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个旧市水务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水行政方面的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建设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乡水利工程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内主要河流流域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和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含地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污、水土保持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和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全市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市属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和机电排灌站实施管理;对小(一)型以下水库、坝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转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
(9)组织协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电的协调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协调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市辖区内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研究提出水利行业的价格意见;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13)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负责水污染防护、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局机关、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北坡水库管理处、大屯水利工程管理处、水利电利勘测设计队。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0.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0.32万元(本级财力1480.3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9.22万元,农林水支出931.17万元。
二、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0.3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96.56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93万元,占29.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9.22万元,占7.38%;农林水支出931.17万元,占62.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94.1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8.29万元,减少4.27%;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45.8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5.65万元,减少6.37%;主要是年初预算少算,年终算账已追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 年预算数为23.8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7.6万元,增长31.85%;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 年预算数为44.0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5.39万元,增长34.9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 年预算数为41.3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31.25%,主要是人员变动,年初预算多算,年终算账已扣减。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2017年预算数为290.8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0.57万元,增长13.95%,主要是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水利执法监督(项)2017 年预算数为18.65万元,2016年无该款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7 年预算数为413.4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95.87万元,减少47.38%,主要是缩紧支出,厉行节约;防汛(项)2017 年预算数为17.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57.95万元,减少331.14%,主要是根据当年具体情况支出,该款项为刚性支出;抗旱(项)2017 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3万元,减少30%,主要是根据当年具体情况支出,该款项为刚性支出;农田水利(项)2017 年预算数为7.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920万元,减少12266.67%,主要是根据当年项目具体情况支出;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 年预算数为173.2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9.76万元,增加22.95%,主要是根据当年项目具体情况支出。
三、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3.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4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万元,防汛17.5万元,抗旱10万元,农田水利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6.6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少算。
四、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个旧市水务局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1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增加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多算。
五、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480.32万元。
七、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收入预算1480.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3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支出预算148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32万元,占96.96%;项目支出45万元,占3.04%。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个旧市水务局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0.86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0.5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个旧市水务局2017年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个旧市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含明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