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个旧市委政法委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监督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市委政法委财务总收入35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9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2.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93万元(本级财力352.9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3万元,占总支出的73.36%,项目支出9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包括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万元。
二、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2.9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4.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3万元,占总支出的51.35%,项目支出9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5万元,占总支出的16.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万元,占总支出的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3万元,比上年增加39.15万元,增幅27.55%,主要为热点、节点处突事件和劝访等工作增加;项目支出94万元,比上年减少32.74万元,降幅25.83%,主要为增加在基本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1.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05万元,增幅23%,主要是各项调资致人员工资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万元,降幅14.54%。原因为2017年度预算未包含上级补助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7.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98万元,降幅7.96%,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5万元,增幅3.89%,主要为基数调增。
三、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8.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万元,如用于综治维稳、禁毒、预防青少年犯罪、见义勇为、群防群治、大要案件、热点处突事件等工作经费。与2016年对比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按财政统一预算一致。
四、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5.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因公出国会务、培训减少。
五、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352.93万元。
七、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收入预算352.93万元。
八、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支出预算3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3万元,占85.59%;项目支出94万元,占26.63%。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93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基本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1月13日,中共个旧市委政法委2017年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沙甸工作队使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含明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一、“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