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个旧市委统战部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个旧市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州委统战部和云南省委反映个旧市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个旧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和省、州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个旧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个旧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州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侨联顺利地进行换届,选举出新的一届侨联的领导班子,联系个旧在港、澳、台及海外的知名人士、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个旧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6、调查、研究和反映个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7、调查研究个旧市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9、完成省、州统战部和个旧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个旧市委统战部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87万元(本级财力265.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8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201类)支出15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支出1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行政运行(01)2017年预算数为156.5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62万元,增长2.37%,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7年预算数为16.1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71万元,增加9.58%,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补助及开展各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的培训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战事务(34)其它统战事务(99)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24.74万元,增加96.11%,主要是2017年初预算数未包括上级专款补助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2017年预算数9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4.8万元,增长4.96%,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长。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7年预算数10.79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42元,增长46.40%,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后工资总额基数增长。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7年预算数6.5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62万元,增长32.86%,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后工资总额基数增长,补助数增长。
三、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情况
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统战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4万元,如统战人士生活补助费、统战特需含党派活动会议费、理论宣传材料费、党内外人士培训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9.58%,主要原因是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补助及开展各民主党派及党外人士的培训经费增加。
四、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个旧市委统战部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继续厉行节约,节省财政资金,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保持原有预算数不变。
五、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个旧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支总预算265.87万元。
七、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收入预算265.87万元,其中: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5.87万元(本级财力265.8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支出预算26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3万元,占93.55%;项目支出17.14万元,占6.45%。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于2016年8月交由平台统一管理,单位压减公务用车次数;二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行政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个旧市委统战部2017年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领导干部用车,未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个旧市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管理试点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结转下年,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