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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51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查前公示的通知

市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查前公示制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人员

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个财监发〔2025〕2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2025年7月7日—8日,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依法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中共随机抽取4家单位,对随机抽取的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现场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抽取情况如下:

(一)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九三学社个旧市委员会

检查人员:吴娟、许丹、沈仁辉

(二)社会团体:个旧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检查人员:杨家二、杨晓、王娟

(三)国有企业:个旧市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杨家二、杨晓、王娟

二、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结束。

三、检查内容

按照《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个财监发〔2025〕2号)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四、检查方式

综合利用调查、座谈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五、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三)《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四)《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五)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六、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3—8870052

举报地址:个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法规和税政科(行政审批科)(个旧市阳山大道142号市财政局414室),二楼设有举报信箱。

举报邮箱:gjsczj@163.com

个旧市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