旧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家综合医院及11家乡镇卫生院取消药品加成。四是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2016年全市共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15万元,主要用于两馆一站免费开馆、重点文物保护宝丰隆商号建筑群消防工程、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建设等项目。五是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共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6,607万元,实施2,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2,888户。切实缓解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六是切实保障基本支出。积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及时兑现乡镇岗位补贴、村委会(社区)干部待遇提标等政策,全力保证各项增资的正常发放。

(四)落实惠农政策,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累计整合各类扶贫资金73,879万元,支持1,142户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等工作。二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争取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09万元,受益农户8.87万户;争取新增粮改饲省级试点项目资金675万元,粮改饲种植面积4万亩,带动414户养殖户发展养殖,肉牛出栏2,018头,产值1,905万元;争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95万元和退耕还林项目资金392万元,完成了补偿资金的兑付工作。三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2,000万元,新建引水堰1座,改造渠道20.092公里,水池52座,项目建成后改善灌溉农田面积1.17万亩,受益农户3,535人;争取资金750万元,实施大屯镇西部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四是加大涉农信贷支持力度。全年安排政策性农业、林业保险补贴资金192万元;帮助农危房建设农户329户争取贷款1,435万元;争取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定向费用补贴资金608万元,有效拉动涉农贷款;安排资金80万元,用于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3,050万元的财政贴息。五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争取四位一体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建设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3,080万元,实施34个项目,惠及农户10,659户,村民38,630人;争取资金692万元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等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24个;筹集资金9,307万元,用于贫困乡镇贾沙乡贾沙村线、他白线、克勒线、白云线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150公里。

(五)提升理财水平,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时全面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二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及时偿还政府债务,切实维护政府信誉。争取债券资金62,22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3,000万元、置换债券49,221万元。四是继续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支出的保障能力。盘活存量资金5,400万元收回政府统筹使用,极大缓解了预算平衡压力。五是积极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全市涉及部门按照省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并将项目录入项目库,为下一步争取资金奠定基础。六是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了从跑银行点鼠标电子印章回单替代传统的纸质红章回单的转变,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支付业务。七是扎实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各乡(镇、区、处)、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对参改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757万元。

总体来看,2016年全市财政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艰难。全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增长维持低位运行,实体经济困难,税收增收基础薄弱,保增长压力巨大。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保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支出需求剧增,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加大。三是步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不断强化、完善具体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

三、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面对依旧严峻的经济形势及国家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地方财政增收乏力。同时,各项刚性支出的保障任务繁重,财政平衡非常困难。因此,在年度执行中需克服不利因素,扎实推进财政工作。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培植财源,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收支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力,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017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的原则。财政收入的安排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既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要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二是统筹安排的原则。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统筹安排部门各项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三是优先保障的原则。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凡是纳入预算的资金来源,应首先用于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四是注重绩效的原则。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评价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

(二)2017年全市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6,8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3,411万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4,2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4,480万元,下降1.41%,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749万元、上级列收列支转移支付63,46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5,0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8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3,4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00万元,调入资金9,200万元,收入总计330,4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2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264万元,支出方总计330,48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7,6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6,400万元,增长30.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7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2,792万元,下降11.3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6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14万元,总计30,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9,200元,总计30,948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5,8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9.61%,增收127,69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6,5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5.38%;财政补贴收入102,6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7.47%;利息收入1,1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8.61%。支出安排253,3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9.2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45,7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5.09%。本年收支结余2,5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548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主要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3,425万元,主要是预留前三个月养老保险支出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正常运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75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基金7,607万元,实际可动用的滚存结余仅为14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8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结余8,027万元;工伤、生育、失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513万元。

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增长较大的原因是:我市从2017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按要求需将201410月以来基金收支全部计入2017年收支数,因此存在不可比因素。

四、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举,助推经济转型

一是创新投融资体制,为全市重点项目提供资金保障。除借助现有平台公司争取获得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外,积极申报公开发行7年期企业债券,总发行规模20亿元,首次拟申报发行10亿元。同时,积极探索投资基金等方式融资,不断创新和拓宽融资渠道。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真正做到让利企业、涵养税源,为企业的效益回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后续财源。围绕大屯新城整体城镇化、轻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和精准招商。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确保工资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三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四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提标保障工作,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五是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分级诊疗保障制度,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六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三)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二是稳步实施税制改革。继续与税务、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营改增及资源税改革跟踪分析,关注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运行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三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州出台方案后,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四是争取上级支持。研究吃透上级政策精神,围绕政策扶持方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特别是在中央明确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实行退坡补助政策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资源能源型困难地区阶段性财力补助。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六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七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八是出台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办法,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作为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重要举措,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九是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防止资金趴在账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十是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积极性。十一是出台《个旧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项目建设力度。

(四)强化责任,切实防范风险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内控制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限额管理工作,防范债务风险。同时,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和新增债券,用于化解我市存量债务风险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压力。三是加强金融监管。着力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不断健全新形势下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防止非法集资,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个旧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个旧市“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与各乡镇(区)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44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2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40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9万元,下降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21万元,下降10%。

个旧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项   目

2017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   计

4440

4680

-240

-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2、公务接待费

2358

2377

-19

-1%

    3、公务用车费

2082

2303

-221

-1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47

2134

-187

-9%

      (2)公务用车购置

135

169

-34

-20%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市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个旧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附件【P0201712156206813309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