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个旧市农业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辖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九)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十)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十二)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的职责。
(十三)负责农业、乡镇企业、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植保站、农技中心、农环站、水产站、农培中心、农机推广站、种子站、农机监理所、农业执法大队、农经站、农机学校、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控中心。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5人。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退休105人。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农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7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3.1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3.19万元(本级财力2873.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84万元、农林水支出2046.96万元。
二、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3.1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709.24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部门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9万元,占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84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2046.96万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预算数167.2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3.43万元,减少8%,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预算数439.1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9.52万元,增加2%,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219.8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74.99万元,增加34%,主要是机构合并,医疗保险增加。
3、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441.8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76.5万元,增加40%,主要是机构合并,项目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58.6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2.8万元,增加21%,主要是机构合并,项目增加;事业运行2017年预算数1515.0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61.47万元,增加30%,主要是机构合并,项目增加;其他农业2017年预算数31.42万元支出,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12.8万元,减少40%,主要是项目机构调整。
三、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曰常公用经费77.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农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15万元,如病虫害控制、农业执法监管工作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65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四、农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农业局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42万元,公务接待费30.3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59.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五、农业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农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农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873.19万元。
七、农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2873.19万元,其中: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3.19万元,占100%。
八、农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28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5.04万元,占95%;项目支出138.15万元,占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农业局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15.54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50.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农业局2017 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月,农业局2017年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农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