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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4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职责,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个旧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财政部门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依法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中各随机抽取1家单位,对随机抽取的3家单位202411日至20241231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检查对象为土地储备机构的,重点关注《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财会〔200810号)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31日前结束。

四、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综合利用调查、座谈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五、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5.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提高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提前整理好相关资料以备检查使用。指定一名人统筹做好接受检查事宜,按要求提交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确保相关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派人员参加检查组的面谈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拒绝检查。提前3天提供自检自查报告1份(报至邮箱:gjsczj@163.com);

(二)规范程序,提质增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检查,确保检查程序规范、检查底稿完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衔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三)依法监督,严明纪律。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遵守《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对于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云治省办〔20251号)有关规定,以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扫码入企等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廉洁,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四)精准发力,严肃处理。坚持强穿透、补漏洞、用重典、正风气,加大对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被检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2.基本情况表

3.被检查单位承诺书

4.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5.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个旧市财政局

202571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 汤雪婷  0873-887002013908730852


附件1

被检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请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检查组所需相关资料。

一、国家机关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单位基本情况(含下属单位)、三定方案、单位法人证书;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年报和资产卡片;

(三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四)部门预算批复;

(五)预算管理一体化会计核算模块中的序时账、科目余额表(末级);

(六)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执行模块中预算执行报表下的单位指标结余表、支付明细查询表;

(七)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

(八)会计凭证、审计报告、部门年度财务报告;

(九)单位银行专户资金管理台账;

(十)部门决算报告(jioExcel

(十一)其他和检查有关的资料。

二、社会团体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登记证书;

(二)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有);

(三)章程;

(四)单位组织结构框架图;

(五)会员大会、理事会的会议记录;

(六)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如有);

(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税务鉴证报告(如有);

(八)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九)财务会计资料。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银行存款对帐单;

(十)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如有)或房屋租赁协议;

(十一)财产产权证明(如有);

(十二)贷款合同、抵押担保资料(如有);

(十三)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减免税批文(如有);

(十四)职工劳动合同、个税申报表;

(十五)重大交易合同和决议;

(十六)其他和检查有关的资料。

三、国有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基本情况(含单位机构设置、职工情况及业务规模等);

(二)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名单;

(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等);

(四)三证合一证书、单位章程;

(五)财务会计资料,财务报表、账册、凭证、明细科目余额表及序时账,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企业信用报告等;

(六)收入统计台账(统计到产品明细);

(七)涉及收入材料的经济合同台账及相关供货商、客户台账;

(八)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

(九)税收自查情况的相关资料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各项税费享受优惠政策的批复文件;

(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权属证书(包含相关专利证书);

(十一)固定资产、存货资产年末盘点表;

(十二)成本费用归集核算说明;

(十三)往来款项账龄分析明细表(详细到挂账性质、挂账时间等);

(十四)国有企业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内部工资分配及考核方案;

(十五)单独保管的材料出入库资料;

(十六)相关财务核算软件核算备份数据(包括固定资产、 原材料、存货及发票开具数据);

(十七)其他和检查有关的资料。




附件2

基 本 情 况 表

被检查人(公章):



















被检查人名称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电话


账务部门联系人


职务


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性质


单位人数


单位电话


传真


被检查人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地址


主管部门邮编


近两年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检查及处理情况


被检查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审计报告编号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上两年度审计情况

事务所名称


审计意见类型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事务所名称


审计意见类型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制表人:

制表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3

被检查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已知悉检查事宜,了解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本单位郑重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规、规章制度;

、尊重检查组工作人员;

、不提供虚假单位信息、资料、数据,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不干涉检查组工作;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或检查结果;

、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或检查相关资料;

、不将所知晓的检查工作情况和检查意见透露给无关人员;

、不擅自发表有关联合检查工作内容的言论;

、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虚心接受检查意见及结果。

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4

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一、四项纪律

(一)强化政治纪律,坚定信念勇于担当

(二)强化廉政纪律,廉洁自律守住底线。

(三)强化工作纪律,依法用权作风过硬

(四)强化保密纪律,筑牢防线守秘密

二、八个不准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超标住宿安排。

(二)不准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四)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移动支付红包、虚拟货币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七)不准接受他人请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

(八)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准对外公开发布或透露检查信息。


附件5

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严禁逐利检查

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严禁任性处罚企业

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

严禁下达检查指标

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严禁变相检查

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