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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0313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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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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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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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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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2017年度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第3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第10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10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17页
第一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为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工作,具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等职能。同时还具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负责对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完成人口计划情况的考核,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一定要在《健康红河行动计划》的引领下,全面抓好1+10配套文件的落实,强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一)加快医疗服务机构重点项目建设
积极向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争取社会资本投入,全力推进个旧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大屯新区中医医院和母婴专科医院建设。同时,积极联系有关专家和部门,帮助解决规划设计、项目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遵守专项建设基金使用规定,加快工程进度和基金拨付使用进度,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力争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强化中医药理论研究与临床相结合,开展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难病症中医诊治研究,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加大中医、中药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切实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和招聘执业医师制度,开展面向基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培训。
(三)全力推进云锡化转医院的机构改革和整合
按照《健康红河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精神,积极与编办、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并结合6个云锡化转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和资源整合。
1.机构整合。拟将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市级综合医疗机构;城东和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旧市第三人民医院与老厂卫生院合并为老厂中心卫生院,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撤销卡房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其医疗资源与卡房卫生院整合为卡房中心卫生院,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设置城南和城北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人员整合。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自愿申请提前退休的,均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对未达到退休条件的在传染病院及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内实行4个层次的考试择优录取;对身患疾病的人员在各个涉及考试的医疗机构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在4个层次的基础上降低考试难度,由身患疾病的人员自行报名参加考试;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只发岗位和薪级工资的50%,作为生活费。同时允许自行辞职、按相关政策退职、通过劳动鉴定病退等。
(四)切实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9‰以内。深入推进村民自治诚信计生、计划生育保险、生育关怀•幸福家庭项目。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支持体系。继续做好《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托计划生育协会,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年”、“生育关怀行动”、“青春健康”、“三送六进”等工作,积极动员各级协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广泛开展送温暖宣传和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生力军作用。做好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让建档率、录入率、信息接收率、信息反馈率均达到95%以上,与村委会,社区、房主及用工单位签订协助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
(五)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继续巩固“国家、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市”、“云南省慢性非传染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的创建成果,通过抓好基本医疗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教育与指导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因地制宜、团队服务、上门服务等措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同时,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水平。
(六)建设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
进一步巩固艾滋病防治成果,研究制定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有针对性地做好老年男性、低档暗娼、流动人口等的干预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检测力度,不断扩大中西医治疗覆盖面,规范有序开展好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努力实现儿童零艾滋的目标。积极做好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工作,降低吸毒人群艾滋病感染率。进一步加大关怀力度,切实减轻患者医疗和生活负担,支持艾滋病患者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以农村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进村寨、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通过以点带面方式,努力达到“培训一个抓实一个、抓实一个影响一批”的目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6个,分别是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个旧市肿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个旧市健康教育所、个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个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滇南中心医院(个旧市人民医院)、个旧市中医医院、个旧市传染病院、个旧市第二人民医院、个旧市第三人民医院、个旧市卡房第一医院、个旧市卡房第二医院、个旧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个旧市老厂卫生院、个旧市大屯卫生院、个旧市鸡街卫生院、个旧市卡房卫生院、个旧市乍甸卫生院、个旧市倘甸卫生院、个旧市沙甸卫生院、个旧市贾沙卫生院、个旧市蔓耗卫生院、个旧市保和卫生院、个旧市锡城卫生院、个旧市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旧市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14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26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1692人。在职实有27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8人,财政部份供养1281人非财政供养1274人。离退休人员1211人。
实有车辆63辆。
第二部分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60.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60.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60.95万元(本级财力14860.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总支出148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9.03万元,占总支出的97.6%,项目支出351.92万元,占总支出的2.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1.0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0(类)-01(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1.6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和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的支出。“210(类)-02(款)”公立医院支出3618.3万元,主要反映公立医院的各种支出。“210(类)-03(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888.94万元,主要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种支出。“210(类)-04(款)”公共卫生支出1438.03万元,主要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4.5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补助的支出。“210(类)-07(款)”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8.39万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二、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60.9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803.8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卫生计生合并,所以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支出6681.09万元,占44.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179.86万元,占55.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6681.09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94.92万元,增加1.4%,增减变化不大。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 年预算数为377.68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21.06万元,增长47.17%,主要是实行车改补发交通补贴,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7.3万元,增长108.9%,主要是农村巡回医疗项目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17 年预算数为2278.4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894.67万元,增长39.27%,主要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拨款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017 年预算数为820.2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258.74万元,增长31.54%,主要是中医医院项目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2017 年预算数为519.6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37.74万元,增长26.51%,主要是传染病医院项目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17 年预算数为94.8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0.18万元,增长31.82%,主要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目增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7 年预算数为1794.08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676.72万元,增长37.72%,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增加。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599.5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92.84万元,增加32.16%,主要是因为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01.66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61.29万元,增加30.39%,主要是因为卫生监督机构项目增加。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586.8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96.44万元,增加33.48%,主要是因为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增加。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7万元,增加51.51%,主要是因为2017年防艾经费增加。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7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8.92万元,增加37.14%,主要是因为计划生育机构项目增加。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4.3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208.55万元,减少89.54%,主要是因为调整拨款项目。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2.32万元,2016年没有此项目。
三、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0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1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92万元,如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麻风病人生活补助、看守所医疗人员经费、计划生育服务等开支。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5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卫生计生合并,所以项目增加。
四、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33万元,公务接待费165.2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12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家牢固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五、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4860.95万元。
七、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收入预算14860.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占0%;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60.9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 占0%。
八、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支出预算1486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9.03万元,占97.63%;项目支出351.92万元,占2.37%。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万元,和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共有车辆6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含明细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会各级机构用事业基 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款):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是督导支出。
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款):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八、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反映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二、“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个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附件【附件5个旧市卫计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