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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度
  • 索引号
    20240913-203300-077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9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2017年度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窗体顶端

监督、执纪、问责。

窗体底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9.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9.95万元(本级财力1249.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2011101款支出925.25万元,2011102款支出11万元, 2011105款支出14万元,2011199款支出10万元, 2011150款支出27.83万元,2080501款支出173.35万元, 2101101款支出59.99万元,2101103款支出28.52万元。

二、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9.9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8.76万元,主要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988.09万元,占7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35万元,占1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51万元,占7.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925.2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16.22万元,增长14.37%,主要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50.07万元,下降93.17%,主要是2017年未包含上级专款补助。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8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7.26万元,下降20.69%,主要是2017年未包含上级专款补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27万元,下降72.97%,主要是2017年未包含上级专款补助。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73.3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下降2.25万元,下降1.28%,与上年基本持平。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88.5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26.68万元,增长43.15%,主要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员增加,支出费用增加,基数提高。

三、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9.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22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万元,如全市党风廉政奖、办案费用、派驻机构租房办公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38.1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单位项目费用支出减少,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四、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安排的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2017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五、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249.95万元。

七、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1249.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占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9.9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12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2.35万元,占总支出的96.99%,项目支出37.6万元,占总支出的3.01%。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5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4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附件1-1—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